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清文·全祖望·梅花嶺記
順治二年乙酉① 四月,江都圍急②。督相史忠烈公③知勢不可為,集諸將而語之曰:“吾誓與城為殉,然倉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副將軍史德威④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后。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執刃,遂為諸將所擁而行。至小東門,大兵如林而至。馬副使鳴、任太守民育及諸將劉都督肇基等⑤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閣部也。”被執至南門,和碩豫親王⑥以先生呼之,勸之降。忠烈大罵而死。初,忠烈遺言:“我死,當葬梅花嶺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親見忠烈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天寧門投江死者,未嘗殞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謂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師⑦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陳涉之稱項燕⑧。吳中孫公兆奎⑨以起兵不克,執至白下⑩。經略洪承疇⑪與之有舊,問曰:“先生在兵間,審知故揚州閣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孫公答曰:“經略從北來,審知故松山殉難督師洪公⑫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疇大恚,急呼麾下驅出斬之。
嗚呼!神仙詭誕之說,謂顏太師以兵解⑬,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蛻⑭,實未嘗死。不知忠義者圣賢家法⑮,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說,所謂為蛇畫足。即如忠烈遺骸,不可問矣。百年而后,予登嶺上,與客述忠烈遺言,無不淚下如雨,想見當日圍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問其果解脫否也,而況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錢烈女⑯之冢,亦以乙酉在揚,凡五死而得絕,特告其父母火之,無留骨穢地,揚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關中黃遵巖、粵東屈大均⑰為作傳銘哀辭。
顧尚有未盡表章者:予聞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⑱下,尚有數人,其后皆來江都省墓。適英、霍山師敗,捕得冒稱忠烈者,大將發至江都,令史氏男女來認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節,亦出視之。大將艷其色,欲強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時以其出于大將之所逼也,莫敢為之表章者。忠烈嘗恨可程在北,當易姓之間⑲,不能仗節,出疏糾之。豈知身后乃有弟婦以女子而踵兄公⑳之馀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異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諸公諒在從祀之列,當另為別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輩也。
〔注〕① 順治二年乙酉:公元1645年。順治,清世祖福臨的年號(1644—1661)。② 江都圍急:順治二年四月,揚州被清軍包圍,孤立無援,形勢危急。江都, 今江蘇揚州市。③ 督相史忠烈公:即史可法,字憲之,號道鄰,祥符(今河南開封市)人。崇禎進士。清兵入關后,福王朱由崧于南京即帝位。任史可法為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堅守揚州,城破被執,從容就義。因他以大學士身分督師揚州,而明代大學士的職位相當于宰相,故稱督相。“忠烈”是他死后的謚號。④ 史德威:史可法部下副將軍,即副總兵官,平陽(今山西臨汾)人。⑤ 馬副使鳴:馬鳴,褒城(今陜西勉縣東北)人,為督理揚州軍務的副帥。任太守民育:任民育,字時澤,濟寧(今屬山東)人,任揚州知府,城破后被殺,全家投井而死。太守, 漢代官名,明代借指知府。劉都督肇基:劉肇基,字鼎維,遼東(今屬遼寧)人,史可法部下都督。城破后率部巷戰,壯烈犧牲。