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兩漢文·賈誼·治安策①
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本末舛逆,首尾衡決②,國制搶攘③,非甚有紀,胡可謂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孰④數之于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
夫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孰急?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樂與今同,而加之諸侯軌道⑤,兵革不動,民保首領⑥,匈奴賓服,四荒鄉⑦風,百姓素樸,獄訟衰息。大數⑧既得,則天下順治,海內之氣,清和咸理,生為明帝,沒為明神,名譽之美,垂于無窮。《禮》: 祖有功而宗有德。使顧成之廟⑨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漢亡極。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⑩,至孝也;以幸天下,以育群生,至仁也;立經陳紀,輕重同得,后可以為萬世法程,雖有愚幼不肖之嗣,猶得蒙業而安,至明也。以陛下之明達,因使少知治體者得佐下風,致此非難也。其具可素陳于前,愿幸無忽。臣謹稽之天地,驗之往古,按之當今之務,日夜念此至孰也,雖使禹、舜復生,為陛下計,亡以易此!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勢⑪,下數被其殃,上數爽⑫ 其憂,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親弟謀為東帝⑬,親兄之子⑭ 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⑮ 矣。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者乎!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⑯。數年之后,諸侯之王大抵皆冠⑰,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⑱,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
黃帝曰: “日中必熭,操刀必割⑲ !”今令此道順而全安,甚易;不肯早為,已乃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⑳,豈有異秦之季世㉑ 乎!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為安、以亂為治,假設陛下居齊桓㉒ 之處,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以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假設天下如曩時,淮陰侯尚王楚㉓,黥布王淮南㉔,彭越王梁㉕,韓信王韓㉖,張敖王趙㉗,貫高為相㉘,盧綰王燕㉙,陳豨在代㉚,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當是時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殽亂,高皇帝㉛ 與諸公并起,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㉜。諸公幸者,乃為中涓㉝,其次廑得舍人㉞,材之不逮至遠也。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諸公,多者百馀城,少者乃三、四十縣,德至渥也,然其后十年之間,反者九起。陛下之與諸公,非親角材㉟ 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歲為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然尚有可諉㊱ 者,曰疏,臣請試言其親者。假令悼惠王王齊㊲,元王王楚㊳,中子王趙㊴,幽王王淮陽㊵,共王王梁㊶,靈王王燕㊷,厲王王淮南㊸,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為治乎?