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戊午上高宗封事
胡銓
紹興八年十一月日(1),右通直郎樞密院編修官臣胡銓(2),謹齋沐裁書(3),昧死百拜獻于皇帝陛下(4):
臣謹案: 王倫本一狎邪小人(5),市井無賴(6),頃緣宰相無識(7),遂舉以使虜(8)。專務詐誕,欺罔天聽(9)。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今者無故誘致虜使,以詔諭江南為名(10),是欲臣妾我也(11),是欲劉豫我也(12)。劉豫臣事丑虜(13),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14),捽而縛之(15),父子為虜。商鑒不遠(16),而倫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17),祖宗之天下也; 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18),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乎(19)?陛下一屈膝,則祖宗廟社之靈,盡汙夷狄; 祖宗數百年之赤子(20),盡為左衽(21); 朝廷宰執(22),盡為陪臣; 天下之士大夫,皆當裂冠毀冕(23),變為胡服(24)。異時豺狼無厭之求(25),安知不加我以無禮(26),如劉豫者哉?
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27),則怫然怒(28)。今丑虜,則犬豕也,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29),曾童稚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30)?
倫之議乃曰: “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31),太后可復(32),淵圣可歸(33),中原可得(34)。”嗚呼(35)! 自變故以來(36),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37)?而卒無一驗(38),是虜之情偽,已可知矣(39)。而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40),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41),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虜決可和(42),盡如倫議,天下后世謂陛下何如主(43)! 況丑虜變詐百出,而倫又以奸邪濟之。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圣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 國勢陵夷(44),不可復振。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矣(45)。
向者陛下間關海道(46),危如累卵(47),當時尚不肯北面臣虜(48),況今國勢稍張(49),諸將盡銳(50),士卒思奮,只如頃者丑虜陸梁(51),偽豫入寇(52),固嘗敗之于襄陽(53),敗之于淮上(54),敗之于渦口(55),敗之于淮陰(56),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萬萬矣(57)。倘不得已而遂至于用兵,則我豈遽出虜人下哉(58)?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59),下穹廬之拜(60),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61)。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62),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肉。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63),禍且不測。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腹心大臣,而亦為之。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64),而欲導陛下如石晉(65)。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66),檜乃厲聲曰:“侍郎知故事(67),我獨不知! ”則檜之遂非狠愎(68),已自可見。而乃建白(69),令臺諫從臣僉議可否(70),是明畏天下議己,而令臺諫從臣共分謗耳(71)。有識之士,皆以為朝廷無人。吁(72)! 可惜哉! 孔子曰:“微管仲(73),吾其被發左衽矣(74)。”夫管仲,霸者之佐耳(75),尚能變左衽之區為衣冠之會(76)。秦檜,大國之相也,反驅衣冠之俗,歸左衽之鄉。則檜也,不惟陛下之罪人,實管仲之罪人矣。
孫近附會檜議(77),遂得參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饑渴,而近伴食中書(78),漫不敢可否事(79)。檜曰:“虜可和”; 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 近亦曰:“當拜”。臣嘗至政事堂(80),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臺諫侍從議矣。”嗚呼! 參贊大臣(81),徒取充位如此(82),有如虜騎長驅(83),尚能折沖御侮耶(84)? 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85),義不與檜等共戴天(86)。區區之心(87) ,愿斬三人頭,竿之藁街(88),然后羈留虜使89,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90),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小臣狂妄,冒瀆天威(91),甘俟斧鉞(92),不勝隕越之至(93)!
