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
藺相如之完璧 【1】, 人皆稱之, 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 詐趙而脅其璧。 是時言取璧者情也【2】, 非欲以窺趙也。 趙得其情則弗予, 不得其情則予; 得其情而畏之則予, 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 此兩言決耳, 奈之何既畏而復(fù)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 趙弗予璧, 兩無所曲直也。 入璧而秦弗予城, 曲在秦; 秦出城而璧歸, 曲在趙。 欲使曲在秦, 則莫如棄璧; 畏棄璧, 則莫如弗予。 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 又設(shè)九賓 【3】, 齋而受璧, 其勢不得不予城。 璧入而城弗予, 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 夫璧非趙璧乎? 而十五城秦寶也。 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 十五城之子弟, 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 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4】, 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 臣請就死于國, 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 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 而歸直于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 令秦王怒【5】, 而僇相如于市 【6】, 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 【7】, 而責(zé)璧與信, 一勝而相如族 【8】, 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于璧也, 天也!”
若其勁澠池 【9】, 柔廉頗【10】, 則愈出而愈妙于用。 所以能完趙者, 天固曲全之哉!
【注釋】
【1】 藺相如之完璧: 藺相如, 戰(zhàn)國時趙國大臣。 趙惠文王得到稀世之寶——和氏璧, 秦昭王想用十五座城換取這塊璧。 當(dāng)時秦強(qiáng)趙弱, 趙王恐給了秦璧卻得不到城。藺相如請命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給趙城,用計賺回和氏璧,并叫隨從化裝從小路逃走,完璧歸趙。
【2】情:實(shí)情、本意。
【3】九賓:古代舉行大典時所用的極隆重的禮儀。賓指擯(儐)相,迎賓禮贊的官吏。
【4】紿(dai):欺騙。
【5】令:假如。
【6】僇(lu):通“戮”,殺戳。
【7】武安君:秦國大將白起的封號。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8】族:滅族。
【9】勁澠池:公元前279年,秦王約趙王會于澠池。宴會上秦王請趙王鼓瑟以辱趙王。藺相如隨行,便以刺殺秦王相威脅,請秦王為趙王擊缶。勁:強(qiáng)勁。果敢的意思。
【10】柔廉頗:廉頗,趙國名將。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澠池會”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上。廉頗不服,打算侮辱他。藺相如以國家利益為重,多次避讓廉頗。廉頗受到感動,負(fù)荊請罪。廉藺遂成刎頸之交。柔:忍讓。退讓的意思。
【賞析】
《藺相如完璧歸趙論》是王世貞的一篇史論散文。“完璧歸趙”事見于《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司馬遷在傳后曾贊頌藺相如“其處智勇,可謂兼之”。太史公的論贊后人視為定論,千百年來眾口一詞,正如清代史學(xué)家趙翼詩中所說:“矮人看戲何曾見,都是隨人說短長”。司馬遷之后一千六百年,王世貞卻做了這樣一篇翻案文章。
清代文論家劉熙載在《藝概》中說過“論事要有識,然無法意亦晦”,提出了議論文章要有“識”、有“法”兩個要求。識是立意,法是章法。論史需有史才,翻案更需卓識。慧眼獨(dú)具,見前人所未見,道前人所未道,乃是本文立意的高明之處。
戰(zhàn)國紛爭,縱橫策士馳說云涌。這些人物流品復(fù)雜,成敗不一。作者撇開藺相如個人品德優(yōu)劣不論,著眼于形勢大局,從秦趙兩國利害關(guān)系入手,居高臨下指摘?dú)v史人物活動的某些欠缺失策之處,順理而成章,提出了自己的一家之言。(順便說一句,王世貞不僅是一位文學(xué)家,還是一位有成就的歷史學(xué)家。)
