古文·送宜黃何尉序
陸九淵
民甚宜其尉(1),甚不宜其令(2);吏甚宜其令(3),甚不宜其尉,是令、尉之賢否不難知也。尉以是不善于其令(4),令以是不善于其尉,是令、尉之曲直不難知也(5)。東陽何君坦尉宜黃(6),與其令臧氏子不相善(7),其賢否曲直,蓋不難知者(8)。夫二人之爭(9),至于有司(10),有司不置白黑于其間,遂以俱罷(11)??h之士民,謂臧之罪,不止于罷,而幸其去; 謂何之過,不至于罷,而惜其去。臧貪而富,且自知得罪于民,式遄其歸矣(12); 何廉而貧,無以振其行李(13),縣之士民,哀其窮而為之裹囊以餞之(14),思其賢而為之歌詩以送之,何之歸亦榮矣!
比干剖心(15),惡來知政(16);子胥鴟夷(17),宰嚭謀國(18)。爵刑舛施(19),德業倒植(20),若此者班班見于書傳(21),今有司所以處臧、何之賢否曲直者,雖未當乎人心(22),然揆之舛施倒植之事(23),豈不遠哉? 況其民心士論,有以慰薦扶持如此其盛者乎(24)?何君尚何憾!
魯士師如柳下惠(25),楚令尹如子文(26),其平獄治理之善,當不可勝紀(27),三黜三已之間(28),其為曲直多矣! 而《語》、《孟》所稱(29),獨在于遺逸不怨(30),厄窮不憫(31),仕無喜色(32),已無慍色(33)。況今天子重明麗正(34),光輝日新。大臣如德星御陰輔陽,以卻氛祲(35)。下邑一尉,悉力衛其民(38),以迕墨令(37),適用吏文(38),與令俱罷,是豈終遺逸厄窮而已者乎(39)?何君尚何憾!
雖然,何君譽處若此其盛者(40),臧氏子實為之也。何君之志,何君之學,詎可如是而已乎(41)?何君是舉亦勇矣! 誠率是勇以志乎道(42),進乎學,必居廣居、立正位、行大道(43),使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44),威武不能屈,此吾所望于何君者。不然,何君固無憾,吾將有憾于何君矣!
〔注釋〕(1)宜:相投、擁戴。尉:縣的副長官,在縣令之下。(2)令:縣令,縣的長官。(3)吏: 長官的僚屬。(4)不善: 不滿意,關系不協調。(5)曲直: 是非。(6)東陽:郡名,治所在今浙江金華市。尉:任縣尉。宜黃:縣名,即今江西宜黃縣。(7)藏氏子: 姓臧的,含有輕蔑意。(8)蓋: 發語詞,含有判斷口氣。(9)夫(fu): 發語詞。(10)有司: 有關的官員,此指何坦的上級。(11)俱罷: 一同免職。(12)式: 發語詞。遄(chuan):迅速。(13)振: 置辦。(14)裹囊: 充實行裝。(15)比干剖心:比干是商紂王的叔父,因屢諫紂王而被剖心而死。(16)惡來: 殷紂王寵信的佞臣。知政: 掌握政權。(17)子胥: 伍子胥,名員,春秋時吳國大夫,因主張拒絕越國求和,停止伐齊,被吳王夫差賜劍自刎。鴟(chi)夷: 皮袋,伍子胥死后,他的尸體被裝在皮袋中投到江里。(18)宰嚭(pi): 伯嚭,因善于逢迎,深得吳王夫差寵信,被任為太宰,宰嚭是太宰嚭的簡稱。謀國: 主持國政。(19)爵刑舛施:賞罰不明。爵刑: 賞罰。舛(chuan)施: 濫用,妄加。(20)德業倒植: 對人的品德和行為,是非不分,黑白顛倒。德業: 道德品質和行事處世。倒植: 顛倒。(21)班班: 歷歷。(22)當: 符合。(23)揆(kui):比較,度量。(24)慰薦: 慰問。扶持: 幫助。(25)魯: 春秋時魯國,士師: 古時掌刑獄的官。柳下惠: 名展禽,魯國大夫。(26)楚:春秋時楚國。令尹: 楚國官名,相當于國相。子文: 春秋時楚國的大夫,曾任令尹。(27)勝(sheng) 紀: 盡記。紀: 通“記” 。(28)三黜三已: 柳下惠和子文都曾三次被貶職、免官。黜(chu): 降級,罷免。已: 止,這里作停職,罷官解。(29)《語》、《孟》: 《論語》和《孟子》。稱: 稱譽。(30)遺逸不怨: 被拋棄而不怨恨。(31)厄窮不憫:遭遇困窮而不憂傷。(32)仕: 做官。(33)慍色: 不高興的神色。(34)重明麗正: 光明正大。(35)德星: 星名,表示吉祥。御陰輔陽:調理陰陽。卻: 驅除、消除。氛祲(jin):妖氣,邪氣。(36)悉力: 全力。(37)迕(wu): 違背,觸犯。墨: 貪贓。(38)適用: 恰巧援引。吏文:對官吏獎懲的條例。(39)是豈: 這難道。終: 永遠,一直。而已者乎: 語氣詞,表反問。(40)譽處: 聲譽。(41)詎(ju): 難道。(42)誠:果真,如果。率:循,按照。乎:通“于”。(43)廣居: 指仁。正位:指禮。大道: 指義。(44)淫: 亂,這里指使之心亂。移: 動搖。