〔注釋〕(1)紹興八年: 公元1138年。紹興: 宋高宗的年號。(2)右通直郎:閑散的從六品文官。(3)齋沐: 齋戒沭浴(表示虔誠)。(4)昧死:冒死。(5)王倫: 字正通,山東莘縣人。宋高宗時,他數次出使金朝求和,后為金人所殺。狎(xia)邪: 奸刁。(6)市井:街坊。(7)頃:此指不久前。緣:因為。宰相: 此指秦檜。(8)虜: 對敵人的賤稱。下文的“丑虜” “豺狼” 都是這個意思。(9)斯罔天聽: 指蒙蔽皇帝。天聽: 皇帝的聽聞。(10)詔諭: 皇帝布告臣民的詔令。(11)臣妾我:使我變成他的臣妾。(12)劉豫我: 使我變成劉豫一樣的附庸。劉豫:原是宋朝的大臣,降金后,金立他為帝,國號“齊” ,建都于大名。“劉豫”和上文的“臣妾” ,在此皆作動詞用。(13)臣事: 臣服,順從。(14)豺狼: 這里指金人。改慮:改變主意。(15)捽(zuo): 揪住。(16)商鑒:又叫“殷鑒” 。語出《詩經·大雅·蕩》: “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這里是說要殷的子孫以夏的覆滅為誡,后來引申為借鑒的意思。(17)夫(fu):語助詞。(18)犬戎: 本是周朝時少數民族,此指金人。(19)藩臣: 屬國。(20)赤子: 古代指老百姓。(21)左衽:衣襟開在左邊,是古代少數民族的一種服裝樣式,這里指淪為亡國奴。(22)宰執:執政的正副宰相。(23)冠、冕: 帽子。(24)胡: 古代少數民族的總稱。(25)厭:滿足。(26)安知: 怎知。(27)豕(shi): 豬。(28)怫(fu)然: 發怒的樣子。(29)相率:一個接一個地。(30)曾: 乃,甚至。(31)梓宮:皇帝的棺材。這里指宋徽宗的棺材。徽宗被金人所擄,于紹興五年死于金。(32)太后:指宋高宗的生母韋賢妃。復:回來。(33)淵圣: 指宋欽宗。(34)中原: 此指河南諸州。(35)嗚呼: 感嘆詞。(36)變故:指公元1127年金兵南侵、汴京失守、徽欽北擄的事。(37)啖(dan):給人吃。引申為引誘。(38)卒: 終于。(39)情偽: 即真偽。情: 真實的情況。(40)不恤:不惜。恤: 憐惜。(41)含垢: 承受著污辱。(42)就令。即使。(43)何如:怎樣的。(44)陵夷:高地漸平。引申為衰敗。(45)長太息: 深深的嘆息。(46)向: 從前。間關: 歷盡路途艱險。(47)累卵:堆壘的蛋,喻危險。(48)臣虜: 指臣服于金人。(49)張:強盛。(50)諸將: 指韓世忠、岳飛等。(51)陸梁: 跳著走的樣子。引申為喧鬧,這里指擾亂入侵。(52)偽豫: 劉豫偽齊的軍隊。(53)襄陽: 今湖北省襄樊市。(54)淮上:淮水之上。(55)渦口: 渦水入淮之處,在今安徽省懷遠縣東北。(56)淮陰: 今江蘇省淮陰縣。(57)蹈海: 在海上來往奔波。萬萬: 大大的(不同)了。(58)遽:遂。(59)萬乘: 此代指皇帝。周天子擁兵車萬乘。(60)穹廬: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居住的氈帳,此代指金國。(61)索:盡,竭。(62)魯仲連:戰國時齊人,著名辯士。秦軍圍趙,他以利害說服魏將辛垣衍,勸其不要尊秦昭王為帝。(63)變詐:變亂發生。(64)唐虞:即指堯、舜。(65)石晉:五代時契丹扶持石敬瑭所建立的傀儡政權。石敬瑭原系后唐河東節度使,公元936年借援于契丹滅后唐,建都于汴,國號“晉” ,后世稱之為“后晉” 或“石晉” 。他割燕云十六州地方給契丹,并向契丹自稱“兒皇帝” 。(66)禮部侍郎: 管理國家考試、教育、禮法的中央機關的副長官。古誼:古人說的道理。折: 責難。(67)故事: 指掌故、舊例。(68)遂非:任其錯誤下去,不肯悔改。狠愎: 陰狠固執不講理。