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室語》原文|注釋|賞析
唐子居于內①,夜飲酒。已西向坐,妻東向坐,女安②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執壺以酌③,相與笑語。唐子食魚而甘④,問其妾曰: “是所市來者⑤,必生魚⑥也。”妾對曰: “非也。是魚死未久,即市以來,又天寒,是以味鮮若此。”于是飲酒樂甚。忽焉拊幾⑦而嘆。其妻曰: “子飲酒樂矣,忽焉拊幾而嘆,其故何也?”唐子曰: “溺于俗者⑧無遠見,吾欲有言,未嘗以語人,恐人之駭異⑨吾言也。今食是魚而念及之,是以嘆也。”妻曰: “我婦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試以語我。”
曰: “大清有天下,仁矣⑩。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妻笑曰: “何以謂之賊也? ” 曰: “今也有負數匹布或擔數斗粟而行于涂者(11),或殺之而有其布粟,是賊乎,非賊乎?” 曰: “是賊矣。”唐子曰: “殺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猶謂之賊; 殺天下之人而盡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謂賊乎?三代(12)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漢,然高帝屠城陽(13)、屠潁陽(14),光武帝屠城三百(15)。使我而事高帝,當其屠城陽之時,必痛哭而去之矣; 使我而事光武帝,當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為之臣也! ”
妻曰: “當大亂之時,豈能不殺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 “定亂豈能不殺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殺者二: 有罪不得不殺,臨戰(16)不得不殺。有罪而殺,堯舜(17)之所不能免也; 臨戰而殺,湯武(18)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殺為(19)?若過里而墟其里(20),過市而竄其市(21),入城而屠其城,此何為哉? 大將殺人,非大將殺之,天子實殺之; 偏將(22)殺人,非偏將殺之,天子實殺之; 卒伍(23)殺人,非卒伍殺人,天子實殺之; 官吏殺人,非官吏殺之,天子實殺之。殺人者眾手,實天子之一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戰,百姓死于兵與因兵而死(24)者十五六。暴(25)骨未收,哭聲未絕,目眥(26)未干,于是乃服袞冕(27),乘法駕(28),坐前殿,受朝賀,高宮室,廣苑囿,以貴其妻妾,以肥其子孫,彼誠何心而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殺人之獄,我則有以處之矣(29)。匹夫無故而殺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 有天下者無故而殺人,雖百其身(30)不足以抵其殺一人之罪。是何也? 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31)者也,乃無故而殺之,其罪豈不重于匹夫乎! ”
妻曰: “堯舜之為君何如者?” 曰: “堯舜豈遠于人(32)哉? ” 乃舉一箸指盤中之余魚曰: “此味甘乎? ”曰:“甘。” 曰: “今使子釣于池而得魚,揚竿而脫(33),投地跳躍,乃按之椹上(34)而割之,刳(35)其腹,?其甲(36),其尾猶搖,于是煎烹以進,子能食之乎?”妻曰: “吾不忍食也。”曰: “人之于魚,不啻太山之于秋毫(37)也。甘天下之味,亦類于一魚之味耳,于魚則不忍,于人則忍之;殺一魚而甘一魚之味則不忍,殺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則忍之,是豈人之本心哉?堯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38)也,女安,童而無知者也,聞唐子之言,亦皆悄然(39)而悲,咨嗟(40)欲泣,若不能自釋焉(41)。
(《潛書》)
注釋 ①唐子居于內——唐子:唐甄自稱。內:指內室。②女安——唐安:作者的女兒。③酌——斟酒。④甘——覺得味道甘美。⑤是所市來者——買來的這個。是:這,指魚。市:購買。⑥生魚——活魚。⑦忽焉拊幾——突然用手拍幾案。拊(fu):拍。⑧溺于俗者——陷入世俗之見的人。溺(ni):沉迷不悟。⑨駭異——驚駭、奇怪。⑩大清有天下,仁矣——清朝是以仁政統治了天下。這是對當時統治者不得不說的應酬話。仁:行仁政。《孟子·公孫丑上》: “以德行仁者王。”又《滕文公上》: “為天下得人者謂之仁。”(11)行于涂者——走在道路上的人。(12)三代——夏、商、周。(13)高帝屠城陽——漢高祖劉邦于公元前208年同楚霸王項羽追秦將章邯至城陽,攻其城,盡屠城陽人民。事見《史記·高祖本紀》。城陽: 故城在今山東省臨沂縣南。(14)屠潁陽——公元前207年4月,劉邦攻潁陽屠其城。事見《史記·高祖本紀》。潁陽——當時屬潁川郡,在今河南許昌縣西南。(15)光武帝屠城三百——漢光武帝劉秀于王莽篡漢十三年起兵,大破莽兵于昆陽(今河南葉縣),未幾創建東漢。大將軍耿弇為之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事見《后漢書·耿弇傳》。