⑥ 和碩豫親王:名多鐸,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五子,封為豫親王。是清軍攻打江南的主帥,稱定國大將軍。和碩,滿語,部落或旗的意思。清代親王、公主都冠以“和碩”二字。⑦ 英、霍山師:明末在英山、霍山一帶起義抗清的義軍。英,英山,今屬湖北;霍,霍山,今屬安徽。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義士馮弘圖、侯應龍、張圖容、楊國士起兵于霍山。弘圖倡言史可法實未死,眾信之,集兵數千,攻英山、霍山、六安,皆下之。尋為吳兆勝所破。” ⑧ 仿佛陳涉之稱項燕:如同當年陳涉起義時假借項燕的名義。《史記·陳涉世家》:“陳勝(即陳涉)曰:‘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逃亡)。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倡),宜多應者。’” ⑨ 吳中孫公兆奎:孫兆奎,字君昌,江蘇吳江縣人。吳昜自太湖起兵抗清,兆奎率千余人應之,號稱“孫吳軍”。為北軍吳兆勝所襲,兵敗被擒,解至江寧而死。吳中, 今江蘇省吳縣,古代也稱吳中,清代與吳江縣同屬蘇州府管轄。⑩ 白下:江寧(南京)舊有白下城,在今南京市西北,后人以白下作為南京的別稱。⑪ 經略洪承疇:洪承疇,字亨九,南安(今屬福建)人。明末曾任薊遼總督,與清軍在松山作戰時兵敗投降,后被任命為七省經略,駐江寧。經略, 明清兩代官名,職位在總督之上。⑫ 故松山殉難督師洪公:松山失利時,一度傳說洪承疇已經遇難,崇禎皇帝朱由檢還為此設壇哭祭他。松山, 在今遼寧錦州市南。⑬ 顏太師以兵解:顏太師,指唐代顏真卿,德宗時曾任太子太師。后被叛將李希烈所害,傳說十余年后他的仆人又在洛陽同德寺看到他,衣長白衫,張蓋,在佛殿上坐,因此當時人都傳說他成了仙。見《太平廣記》卷三二引《仙傳拾遺》。兵解,學仙的人稱死于兵刃為“兵解”,意思是借此脫離了軀殼而成仙。⑭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蛻:文少保,指文天祥。他官至右丞相,加少保、信國公。南宋末年,他堅持抗元,兵敗被俘,拒不投降,被殺。大光明法, 道家的一種出世法。傳說數日后,其妻收尸,顏面如生。清彭尺木與袁枚書:“昔文信公在燕獄時,遇楚黃道人,受出世法,始得脫然于生死之際,故其詩云:‘誰知真患難,忽悟大光明。’”蟬蛻, 蟬脫去外殼,比喻人脫離肉身而成道。⑮ 圣賢家法:即圣人賢人立身的根本準則。⑯ 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錢烈女:名淑賢,清軍攻破揚州時殉城。⑰ 江右王猷定:江右,指江西省。王猷定,字于一,號軫石,南昌市人,曾在史可法幕中,明滅亡后,隱居不出。著有《四照堂集》。關中黃遵巖:關中,指陜西省。黃遵巖,清初詩人,生平未詳。粵東屈大均:粵東,指廣東省。屈大均, 字翁山,廣東番禺(今廣州市)人。曾參加抗清隊伍,明亡后一度落發為僧。著有《道援堂集》、《廣東新語》等。⑱ 翰林可程:史可法的弟弟史可程,崇禎時進士,擢庶吉士,農民軍入京時,曾投降農民軍,后又降清。庶吉士屬翰林院,也稱為翰林。⑲ 當易姓之間:指農民起義軍入京,明王朝滅亡的時候。易姓, 封建時代對改朝換代的說法。⑳ 兄公:弟媳對夫兄的稱呼。此指史可法。
在古老的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上,曾經歷過無數次反抗民族侵略和壓迫的斗爭,而涌現出許許多多為國家興亡和民族生存獻身的英雄。史可法便是其中可歌可泣的一位。
明崇禎十七年(1644),清兵大舉入關。當時任朝廷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的史可法,奉命督師揚州。次年四月,清和碩豫親王多鐸親自率兵攻打揚州城,史可法于城陷后被俘,寧死不屈,為國捐軀,死后其衣冠葬在梅花嶺上。明亡百年以后,全祖望登上梅花嶺,懷著崇敬的心情,用飽蘸感情的筆墨記敘了史可法以身殉國的悲壯事跡,歌頌了他舍生取義、視死如歸的忠烈行為和崇高的民族氣節,用文字為這位大義凜然的民族英雄樹立了一座不朽的豐碑。
鮮明生動地再現史可法的英雄形象,是本文最突出的成就和最主要的特色,它像一根紅線貫串文章的始終。
對人物作正面描繪,給人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作者集中刻畫了史可法的三件事:一是“江都圍急”,寫他在敵人兵臨城下敗勢已無可挽回的危急關頭,斬釘截鐵地宣稱:“吾誓與城為殉”。并著手安排部將為他“臨期成此大節”,以免落入敵人之手,表現出義無反顧、從容赴死的勇氣和決心。二是“城陷臨難”,寫他于城陷后即刻“拔刀自裁”,以慘烈果決的壯舉實踐與揚州城共存亡的慷慨誓言。三是“壯烈殉國”,寫他因諸將攔阻自殺未遂,不幸落入敵手,面對強敵,他毫無懼色,正氣凜然,“大罵而死”,顯示出忠貞剛毅、臨難不茍的崇高精神品格。這三件事,不僅在時間上緊密銜接,環環相扣,而且始終圍繞著生與死、敵與我的尖銳矛盾展開,人物正是在生死的嚴峻考驗面前、在敵我的激烈沖突之中,顯出了他的英雄本色,煥發出輝耀千古的奪目光彩。