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慮㊹ 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擅爵人,赦死罪,甚者或戴黃屋㊺,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王者,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幸而來至,法安可得加!動一親戚,天下圜視㊻ 而起,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㊼ 者,適啟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陛下雖賢,誰與領㊽ 此?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㊾ 也。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征㊿ 矣,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后世將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51〕,而芒刃不頓者〔52〕,所排〔53〕 擊剝割,皆眾理解〔54〕 也。至于髖髀〔55〕 之所,非斤〔56〕 則斧。夫仁義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眾髖髀也,釋斤斧之用,而欲嬰〔57〕 以芒刃,臣以為不缺則折。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
臣竊跡前事,大抵強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后反。長沙〔58〕 乃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59〕 據數十城而王,今雖已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60〕,雖至今存可也。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61〕,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并進而歸命天子〔62〕。雖在細民〔63〕,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及燕、梁它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64〕,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一定,宗室子孫,莫慮不王,下無倍畔〔65〕 之心,上無誅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貫高、利幾〔66〕 之謀不生,柴奇、開章〔67〕 之計不萌,細民鄉善,大臣致順,故天下咸知陛下之義。臥赤子〔68〕 天下之上而安,植遺腹〔69〕,朝委裘〔70〕,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后世誦圣。一動而五業附〔71〕,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
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脛之大幾如要〔72〕,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73〕,一二指搐〔74〕,身慮亡聊〔75〕。失今不治,必為錮〔76〕 疾,后雖有扁鵲〔77〕,不能為已。病非徒瘇也,又苦盭〔78〕。元王之子〔79〕,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從弟之子〔80〕 也。惠王〔81〕,親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82〕 也。親者或亡分地〔83〕 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權以逼〔84〕 天子。臣故曰: 非徒病瘇也,又苦盭。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注〕① 本文選自《漢書·賈誼傳》,又名《陳政事疏》。其中內容與賈誼《新書》中多篇文字大致相同,今人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認為是《漢書》作者班固采掇《新書》,剪裁熔鑄而成。