〔鑒賞〕陸九淵的朋友何坦任宜黃縣尉,因維護縣民的利益,與縣令發生沖突,向上申訴,結果與縣令同時被免職。作者于是寫了這篇贈序給何坦,勸他不必因個人升沉的小事為憾,從此消沉。作者認為,何君雖被是非不分地免了職,但卻獲得了縣民的愛戴,這是最大的光榮。字里行間,表現出朋友之間的真誠情誼,也表明了作者的政治見解: 民心的向背好惡,是檢驗官吏好壞的重要標準。文章愛憎分明,感情真摯,析理精微,筆力矯健,頗能打動人心。
全文可分四段。第一段,說明何坦被免官的緣由,觀點鮮明地指出縣令的有罪、有司的不公,而何坦的“歸亦榮矣”。文章一開頭,即以邏輯推理的三段論式提出了一個判斷官吏是非的標準。作者三段論的前提是“民宜”與“吏宜”。他的觀點很明確:宜民者為賢,宜吏者為否。作者的標準是正確的。一個官吏能受到絕大多數民眾的歡迎,說明他行政能順乎民情,得乎民心,非清廉正派的官吏是決不可能的。這樣,作者就用十分簡潔而無可辯駁的事理,判定了縣尉何坦與縣令“臧氏子”的是非曲直,為展開下文奠定了基礎。接著,作者怒斥了“有司”的不公。文章并不直接譴責何坦的上司,而是用一句話如實敘述了有司對這一件本來是非很清楚的爭訟案,所作出的是非不分的裁決。這就使那個上司黑白不分的丑態暴露無遺了。作者的筆法是經濟的,但深刻有力。最后,作者詳寫了“縣之士民”們對何君與“臧氏子”絕然不同的態度,說明一個雖罷而可恥,一個雖罷而猶榮。文章寫到這里,已把何君被免官而產生的種種壓抑和郁悶感一掃而光,使人如釋重負,揚眉吐氣。此文是贈序,是對友人的贈言,作者在對被贈者進行勸勉之前,首先為之申張正義,消除其精神負擔,猶如拔除茅塞,使下面要講的道理得以暢流無阻了。
第二段,作者舉出歷史上許多賢臣被斥,奸人當道的事例,安慰何坦,不必引以為憾: 比干因屢次勸諫紂王而被剖心,而佞臣惡來卻因獻寵而得掌國家大權; 伍子胥忠于吳王,主張拒絕越國求和,不僅被賜劍自刎,而且尸體被裝在皮袋中投到江里,宰嚭卻因善于逢迎,深得吳王寵信,被任為太宰,主持國政。作者以這兩對正反歷史事例與何君的遭遇相比,說明何坦被免官,“雖未當乎人心” ,但比起歷史上“舛施倒植之事” 來,畢竟要好得多。此其一。何君雖遭不公正的處置,卻受到民眾的熱烈慰問和幫助,這是前賢所不及的。此其二。最后得出一個結論——“何君尚何憾” ——抱憾與消沉是沒有理由的。
如果說第二段是安慰,那么第三段則是勸誡。作者先以古賢柳下惠、令尹子文為例,說明“遺逸不怨,厄窮不憫,仕無喜色,已無慍色”是一種美德。然后又強調當今政治清明,象何君這樣正直有為的人,不會遺逸厄窮終身。所以何坦不必抱憾和消沉——“何君尚何憾” !
最后一段,勉勵何坦堅守素志,立志于學問修養,無憾于作者的厚望。作者指出,何坦的聲譽是由于與“臧氏子” 作斗爭而取得的,來之不易。他告誡何坦,不應滿足于已取得的志向和學問,而應該象孟子指出的那樣: 住在天下最廣寬的住宅——仁——里,站在天下最正確的位置——禮——上,走著天下最光明的大路——義; 富貴不能亂我之心,貧賤不能變我之志,威武不能屈我之節,這樣才叫做大丈夫! 在文章的末尾,作者第三次提到一個“憾”字。前兩個“憾”都是以肯定的語氣講何君無憾,但最后一個憾字卻以否定語氣出之: 如果何君不能象孟老夫子講的那樣去做,我將感到遺憾。因為前兩個無憾是不難做到的,但我對他的希望卻要高得多。這就使文章的思想內涵跳出了就事論事的羈絆,升華到一個新的高度。到此,作者對何君的勉勵或贈言才完整地表達清楚。
這篇文章觀點鮮明,是是非非,決不含糊。在說理時,因勢利導,層層深入,剖析入理,所以能打動人心。在材料的運用上,大量采用歷史典故為例證,使文章既簡練又豐富。此外,作者的語言比較老練、健朗,顯得流暢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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