在事件中刻畫人物言行,是本文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盡管作者著墨不多,卻畫龍點睛地突出了人物特征,并使之有血有肉,鮮明豐滿。其中,不論是寫史可法“圍急”時的“吾誓與城為殉”的鏗鏘誓言,還是寫他在副將史德威慨然應允為其臨期成大節時“喜曰”的神情,或是寫他城陷后先“拔刀自裁”,繼“瞠目”自呼,終“大罵而死”的壯舉,無不使人物音容笑貌栩栩如生,宛如浮雕般凸現在讀者面前。史可法殉難后,因尸骨不可得,只得以其衣冠代葬。文章寫墓葬一節時,特別追敘了他生前“我死,當葬梅花嶺上”的遺言。這顯然是作者有意點染的一筆,意在用“梅花如雪,芳香不染”象征烈士冰清玉潔的節操和品格。
除正面描寫外,本文刻畫人物形象時還采用了側面烘托的手法。作者記敘了史可法死后的兩件事:一是從有人親見他“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城投江而死的傳聞引出“大江南北,遂謂忠烈未死”的傳說;二是聲勢浩大的抗清義軍英、霍山師“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陳涉之稱項燕”。兩事皆意味深長。因為傳說雖不足憑信,卻生動表現了人民群眾對這位以身殉國的英雄的無比崇敬和深切懷念;義軍以他的名字相號召,則表明他雖死而猶生,他的精神和事跡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第二件事中,作者特別拈出義軍將領孫兆奎被俘后與降臣洪承疇的一段對話來寫,尤耐人尋味。當洪承疇探問史可法死訊的虛實時,孫兆奎即刻反問他“故松山殉難督師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使洪承疇大為狼狽,惱羞成怒,“急呼麾下驅出斬之”。此事發生在孫、洪之間,看似與史可法無關,其實并非閑筆,作者正是通過這一正一反兩個典型,從不同的角度,有力襯托了史可法的英雄形象。孫兆奎臨難不茍、威武不屈的精神,恰與史可法一脈相承,是對他的形象的補充;而民族敗類洪承疇貪生怕死、賣國求榮的卑劣行徑,則反襯了史可法的光輝業績有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
融記敘、議論、抒情于一體,是本文感人至深的重要原因。作者記敘史可法壯烈殉國的經過及其影響,筆墨精練生動。隨后,懷著贊嘆與惋惜的心情由史氏未曾遇難的傳說自然轉入議論。他稱“謂顏太師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蛻,實未嘗死”為“神仙詭誕之說”,指出那些為保全民族氣節而獻身的“忠義者”,“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是不必定要他們成仙或者不死的;從而駁斥了那些荒誕不經、“為蛇畫足”的說法,高度贊揚了史可法等民族英雄的浩然正氣和永垂不朽的精神。這是本文的主旨,也是作者對立身處世的見解。作者在記敘丹徒錢烈女于揚州淪陷時“凡五死而得絕”,史可法弟婦李氏夫人為反抗清軍暴行“自裁而死”的慘烈行為之后,也以十分精辟的議論,表彰了她們所代表的廣大愛國人民的崇高民族氣節,有力地揭示了所敘事件的本質和深刻意義。
作者不僅于質樸的敘事、精當的議論中情見乎辭,飽含對史可法的緬懷和崇敬,在敘事和議論當中也間或夾以抒情。如在論浩然之氣常留天地之后說:“百年而后,予登嶺上,與客述忠烈遺言,無不淚下如雨,想見當日圍城光景。”這一段文字情真意摯,凄切哀惋,表達了對先烈的無限追懷,也寄托著作者深沉的愛國感情和對明亡的極大悲憤。
本文在寫作技巧上還有不少值得稱道之處。首先是敘事繁簡得宜。文章記敘的中心是史可法,材料的詳略取舍完全圍繞這一中心進行。譬如清軍的入侵是史可法殉難的直接原因,對此不能不提,但作者只以“江都圍急”、“城陷”、“大兵如林而至”、明朝諸將“皆死”等寥寥數語,便交代出形勢的危急、雙方交戰的結果以及迫使史可法“拔刀自裁”和“被執”的原由,可謂敘事簡約,惜墨如金。其次是描寫生動形象。除人物形象描寫外,本文的場面描寫也令人難忘。如:“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諸將果爭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執刃,遂為諸將所擁而行。”這情景慷慨悲壯,英勇慘烈,足以驚天地而泣鬼神!這可歌可泣的一幕將永載史冊,流傳后世,千載之下讀之,仍可使人驚心動魄,歷歷如見。再次是安排照應頗見匠心。文中有三處寫到梅花嶺或梅花:一處是追敘史可法的遺言,一處是寫作者登嶺,另一處是抒發“梅花如雪,芳香不染”的議論。這三處有虛有實,虛實相應,一可點題,二可烘托主題,三可使文章意深旨遠,耐人尋味。
強烈深沉的愛國感情,獨特精湛的藝術技巧,使本文具有很高的思想價值和審美價值,它得以成為古代散文中的名篇并傳誦不衰的原因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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