這里所選僅其中一部分。② 衡決: 橫斷,脫節。③ 搶(chéng 程)攘: 紛亂的樣子。④ 孰: 熟。此指仔細。⑤ 軌道: 謂遵守法制。⑥ 首領: 腦袋。⑦ 鄉: 通“向”。⑧ 數: 道理。⑨ 顧成之廟: 漢文帝所建之廟,在長安城南。⑩ 六親: 父、母、兄、弟、妻、子。⑪ 樹國: 諸侯立國。疑: 通“擬”。必相疑之勢: 指諸侯國增強實力,必然形成與中央政權相比擬、相抗衡的形勢。⑫ 爽: 傷。⑬ 親弟: 指文帝之弟、淮南王劉長。劉長封地淮南,位于長安之東,故曰“謀為東帝”。文帝六年(前174),劉長謀反,被捕,流放道中絕食而死。⑭ 親兄之子: 指文帝兄齊悼惠王劉肥之子、濟北王劉興居。興居于文帝三年(前177),企圖趁文帝迎戰匈奴之機,西取滎陽。文帝回京后擊敗叛軍,興居自盡。⑮ 見告: 被告發。吳王劉濞(bì 必)是漢高祖兄劉仲之子,當時不循漢法,有人告發。后于景帝三年(前154)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挑動七國作亂,敗死。⑯ 傅: 漢廷為年幼諸侯所設的太傅少傅。相: 漢廷為諸侯所設行政官員。⑰ 冠: 行冠禮。古時男子二十加冠,表示已成年。⑱ 稱病而賜罷: 謂諸侯王為擺脫朝廷控制,謊稱傅相有病,恩賜免官。⑲ 熭(wèi 衛): 曝曬。“日中”二句喻機不可失。⑳ 墮: 同“隳(huī 灰)”,毀壞。抗剄(jǐng 景): 斬首。㉑ 季世: 末世。此指秦末大肆殺戮秦大臣和諸公子。㉒ 齊桓: 齊桓公,春秋五霸之一。㉓ 淮陰侯: 韓信。信漢初封為楚王,后有人告發謀反,貶為淮陰侯。高祖十一年(前196),與陳豨謀反而被殺。㉔ 黥布: 即英布。英布漢初封淮南王,高祖十二年,謀反敗死。㉕ 彭越: 漢初封梁王,高祖十一年謀反被殺。㉖ 韓信: 戰國韓襄王之后,漢初封韓王。曾遣往太原抵御匈奴,因多次議和,劉邦生疑,韓王遂勾結匈奴反劉,兵敗被殺。㉗ 張敖: 張耳之子,劉邦女婿。襲父位為趙王,因國相貫高企圖謀殺劉邦,貶為宣布侯。㉘ 貫高: 趙王張敖相。因謀害劉邦被捕,自殺。㉙ 盧綰: 漢初封燕王,劉邦懷疑他附從陳豨謀反,遂于高祖十二年投奔匈奴。㉚ 陳豨: 漢初封陽夏侯,高祖十年自封代王,兵敗被殺。㉛ 高皇帝: 漢高祖劉邦。㉜ 仄室: 即側室,指卿大夫的庶子。豫: 通“預”。席: 憑藉。㉝ 中涓: 皇帝近侍官。㉞ 廑:通“僅”。舍人: 地位卑于中涓的近侍官員。㉟ 角材: 較量才干之高下。㊱ 諉: 推托。㊲ 悼惠王: 高祖之子劉肥,高祖六年封齊王。㊳ 元王: 高祖之弟劉交,高祖六年封楚元王。㊴ 中子: 趙王劉如意。高祖有八子,如意排行第四,故稱中子。如意為高祖寵姬戚氏所生,高祖九年封趙王,后被呂后害死,謚隱。㊵ 幽王: 高祖之子劉友,高祖九年封淮陽王,后徙趙,被呂后幽禁而死。㊶ 共王: 高祖之子劉恢。高祖十一年殺彭越,封恢為梁王,后徙趙。㊷ 靈王: 高祖之子劉建,高祖十一年燕王盧綰投匈奴,次年封劉建為燕王。㊸ 厲王: 高祖少子劉長,高祖十一年淮南王英布謀反被殺,封劉長為淮南王。㊹ 慮: 大概。㊺ 黃屋: 皇帝專車。屋,通“幄”,車蓋。皇帝車蓋為黃繒所制。㊻ 圜視: 瞪眼而看,表示吃驚或憤怒。㊼ 馮敬: 漢文帝時御史大夫,因揭發淮南王劉長謀反,并提議嚴懲,被劉長刺客所殺。㊽ 領: 治理。㊾ 效: 效驗。㊿ 征: 證明,征驗。〔51〕 屠牛坦: 春秋時精于宰牛者,名坦。解: 剖割。〔52〕 芒刃: 鋒利的刀刃。頓: 通“鈍”。〔53〕 排: 剖開。〔54〕 理: 紋理筋絡。解: 關節間隙。〔55〕 髖(kuān 寬): 髀的上部,上股與尻之間的大骨。髀(bì 幣): 大腿骨。〔56〕 斤: 刀刃較長的斧子。〔57〕 嬰: 同“攖”,接觸。〔58〕 長沙: 指長沙王吳芮。芮秦時為番陽令,舉兵應漢,英布為其女婿。高祖五年封長沙王,至文帝時已傳四世。〔59〕 樊: 樊噲。漢初封舞陽侯,因功升為左丞相。酈: 酈商。漢初封曲周侯,后擢為右丞相。絳: 絳侯周勃。文帝時任右丞相。灌: 灌嬰。以中涓從劉邦定天下,封潁陰侯,與周勃、陳平共誅諸呂,立文帝,后代周勃為丞相。〔60〕 信: 韓信。越: 彭越。徹侯: 秦、漢封爵二十級,徹侯最高,只封爵而不封地。〔61〕 菹醢(zū hǎi 租海): 古代酷刑,殺人碎其骨肉,剁成肉醬。〔62〕 輻湊: 車輪上的輻條聚集于軸心,喻人聚往一處。歸命: 歸順聽命。〔63〕 細民: 小民。〔64〕 “諸侯之地”句: 謂諸侯因犯罪而招致封地大量被漢廷收回。〔65〕 倍畔: 通“背叛”。〔66〕 利幾: 原為項羽部將,歸漢后封潁川侯,后以反叛被殺。〔67〕 柴奇、開章: 均為淮南王劉長謀士,參與謀反之事。〔68〕 赤子: 初生兒。初生兒色紅,故名。此指年幼的皇帝。〔69〕 植: 樹立,扶持。遺腹: 遺腹子,此指尚未出世的皇帝。〔70〕 朝: 朝拜。委裘: 先帝遺衣。