愎:頑固、執拗。(69)建白: 建議。(70)臺諫從臣: 指御史、諫官和其他侍從官。僉(qian)議:眾議。(71)分謗:分擔指責。(72)吁: 感嘆詞。(73)微: 非,無。管仲: 名夷吾,春秋時齊國宰相,曾輔佐齊桓公稱霸諸侯。(74)被: 同“披” 。(75)佐: 輔助。(76)衣冠之會:指文明禮儀的區域。(77)孫近:字叔諸,無錫人。高宗時,以翰林學士承旨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參知政事,副宰相。(78)伴食:陪著白吃閑飯,指在職不任事。中書: 中書省,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79)可否:這里用作動詞,指對事情表示贊成或反對。(80)政事堂: 大臣們討論國家大事的地方。(81)參贊大臣:參與計劃、贊助執行的大臣。(82)充位:虛占位子,不負責任。(83)騎(ji):部隊。(84)折沖:抵御敵人。“折沖”與“御侮”意思相同。(85)備員:謙詞,聊充官位而已。樞屬: 指樞密院所屬的官職。胡銓當時是樞密院的編修官。(86)不共戴天:不和仇敵共同生存在一個天地里。(87)區區:這里當“忠誠的樣子”解。(88)竿之: 把頭掛在高竿上(示眾)。藁街:漢時京都長安外國人住的街名。(89)羈留: 扣留。(90)徐興:慢慢地發動。(91)冒瀆:觸犯。天威:皇上的尊嚴。(92)甘俟斧鉞:甘心等待誅戮。斧鉞: 古時軍法殺人用的斧子。此泛指刑戮。(93)隕越:本是跌倒、顛墜之意。引申為情急或失職,這里作情急講。這是奏書的套語。
〔鑒賞〕紹興七年,金國廢黜偽齊國皇帝劉豫,利誘南宋向金國投降。宋高宗昏庸無能,一心茍安。他置國家、民族利益而不顧,起用民族敗類秦檜之輩,賣國偷生,與金議和。對專事議和的投降派,《戊午上高宗封事》是當頭一棒喝! 在國家生死存亡之際,胡銓不顧個人安危,無私無畏,毅然上這個“封事” ,實屬有膽有識之為。在這個“封事”中,他先后彈劾王倫、秦檜、孫近的賣國行徑,并懇求高宗立斬這批叛逆奸臣,以雪國恥,以平民憤,以圖民族振興! 《宋史·胡銓傳》中有這樣的記載: “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可見引起了宋、金雙方的重視。《戊午上高宗封事》象一聲春雷,在祖國的大地上曾產生過強烈的共鳴。《戊午上高宗封事》象一把寒光閃閃的匕首,它使得敵人視刀喪膽、戰戰兢兢。
在瘡痍潰爛的黑暗時代,悲劇的主人公總是那些賢臣戰將。至于黎民百性的悲慘命運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秦檜被彈劾后,曾以十倍的瘋狂向胡銓進行報復。在宋高宗的支持下,秦檜給胡銓加上“狂妄兇悖,鼓眾劫持”的罪名取消官職、革除名籍,編管昭州(宋朝有一種刑法,把有罪的發配遠方,把“犯罪者” 的姓名編入當地名冊之中,令地方官控制管束。昭州現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樂縣。當時,乃荒涼貧窮、交通閉塞之地),使其受難。爾后,迫于公論,宋高宗才不得不讓胡銓出來作官。紹興十二年(1142)胡銓竟被諫官彈劾,被貶新州(現廣東省新興縣)受苦。縱觀中國封建統治時期,在國難當頭之時,主戰派與主和派總要進行一場殊死的決斗,主戰的仁人志士以最大的犧牲喚起了人民的覺醒。胡銓一生矢志不渝、反對議和、赤心報國、毫無媚骨。宋孝宗時,他曾說過: “肉食鄙夫,……非不知和議之害,而爭言為和者,是有三說焉:曰偷懦,曰茍安,曰附會。偷懦則不知立國,茍安則不戒酖毒,附會則覬得美官,小人之情狀具于此矣。”可見,胡銓對南宋腐朽統治階層中的罪惡心理認識得何等深刻啊!
