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歷史散文·左傳·宣公二年《鄭敗宋師獲華元》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zhàn)于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狂狡輅鄭人,鄭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
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
將戰(zhàn),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zhàn),曰:“疇昔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
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敗國殄民;於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其羊斟之謂乎! 殘民以逞。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半入,華元逃歸。立于門外,告而入,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而來奔。
宋城,華元為植,巡功。城者謳曰:“睅其目,皤其腹;棄甲而復! 于思于思,棄甲復來!”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
本文所記是公元前607年鄭國同宋國在大棘發(fā)生的一次戰(zhàn)爭。起因是宋國背叛楚國親附晉國,因此楚使鄭發(fā)兵,對宋實行軍事懲罰。宋國戰(zhàn)敗,執(zhí)政華元被生俘,司寇樂呂戰(zhàn)死,損失“甲車四百六十乘”,被“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再加上為贖取華元送給鄭國的“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交付半數(shù),華元逃歸),宋國人力、物力的損失極其慘重。
作者對這次戰(zhàn)爭的記述,與其他各戰(zhàn)稍不同,采取了邊敘述邊議論的形式,虛實相間,力求從消極的事件中為人們提供積極的、有益的啟示。全文淺顯明快,靈活有致,既通俗易懂又耐人體味。
戰(zhàn)爭是無情的,生與死、勝與敗隨時處在急劇的轉換之中。戰(zhàn)斗中某些意外行動會成為招致失敗的導因,輕則危及一身,重則危及家國。本文的第二自然段敘述了宋人狂狡倒戟救出落井的鄭人,自己反而作了鄭人的俘虜。對這一事實,作者以“君子曰”的形式表述了評論意見。“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這實則是闡明戰(zhàn)爭中“消滅敵人,保存自己”的基本原則。不論何人,只要違背了這個原則,就只能得到與狂狡一樣的結局。為了深刻說明這一道理,作者又引了“成訓”:“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說明經(jīng)驗對人的實踐活動的指導意義,作者以戰(zhàn)爭實例證明了這一百試不爽的經(jīng)驗。
接著寫宋華元與他的御手(駕車人)羊斟的關系。華元殺羊食士,沒有分給御手羊斟,因此戰(zhàn)斗時出于私憤,羊斟驅車陷敵,致使華元慘敗被俘。作者從政治和道義上評述了羊斟的過失,認為他是“以其私憾,敗國殄民”,是“殘民以逞”的大罪人,連起碼的良心也沒有。因個人私怨而叛國陷軍,這是罪惡行為。
文末一段寫華元歸國以后仍身居要位,他擔任筑城的督工,在工地上受到役人嘲諷。“城者之謳”俏皮尖刻,役夫們借助勞動號子唱出了他們心中的怨憤和不平。制作兵車、甲衣的材料,哪一樣不是勞動人民以血汗換來,華元卻是一副無所謂的態(tài)度,這不能不激起公憤。作者沒有再以“君子曰”的形式對此事發(fā)表評論,但是記下這些謠謳足見他對華元的貶斥。據(jù)《左傳》記載,華元在宋執(zhí)政近四十年,是個忠心為國的大臣,但政績平平,于宋之強盛無所建樹,因此宋人對他不滿。
上一篇: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鄭子產(chǎn)相國》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
下一篇:散曲·無名氏散曲《醉太平》原文|注釋|譯文|翻譯|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