〔71〕 一動而五業附: 謂只須采取一項措施,即“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則“明、廉、仁、義、圣”五項功業即隨之成就。〔72〕 要: 同“腰”。〔73〕 信: 通“伸”。〔74〕 搐(chù 處): 牽動、抽縮而痛。〔75〕 亡聊: 無所依賴,此指難以忍受。〔76〕 錮: 通“痼”。〔77〕 扁鵲: 戰國時名醫,姓秦,名越人。家于盧,又名盧醫。〔78〕 (zhí 直): 古“蹠”字,腳掌。盭(lì 立): 同“戾”,反扭。盭: 足掌翻轉,無法行走。〔79〕 元王之子: 劉郢,其父楚元王劉交是劉邦之弟。〔80〕 從弟之子: 劉郢之子劉戊,文帝時封楚王。〔81〕 惠王: 齊悼惠王劉肥,為文帝劉恒之兄,劉肥之子劉襄為齊哀王。〔82〕 兄子之子: 劉襄之子劉則,襲其父爵位。〔83〕 分(fèn 糞)地: 按名分應得之地。〔84〕 逼: 威脅。
西漢文帝七年(前173),賈誼終于結束了謫居長沙的三年漫長的憂郁生活,重新被召回京城長安,擔任文帝少子、梁懷王劉揖的太傅。表面看來,由長沙王吳差的太傅調任京師,仍是充當諸王教官,只不過教導的對象從異姓王變成了同姓王,差別并不太大,但賈誼可不這樣認為。由于輔佐懷王,得以有機會接近天子,使賈誼久遭創傷的心靈,重又充滿希望;他那壓抑多年的議政從政的激情,也又變得不可遏制。此后幾年之間,賈誼多次上疏獻策,暢抒對當時國勢政局的看法和建議。《治安策》就是當時含有總論性質的一篇長文。
《治安策》論及當時潛在或明顯的多種社會危機,用賈誼自己的話來說,包括“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等眾多嚴重問題。這足以令人痛哭、悲泣和長嘆的社會弊端和政治危機,涉及天子與地方諸侯之間、漢廷與北方異族之間,以及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種種矛盾。針對這令人憂心的一切,賈誼富有針對性地一一指明相應對策和補救措施。本文作為《治安策》的第一部分,首先論述最為緊迫的、“可為痛哭”的政治危機,即諸侯不聽節制,漸萌異心。
漢初,高祖劉邦推行分封制。為酬勞共過患難的開國功臣,他曾對一些異姓將軍封爵賜地;為鞏固漢家天下,擴張劉姓勢力,又大封兄弟子侄為諸侯王。誰料如此一來,這些擁有封地特權的王侯,漸漸建起“國中之國”,驕橫跋扈,不聽政令,成為國家安定統一的禍害和隱憂。早在高祖時,陽夏侯陳豨、淮陰侯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韓王信、趙王張敖和燕王盧綰等異姓王就相繼叛亂。文帝時,叛亂未及徹底平定,同姓王隨著勢力的膨脹,也日益呈露與漢天子分庭抗禮的跡象。與當初劉邦平定誅滅異姓王時的情形有所不同,同姓王皆是漢文帝的骨肉至親,且并未明目張膽地打出反叛的旗號,因此處理這一問題相當棘手。賈誼的《治安策》,首先針對這一敏感問題,足見他的驚人膽識。他并非沒有意識到危險,正如文中所述的: “雖有悍如馮敬者,適啟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若是所謂識時務的俊杰,必然遠避其事,緘口不語,但是賈誼卻不肯沉默,于此可見他為了漢廷甘愿灑血捐軀的赤膽忠心。
本文條理縝密,說理透徹。起首開門見山,振聾發聵,在痛斥那些粉飾太平、阿諛奉承的小人的同時,極言當前的危險。指出眼前的安寧,猶如睡于干柴之上,至于柴下的火種,卻視而不見,然而一旦釀成大火,悔之晚矣。
第二段建議文帝施行法制,并陳述法制必將帶來的好處。首先,建立法制無需文帝勞心傷神。其次,法制能確保漢廷長治久安,能使文帝的美德昭于世人,傳之后代,生為賢明之帝,死為圣明之神。總之,法制無論對于漢朝,還是對于文帝本人,都有百利而無一害,而文帝唯一該做的,就是傾聽并采納賈誼的意見。
第三段切入正題,以不久前文帝親身經歷的干戈之爭,說明王侯的危險性。以眼前的事實為例,是力求令文帝觸目驚心,促其猛醒。
第四段論述即將面臨的危險,分析暫時安寧的緣由,指出解決王侯問題的緊迫性。文中緊扣“強則作亂”這一癥結,強調危險正日益逼近。因為隨著時光的流逝,“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一旦條件成熟,必定作亂。所以必須趁他們羽翼尚未豐滿,及時下手。否則待到形成氣候,即使堯、舜再生,也無能為力。
第五段以許多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疏者必危,親者必亂”的道理,借以打消文帝可能存在的一切僥幸心理。文中頗為大膽地以文帝與高祖劉邦相比較,直言不諱地斷言文帝缺乏對付諸王作亂的能力,再一次提醒文帝,必須及時設法。
第六段借用屠牛坦宰牛這一故事,說明治國的道理。告訴文帝,治國應切中癥結,該狠則狠,快刀利斧,往往奏效。又一次敦促文帝,不能優柔寡斷。