“封事” ,就是“奏疏” 。舊時上給皇帝的表章,一般不封緘。如果是密奏,就封入皂囊之中,不使別人看見,這叫做“封事”。胡銓向皇上提出建國安邦的大計,并有誅殺當朝宰相(紹興年間,秦檜兩次任宰相,共執政十九年)的建議,用“封事”的形式是適宜的。過去,一些古文評論家似乎說盡了它的思想內涵,但對這篇散文閃爍的藝術光輝,還缺少實事求是的評說。
一,慘淡經營、獨辟蹊徑、吐故納新、卓然自命是這篇散文的藝術特色之一。
文章貴有新的立意、新的境界、新的構思、新的言辭。李漁在《閑情偶記》中說過: “才子所撰詩、賦、古文,與佳人所制錦繡花樣,無不隨時變更。變則新,不變則腐。變則活,不變則板。”這里,道出了他對藝術探索和美學追求的原則。袁枚曾集古人名句說出了在藝術上必須走獨辟蹊徑、吐故納新的道路。他說,“蕭子顯云: ‘若無新變,不能代雄。’陸放翁曰:‘文章切忘參死句。’ 黃山谷曰: ‘文章切忌隨人后。’ 皆金針度人語。” (《隨園詩話》)大凡作文,寄人籬下、師法他人,都是沒有出息的。當然,創新的過程是一個艱苦勞動的過程。沒有代價,沒有支出是沒有豐碩收獲的。
要知道,宋高宗執政之時,秦檜是賣國求和的代表人物。當然,其手下總會有走卒鷹犬,極力推行這條賣國路線的; 而高宗確是秦檜之流的支持者。按說,宋高宗是制定政策的決策者,他應是最主要的斗爭對象; 秦檜是賣國路線的制定者,他應是重點打擊的人物; 孫近、王倫之輩乃跟班走卒,雖作惡多端,總不能作為最終轟炸的目標。《戊午上高宗封事》寫得有點“怪” 。我們先說明它的文字安排,再剖析作者的匠心。
這個“封事”彈劾王倫罪惡、駁斥王倫謬論、建議嚴懲王倫的文字占全文篇幅的十分之七。從表面看,彈劾王倫成了這篇散文的重點,而揭露秦檜罪行的文字,只占全文的十分之二。這樣看,寫王倫為詳寫,寫秦檜為略寫。在這個“封事” 中,直言痛斥高宗的言詞露而不盛。能否說這篇散文寫得避重就輕、詳略易位呢? 恰恰相反,這樣的安排,顯示了作者的藝術匠心。這樣的安排,收到了極為顯著的藝術效果。
王倫乃 “市井無賴” 、“狎邪小人”。他一生“專務詐誕”。劣跡多端。就是這個人們切齒痛恨的家伙,秦檜之流竟委以重任,使其多次代表南宋王朝、出使金國,奔走 “和議” 。不揭穿他,他還能隱匿。一撕開畫皮,人們把他看在眼里,恨在心里。把這種臭名昭著的人物作為首先打擊的對象是有號召力的。胡銓選擇王倫為突破口,先在王倫身上“開刀” ,其斗爭策略是高明的。王倫是眾所周知的壞人,是個鼓膿的癤子。其人作奸犯科,有案可稽。首先向高宗彈劾王倫、要求誅殺王倫,全在情理之中。高宗看后,也會有難言的苦衷,以致埋怨秦檜用人不妥。我們這樣推理分析是符合人的正常思維軌跡的。這個“封事” ,下筆先寫王倫,有可信性,有說服力。它起到打在走卒身上、痛在主子心上的作用。從總體戰略上看,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從斗爭藝術上來說,先傷十指,后再斷一指,也是極其必要的。作者不惜筆墨揭王倫、批王倫、打王倫,其目的正是為了揭秦檜、斥秦檜、打秦檜。王倫屢次犯科,為什么不繩之以法呢?顯然,他受著秦檜之流的包庇。王倫作為南宋的使臣奔走和議、辱沒民族、喪失國格。顯然,秦檜之流是罪魁禍首。王倫是秦檜之流的心腹,是他們豢養出來的一條忠實走狗。王倫說什么“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圣可歸,中原可得” 。這種賣國求和的論調與秦檜有關“議和”的謬論何其相似。可以說,這篇散文的前部分,不寫秦檜,秦檜全出。不揭秦檜,全揭秦檜;不駁秦檜,已駁秦檜;不打秦檜,已打秦檜。在藝術上這叫以虛代實、以一當十、以少勝多。
在全面深刻地揭發、斥責王倫的基礎上,作者筆鋒一轉,“倫不足道也”。下面,就重點彈劾秦檜(也捎帶著孫近)。作者以簡潔的文字陳述秦檜的罪惡,似如匕首突現,寒光映目。不時在秦檜面前晃動。這個“封事” 不僅使秦檜膽顫心驚,高宗看后,也會耳熱心跳的。胡銓對當朝皇上的態度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彈劾王倫、秦檜、孫近的同時,一再言及和議的危害,其意在于爭取高宗,使他懸崖勒馬。這不僅是作文藝術,首先是斗爭藝術。在那個時代、那種氛圍下,胡銓也只能用這種方法。
當然,對待這個“封事”的態度是鑒別高宗的試金石。胡銓后遭迫害,說明了高宗是個暴戾昏庸的君主。《戊午上高宗封事》曾給了高宗何去何從的選擇之路,但歷史的判決是嚴峻的,高宗終于違背了人們的意愿。
這篇散文的構思顯示了作者的藝術功力。它卓然自命,有別于一般的“封事” 。這種獨辟蹊徑的佳作不是信手拈來的。不慘淡經營,嘔心瀝血寫不出這樣燭照千古的文字!