文章開篇,作者力排眾說,對藺相如“完璧歸趙”一事“未敢以為信也”。開門見山,毫無遮攔。接著分述其觀點(diǎn),展開全文。《史記》所載的“完璧歸趙”始末, 事啟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請易璧”, 結(jié)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趙, 趙亦終不予秦璧”。 作者據(jù)此斷言, 雖秦強(qiáng)趙弱, 但秦“言取璧者情也, 非欲以窺趙也”。 也就是說秦當(dāng)時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沒有打算以此為借口進(jìn)攻趙國。 作者開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質(zhì)方面, 而不去糾纏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具體情節(jié), 根據(jù)史實(shí)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論斷。 然而作者并沒有以事后的認(rèn)識去苛求古人, 而是允許趙國對秦的實(shí)情本意有“得”與“不得”的兩種選擇; 對秦的威脅有“畏”與“弗畏”的不同反應(yīng)。 偏執(zhí)一言, 就不近情理; 面面俱到, 才讓人心服口服。趙國的“得”與“不得”,“畏”與“弗畏”都無可非議, 作者要批評的是藺相如“既畏之而復(fù)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 換句話說, 無論藺相如如何智勇, 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的事, 也是不足取法的。 作者跳出前人只見個人不見大局的窠臼, 正本尋源, 一新讀者耳目。
不盲從古人, 善察疑似之跡也是這篇翻案文章立意的特點(diǎn)。
宋代哲學(xué)家張載認(rèn)為有成就的學(xué)者都是善于“于不疑處有疑”。 人云亦云當(dāng)然談不上創(chuàng)見。 《史記》 中記載藺相如的話:“秦以城求璧, 而趙不許, 曲在趙。”這成了后來藺相如行事的指導(dǎo)方針。 對此, 人們或許漫不經(jīng)心地就讀過去了。 然而作者卻打上一個大問號, 并針鋒相對地提出“秦欲璧, 趙弗予璧, 兩無所曲直也”。 的確, 自己的東西, 別人要換去, 換或不換在于自己, 對雙方都不存在道義上的理曲與理直的問題。 道理是如此簡單易曉, 說出來人人都懂。 但囿于名人的話便是名言, 歷來無人對藺相如似是而非的說法置否一詞。 王世貞能夠矯正前人的疏誤, 恰恰反映出他不盲從古人, 不迷信名人的精神。“盡信書不如無書”, 很多古代作家都懂得這個道理。 嵇康的 《管蔡論》, 王安石的 《讀孟嘗君傳》, 歐陽修的《縱囚論》等都是翻案的史論佳作, 王世貞的這篇文章與上述作品相比也是毫不遜色的。
《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結(jié)構(gòu)精嚴(yán), 不枝不蔓是其最突出的特點(diǎn)。 文章開頭一句揭示全文論旨,“人皆稱之”與“予未敢以為信”一反一正相對提出, 自然地引發(fā)下文。 文章的主干是第二、 三兩段。 作者先論“情”, 后析“理”, 雙管齊下。 論“情”, 則由秦及趙絲絲入扣, 抓住“得”“畏”二字論清藺相如“既畏而復(fù)挑其怒”的失策。 析“理”, 則先破后立多方設(shè)想, 辯清“曲”“直”兩字, 證明“使舍人懷而逃之, 而歸直于秦”的荒悖。“情”“理”兩層文有先后, 意有輕重, 作者思路清晰可見。
邏輯性強(qiáng)是本文的另一顯著特點(diǎn)。 劉勰 《文心雕龍》中說:“論如析薪, 貴在破理”。 論文的說服力主要來自“破理”中的邏輯力量。“趙得其情則弗予, 不得其情則予; 得其情而畏之則予, 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這是一段精采的邏輯分析。 作者以“得”與“畏”為前提錯綜組合成四個判斷,包羅了趙國的一切可能情況,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謂“兩言決耳”的必然性結(jié)論——“予”或是“弗予”。承認(rèn)作者的前提就必須承認(rèn)他的結(jié)論,這就是邏輯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為藺相如擬設(shè)了一段對秦王的言辭,其所以有力,就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則民怨,不予城而欺趙則失信于天下這樣的二難推理。秦王要擺脫這種兩難的困境就只有“返璧”這唯一的出路。本文區(qū)區(qū)不足四百字,卻包含了幾處嚴(yán)密的邏輯推理。如果說卓越的史識是這篇文章的軀體的話,那么支撐它的正是強(qiáng)有力的邏輯之足。
最后談一點(diǎn)對于作者感嘆“藺相如之獲全于璧也,天也!”的看法。
就文章而論,盡管作者指出了藺相如的種種失誤,然而歷史畢竟是歷史,完璧歸趙的事實(shí)無法改變。為了不使讀者生疑,作者便用歸結(jié)于天的說法,含蓄地表示雖然完璧歸趙了,可是也不能說明藺相如的做法正確,惡果沒有產(chǎn)生,只是事出偶然罷了。古人云,“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處是反其意而用之。
就思想而論,藺相如完璧歸趙的原因文中本已經(jīng)講明,“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當(dāng)時秦趙的矛盾還沒有激化到因為一塊寶玉而完全反目的地步,因此完璧歸趙并非偶然而是存在著必然性的。文章最后一句把趙國得以保全也歸結(jié)為“天固曲全之”,把冥冥上蒼作為人事的主宰,正說明作者的局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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