第七段在前面的層層鋪墊之后,開始出謀劃策,提出實際的解決辦法。首先他告訴文帝“強者先反,弱者乃安”的道理,隨后指出,當今之計莫如“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也就是削強為弱,逐漸分割諸侯封地,分封給他們的子孫,使得大國不復存在,而眾多各自為政的小封國,則不會對漢廷構成威脅。如此“眾建諸侯”,既能顯示文帝恩澤有加,又可侵削諸侯實力,實為一舉兩得,同時它還獨有不露痕跡的效果。
最后一段則與開頭呼應,用“病大瘇”、“苦盭”作比,又一次點明當今局勢的嚴重性和危險性。
本文凝聚了賈誼多年來對于諸侯亂國這一事實的觀察和認識,其中揭發、論述和分析,往往一針見血,切中肯綮。按理來說,漢文帝并非昏庸無能之輩,賈誼旨在削弱諸侯勢力的策略,應該能夠立見成效。但是,由于當時的形勢和某些方面的限制,賈誼的呼吁和警告,并未引起執政者足夠的重視。后來,文帝雖然“分齊為六國,盡立悼惠王子六人為王”,“又遷淮南王喜于城陽,而分淮南為三國,盡立厲王三子以王之”(《漢書·賈誼傳》)。多少采納了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主張,然而涉及范圍太小,力度也不夠。終于在景帝三年(前154),發生了吳、楚七國之亂。而最終徹底消弭諸王對朝廷的威脅,則是后來由景帝和武帝逐步完成的。
賈誼的政論文,開創了漢代此類文字筆力勁練、內容充實、語言樸茂、氣勢磅礴的風格。清人金圣嘆就曾盛贊《治安策》如海如潮,浩瀚閎肆,實為天下罕見的奇文: “夫此則真謂之海矣: 千奇萬怪,千態萬狀,無般不有,無般不起。則真謂之潮矣: 來,不知其如何忽來;去,不知其如何忽去。總之,韓(愈)、蘇(軾)二公文章,縱極汪洋排蕩時,還有墻壁可依,路徑可覓。至于此文,更無墻壁可依,路徑可覓。少年初見古文,便先教讀一萬遍,定能分外生出天授神筆。”(《天下才子必讀書》卷六)
所謂如海如潮,忽來忽去,千奇萬怪,千態萬狀,首先是指本文多變的風格和流暢的氣勢。作者仿佛是在與文帝當面對話一般,隨時根據需要,改變著語氣和節奏: 時而如摯友談心,娓娓道來,猶如細雨潤物般的溫柔;時而又痛快酣暢,無所顧忌,仿佛諍友瞠目而視,對面辯詰。如第二段述及“射獵之娛與安危之機”時,注意設身處地為文帝切身利益著想,聲明為治國而“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則大可不必,他所提供的策略不但能確保國家平安,還可保證文帝“樂與今同”,不必煩心勞神。如此措語,當然是為了誘使文帝耐心聽講,使論說易于入耳。然而如此委婉的語氣,到第五段中卻變得異常激烈,一個接一個“能”或“不能”的詰問,步步緊逼,簡直令文帝無路可走;連續三個“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則又將文帝一切幻想擊得粉碎,促使他于面紅耳赤之后,猛醒深思。氣勢如此逼人,辭鋒如此犀利,在歷代呈送帝王的疏策中是罕見的,這正是賈誼政論文最可珍貴的風格。
賈誼這“天授神筆”除了能使文勢忽峻急,忽緩和,首尾相銜之外,還能在議論說理的同時,不失時機地運用文學筆法,使得后人讀他的文章,感覺特別形象和親切。穿插于本文論議之中的比喻,就極為奇妙。如說到“危險”,或擬為厝火積薪,或喻作病大瘇、苦盭;論及中央與地方的正常關系,形象地比作“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然而一旦出現反常,則又是“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慮亡聊”的描畫譬喻。其余將治國比作宰牛,把諸侯擬為髖髀等等,皆有出神入化之效,有效地增強了文章的藝術感染力。
除了夾喻的妙用,賈誼的豐富想像力還表現在不時的“夸大其辭”。這種明顯帶有戰國縱橫家文風的筆調,雖然難免會有危言聳聽之嫌,但運用得恰當,卻令平實的說理增添許多魅力。如本文極言“眾建諸侯”的功效,稱一旦天下因此而大治,“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不僅是初生兒做皇帝,就是天下只有那樣一個象征性的君主——胎兒或已逝的帝王,也照樣安寧無事。這就是《治安策》的奇效。
魯迅先生在《漢文學史綱要》中曾評議“洋洋至六千言”的治安之策,并將賈誼的文風與稍后的晁錯作過比較,認為賈誼“尤有文采,而沉實則稍遜”。但不管怎樣,以《治安策》、《過秦論》為代表的西漢鴻文,畢竟為古代散文史揭示了嶄新的一頁。其慷慨陳辭、雄辯滔滔的議政膽略,文勢蒼莽、筆力縱橫的渾樸文風,足以“沾溉后人,其澤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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