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先秦文·《孫子》·謀攻
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①,破國次之②;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③。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④,下政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辒⑤,具器械⑥,三月而后成;距闉⑦,又三月而后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⑧,殺士⑨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⑩也。必以全⑪爭于天下,故兵不頓⑫ 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⑬,五則攻之,倍則分之⑭,敵⑮ 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⑯,不若則能避之⑰。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⑱。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⑲ 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⑳ 者三: 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㉑ 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㉒。不知三軍㉓ 之事,而同㉔ 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㉕,而同三軍之任㉖,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㉗ 至矣。是謂亂軍引勝㉘。
故知勝㉙ 有五: 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㉚ 者勝;上下同欲㉛ 者勝;以虞㉜ 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㉝ 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 知彼知己,百戰不殆㉞;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㉟;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注〕① 全國為上: 使敵人舉國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全,形容詞用作動詞,使動用法。下同。② 破國: 使敵國殘破,也可譯為“擊破敵國”。破,使動用法。下同。③ 軍: 與下面的旅、卒、伍同為當時軍隊編制的單位。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五百人為一旅,一百人為一卒,五人為一伍。④ 上兵: 上等的用兵(指揮戰爭)策略。伐謀: 在策略上攻破敵人。伐交: 在外交上攻破敵人(阻止敵國與別國的聯合)。伐兵: 在武裝力量上攻破敵人。⑤ 修: 制造。櫓: 進攻時用來掩護身體的大盾牌。轒辒(fén wēn 墳溫): 攻城用的四輪車,用大木制成,上蓋生牛皮,里面可裝十人。⑥ 具: 準備。器械: 指攻城用的器械。⑦ 距闉(yīn 因): 用人工堆成高出城墻的土壘,以察看城中情況,居高臨下射殺城中敵人。闉,積土為山。⑧ 蟻附之: 像螞蟻一樣,爬墻進攻。⑨ 殺士: 使(自己的)士卒被殺。⑩ 久: 曠日持久。⑪ 全: 即開頭“全國”的“全”。這句是說,一定要用使敵人舉國完整地降服的策略爭勝于天下。⑫ 頓: 勞頓,疲敝。⑬ 十則圍之: 十倍于敵人,就包圍他們。⑭ 分之: 分為二軍,使其腹背受攻。⑮ 敵: 相等。⑯ 逃: 退卻堅守。⑰ 不若: 指力量不如敵軍。避: 引兵走避。⑱ 小敵: 指兩軍對陣力量弱小的一方。堅: 固守。這兩句是說,弱小的軍隊消極固守,就會成為強大的軍隊的俘虜。⑲ 輔: 輔佐。周: 周到。隙: 有缺陷。⑳ 患于軍: 對軍隊有害。㉑ 謂: 叫,命令。之: 代詞,指軍隊。㉒ 縻軍: 束縛住軍隊。㉓ 三軍: 周代的制度規定,天子建六軍,諸侯大國建三軍,分上、中、下,或左、中、右,后來,“三軍”成為諸侯國軍隊的通稱。㉔ 同: 參與,干涉。㉕ 權: 指揮三軍的權謀、權變。㉖ 任: 任用人材。㉗ 諸侯之難: 鄰國諸侯乘隙入侵造成的禍難。㉘ 亂軍引勝: 擾亂自己的軍隊,失去可能得到的勝利。引,奪去。㉙ 知勝: 預見勝利。㉚ 識眾寡之用: 懂得兵多怎么用,兵少怎么用。㉛ 上下同欲: 軍隊上下同心同德。㉜ 虞:預料,事先謀畫,做好準備。㉝ 御: 駕御,牽制。㉞ 殆: 危險。㉟ 一勝一負: 勝負的可能性各占一半。
本文是《孫子》十三篇中的第三篇。題為“謀攻”,意思是在計謀上攻破敵人。孫武認為在局部戰役中不顧條件地硬拼硬打并非上策,強調要采取全局性的戰略方針,“以全爭于天下”,爭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使自己的損耗減少到最低限度。這是富有政治遠見的。
全文依次論述了幾個問題,表面上看似不甚相干,但實際上卻都緊扣中心。一、二兩段首先說明總的戰略原則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伐謀”(從謀略上攻破敵人),是“兵不頓而利可全”(軍隊不疲敝而勝利又可以完全取得)。而“謀攻之法”的提出正是建立在這種戰略原則的基礎上的。接著第三段闡明了集中優勢兵力力求全殲敵人的思想,這是“謀攻”的原則在戰斗中的具體運用。第四、五段說明將帥的作用,特別強調將帥指揮權的相對獨立性(這在通訊手段落后的古代是非常必要的),主張國君不應加以牽制,橫加干涉,這是實施“謀攻”原則的重要保證。第六、七段列舉知勝之道,強調“知彼知己”,這是實施“謀攻”原則的必備前提。可見全文圍繞“謀攻”來展開論述,結構相當緊密。
文章的邏輯結構還表現在段與段之間意義上的關聯。尤其是后兩段,既是談“知勝”之道有五,也是對上文的照應和概括。如第一點“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是對第一、二段的概括;第二點“識眾寡之用者勝”是對第三段的概括;第三、五點“上下同欲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是對第四、五段的概括;第四點“以虞待不虞者勝”,強調一個“虞”字,即要求有預見,有準備,有謀略,則是點題之筆,緊扣中心論題。而要做到有預見,有準備,有謀略,必須熟知敵我,最后一段歸結到“知彼知己”上,可說是畫龍點睛,緊緊把握住了問題的關鍵。
本文的邏輯力量還表現在對事物能作細致的分析。如分析用兵的戰略原則是“全國為上,破國次之……”,謀攻之法是“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下政攻城……”,用兵的戰術原則是“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又提出“君之所以患于軍者”有三,“知勝”之道有五,等等。這些分析大體是當時軍事斗爭客觀規律的反映。從概念的分類來說,也表現了當時的思維日趨縝密。這在軍事學史和思想史上都是很有意義的。
文中不少話睿智警策,給人啟示。“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則成了軍事上的千古名言,被稱之為“科學的真理”(毛澤東《論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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