二,言之有據、鞭辟入里、有理有節、耐人深思是這篇散文的藝術特色之二。
這是一篇思想性、政論性很強的散文。作者用心良苦,寫得憤激深沉。作者不靠富麗堂皇取勝。他以誠心可鑒,感情真摯感人。
事實的準確無誤是最有說服力的。《宋史》載: 王倫,字正道,莘縣(現山東省莘縣)人,出身破落官僚家庭。他善于聳言惑眾,又多次觸犯刑法。就是這樣一個流氓無賴,竟被秦檜看中,并派他作為特使出使金國。紹興八年,王倫以端明殿學士身分再使金國。金主設宴三天招待他,派遣簽書宣徽院事蕭哲,左司郎中張通古為江南詔諭使,跟王倫一同到南宋議事。胡銓在封事開頭彈劾的王倫的罪惡行徑,皆是婦孺皆知的事實。不擴大,不縮小,用簡潔的文字還事物的本來面目,使得高宗無可挑剔。在談及高宗應吸取歷史的教訓時,胡銓說道: “劉豫臣事丑虜,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豺狼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胡銓例舉這個眾所皆知的事實,意在使高宗作沉痛的反思。覆車之轍,不可重蹈! 胡銓在彈劾秦檜時,這樣寫道: “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曰: ‘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 ’ 則檜之遂非狠愎,已自可見。”曾開,字天游,官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秦檜向金人求和,曾開對秦檜說:“公當強兵富國,尊主庇民,奈何自卑辱至此! ” 曾開還引用古訓責備他。秦檜大怒,說什么“侍郎知故事,檜獨不知耶?” 由此可見,秦檜對主戰官員的意見,一點也聽不進去。秦檜之所為,高宗可能不知。今“奏疏” 陳述得明明白白,就看高宗如何裁決。
這個“封事” 中談及的事情皆是言之有據,經得起事實檢驗的。作者剖析事物入木三分,有一股穿透力。因此說,《戊午上高宗封事》是一篇有事實、有分析、有結論的戰斗檄文。八百多年來,它仍不失其光輝。
三,感情充沛、筆下縱橫、用詞精當、無懈可擊是這篇散文的特色之三。
寫詩作文,無非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這就道出了作文的真諦。胡銓的這個“封事” 中,有這樣一些文字。“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 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乎?” “異時豺狼無厭之求,安知不加我以無禮,如劉豫者哉! ” “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 “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曾童稚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 這里,作者慷慨陳詞,極言不可對金人屈膝。其文字似黃河決堤、汪洋恣肆。這是感情的傾瀉! 沒有報國情、忠君意、愛民心,是寫不出這種感人肺腑的文字的! 誠然,無私才無畏,有識才有膽。“堂堂天朝,相率而拜犬豕,曾童稚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耶?” 這里,作者旨在懇求皇上改變主張,率眾御侮。言下之意,陛下若“相率而拜犬豕” ,將遭童稚笑、萬人罵。在這個“封事” 中,那些使人驚心動魄的文字俯拾可得。應該看到,這種文風與作者在國難當頭之際報國心切的情緒緊密相連的。圣主從中能看出諫言者的真誠; 昏君將從中嗅到濃烈的火藥味,以致產生撲滅這場戰火的欲念。顯然,高宗屬于后者。
大凡寫文章是給人看的,要叫人看得懂,知其意。若以此衡量這個“封事”的語言藝術,顯然降低了標準。這篇封事是向主上論議關系國家民族利益的大事,要求字字千金、一字不易! 作者彈劾王倫、秦檜的罪過,說得明確; 分析事物,說得深刻。這里擇其要者,作簡要分析:列述王倫罪過之后,胡銓這樣寫道:“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在列述秦檜罪過之后,胡銓諫言: “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兩者相比,語氣不同、情緒不同、感情色彩不同。對高宗諫言,要誅殺王倫,重在說明王倫的危害。對秦檜、孫近,重在說明高宗應采取的措施。因三倫罪行累累,劣跡多端。他干的禍國殃民之事,百姓早就恨之入骨。因此,胡銓建議高宗將其殺掉。若不殺,就是罪過! 秦檜官居宰相。他主張議和,眾人皆知。但其具體罪行人知甚微。“亦可斬也” ,用詞精當,既說明了胡銓的態度,又顯示了他的識辨力。歷史佐證了胡銓的諫言是無比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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