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主人將我近幾年來所做的文章印行了。我這幾十篇文章,原沒有什么文學的價值,也沒有古人所謂著書傳世的價值。但是如今出版界的意思, 只要于讀者有點益處,有印行的價值便印行,不一定要是傳世的作品;著書人的意思, 只要有點心得或有點意見貢獻于現(xiàn)社會,便可以印行;至于著書傳世藏之名山以待后人這種昏亂思想,漸漸變成過去的笑話了。我這幾十篇文章, 不但不是文學的作品, 而且沒有什么有系統(tǒng)的論證, 不過直述我的種種直覺罷了;但都是我的直覺,把我自己心里要說的話痛痛快快的說將出來, 不曾剿襲人家的說話,也沒有無病而呻的說話, 在這一點,或者有出版的價值。在這幾十篇文章中,有許多不同的論旨,就此可以看出文學是社會思想變遷底產(chǎn)物, 在這一點,也或者有出版的價值。既有出版的價值,便應該出版,便不必說什么“徒災梨棗”等客套話。
1922年8月,獨秀自序于上海
(《獨秀文存》, 亞東圖書館1922年版。)
賞析 這篇《自序》,不過350來字。既沒有介紹《獨秀文存》的內(nèi)容,也沒有講集中文章的意義,只說了說“有出版的價值”。可以說是一篇極樸素的序文。這就是它的特點。
從這篇序言,我們可以看到陳獨秀的文藝思想。首先,他認為把“自己心里要說的話痛痛快快的說將出來”,不“剿襲人家的說話”,不無病呻吟,就是有出版價值的文章。這就是文章要寫自我,表達自己的心聲。這就從傳統(tǒng)的文藝思想中走了出來。傳統(tǒng)的文藝思想,是“文以載道”,是“代圣立言”。文章的內(nèi)容不是自己的思想,而是“圣人”的意思。這樣的文章是無價值的。另外有些人, “為賦新詩強說愁”, “無病而呻”;有一些人寫文章是為“藏之名山”以傳后世。在陳獨秀看來,這都是沒有意思的。
其次是他認為,“文學是社會思想變遷底產(chǎn)物”,這由《獨秀文存》的“許多不同的論旨”所證明。他從1915年創(chuàng)辦《青年雜志》起,看到什么事情,便有一種“直覺”的思想;將這些“心里要說的話”說出來,便積累成《獨秀文存》這些文章。從這些文章自然可以看到他的思想變化的歷程。沒有這些思想,當然不會有這些文章。他這種說法,從一個角度講是對的。但若論文學的“產(chǎn)生”,顯然是簡單了點。因為文學的產(chǎn)生,與時代和社會經(jīng)濟都有關系。“思想的變遷”是和客觀世界的變化聯(lián)系在一起的。
陳獨秀在序言中所說的《獨秀文存》出版的兩種“價值”,反映的就是這兩種觀點。
《獨秀文存》于1922年由亞東圖書館出版。它里面的文章,的確都是他“自己心里要說的話”,而且都說得“痛痛快快”。如《偶像破壞論》,先說泥塑木雕該破壞,繼說“君主元首”該破壞,再說那時的“國家”該破壞。一瀉如注,毫不隱曲,“痛痛快快”地說了出來。如《本志罪案之答辯書》,直捷了當,承認只因“本社同人” “擁護德賽兩先生”,所以犯了“破壞孔教,破壞禮法,破壞國粹”等“幾條罪案”。又明確說: “錢玄同先生廢漢文的主張”, “本志同人多半是不大贊成的”。話說得是那么率直!魯迅于1921年8月25日給周作人的信中曾說:“獨秀隨感究竟爽快。”
“爽快”是《獨秀文存》的風格。這種風格,很難一言以蔽之說它好或不好。這要看時代環(huán)境和所討論具體問題的需要。在五四那樣一個“狂飆突進”的時代里,就需要“爽快”。人們沒有時間去捉摸那拐彎抹角的含蓄。連那時的許多詩,不也顯得“爽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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