(16)臨戰——打起仗來的時候。(17)堯舜——傳說中陶唐氏和有虞氏部落長,相繼為炎黃聯盟首領。(18)湯武——湯:商朝建立者;武:周武王姬發,西周王朝建立者。(19)奚以殺為——殺人干什么?奚:何,表示疑問。為:語尾助詞,表示疑問。(20)過里而墟其里——經過人們居住的地方就把這些地方變成廢墟。里:古代指居民聚居的地方。二十家為一里。墟: 用作動詞,毀為丘墟。(21)過市而竄其市——經過市鎮就把市鎮的人民趕走。竄:驅逐。(22)偏將——副將。(23)卒伍——古代軍隊編制,五人為伍,百人為卒。這里指士兵。(24)死于兵與因兵而死——死于兵,為官兵所殺;因兵而死,在兵亂中死亡。(25)暴(pu)——在陽光下曝曬著。(26)目眥(zi)——眼眶,這里指眼眶中的淚。(27)服袞冕——穿上袞服、戴上冕旒。袞(gun):天子的禮服;冕(mian):天子的禮帽。(28)法駕——天子的車駕。(29)我則有以處之矣——我就有辦法處理那些案件了。意謂要嚴懲有天下的帝王。(30)百其身——使其身死一百次。百: 作使動詞用。(31)仰望以乳育——依賴而得到養育。(32)遠于人——同一般人有大的差別。(33)揚竿而脫——舉起釣竿把魚取下來。(34)按之椹上——把魚放到砧板上。椹(zhen): 切菜用的椹(砧)板。(35)刳(ku)——從中間剖開而挖空。(36)?其甲——刮掉鱗甲。?(xi): 傷。這里指刮掉。(37)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不啻(chi): 不只。太山: 即東岳泰山。秋毫: 鳥獸秋天新生的細毛,比喻極細微的事物。(38)微者——地位低微的人。(38)悄然——愁苦的樣子。(40)咨嗟(zi jue)——嘆息。(41)若不能自釋焉——好象不能把愁苦自我排遣。自釋: 自我消除、開脫。
賞析 題目 “室語”,意思是在家里說的話。他的話在當時也似乎只能在家里說。題目本身暗示出所說的話的隱秘,及其不能不說的隱憂。
就體裁而言,這是一篇既有文藝性,又有議論性,而以議論為主的雜文。雜文的文藝性要靠形象性來表現,而它的議論性要靠邏輯來完成。在邏輯思維的運用上,雜文與一般文學作品和一般議論文都有區別。一般文學作品,邏輯思維從屬于形象思維,通過向形象思維的滲透、轉化而發揮作用。一般議論文多用比較純粹的邏輯形式進行抽象的論述。雜文則是兼而用之,即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的互相滲透、結合。這篇雜文在這方面表現得非常突出。
這篇雜文的形象性、文藝性表現在哪里呢? 首先,作者把自己的議論安排在一次與家人的夜飲上,由于食魚一事而引出作者的思緒,真實、具體,使讀者猶如親見。其次,思想感情的表達全出于作者與妻妾的對話,一問一答,娓娓而談,猶如親耳所聞。再次,在對話中穿插形象的描述,如“執壺以酌,相與笑語。” “飲酒樂甚。忽焉拊幾而嘆。” “乃舉一箸指盤中之余魚”,“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增添了濃郁的生活氣息。
這篇雜文的中心思想是靠它的議論性和邏輯性來完成的。唐甄食魚飲酒樂甚,忽然聯想到自己一向不愿說的一些話,于是撫幾而嘆。其妻請他說說,由此引出論點: 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然后用形式邏輯的三段論法加以論證。先提出前提: 大前題是“凡殺人而取其布粟者為賊”; 小前提是“三代以后,有天下者無不殺天下之人而盡取其布粟”。大小前提合理確立,那么“凡為帝王者皆賊”這個結論也就自然推出而成立了。這是第一、二自然段的主要內容。第三自然段對小前提“天子殺人”再作透徹的說明,并強調天子殺人其罪應重于匹夫。第四自然段說明“天子殺人”的原因。他認為,人皆有不忍之心,堯、舜所以仁慈愛民就在于未失其“不忍”的本心; 后之有天下者殺人立國,忍于殺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就在失其本心。開頭寫“唐子食魚而甘” ,并由食魚而念及其“未嘗以語人之言”——“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 ,都為此段議論預作安排。最后一個自然段寫唐甄的話使其妾與幼女“咨嗟欲泣” 。言外之意,連她們都如此,那么未失本心的成年人、大丈夫們該作何感想呢?
作品運用邏輯思維議論說理,借助多種生動、具體的形象來展開,就使得議論說理形象化,感情化,靈活化。作者用淺顯的合乎邏輯的對話,充分揭露了歷代帝王無不屠殺人民而掠奪其財富的本性。這種思想無疑是具有進步意義的。這種思想,既是他對漫長歷史的反思,也是他面對現實的思考。同時,也受到前人的啟迪。前半部分論述歷代帝王皆賊,顯然受墨子《非攻》篇的影響。墨子在《非攻》篇中也是從淺顯的事例講起,層層深入地證明攻國殺人最多,故為大不義之舉。后半部分論述堯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顯然受《孟子·梁惠王(上)》論“齊桓晉文之事”的影響。孟子在此文中以齊宣王在殺牛時“不忍其觳觫”,“故以羊易之”為例勸說其放棄霸圖,實行仁政。可見,唐甄是繼承了傳統的民主思想的光華而又在現實世界中發揚光大。唐甄較之古人,其進步性在于對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徹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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