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魚,我所欲也
孟子
孟子曰:
魚,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2)。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3)。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4),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5)?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6)。
一簞食(7),一豆羹(8),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嘑爾而與之(9),行道之人弗受(10); 蹴爾而與之(11),乞人不屑也(12)。
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13),萬鐘于我何加焉(14)?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15)?
鄉為身死而不受(16),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17)?此之謂失其本心(18)。
〔注釋〕(1)熊掌: 熊的腳掌,為一種珍貴的食品。(2)茍得: 茍且求得(生存)。意思是只為求活,不擇手段。(3)患: 禍患。辟: 同 “避” 。(4)如使: 如果,假使,下文“使” 同義。(5)何不用也: 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6)喪: 喪失。(7)簞(dan): 古代盛飯的竹器。(8)豆: 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木器。(9)嘑(hu)爾: 輕蔑或粗暴地呼喝。嘑: 同“呼” 。爾:語助詞。(10)行道之人: 過路的人。(11)蹴(cu): 踐踏。(12)不屑: 不以為潔,即不愿接受。屑: 潔。(13)萬鐘: 很厚的俸祿。鐘: 古代的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14)何加: (有)什么益處。(15)得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 ,感恩的意思。(16)鄉: 同“向” ,向來,先前。(17)已: 止,罷休。(18)本心: 指羞惡之心。
〔鑒賞〕《魚,我所欲也》大意是說: 人人都知道“義”是比“生”更可貴的,人人也知道“不義”是比“死” 更可惡的。然而只有賢者能把這一信條貫串于他人生實踐的始終,一般人卻難免要受環境牽制,往往改變初衷。因此,孟子要求人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要象賢者那樣,把“義” 置于首位,必要時,還應做到“舍生取義”。
孟子為何如此看重“義” ?甚至把“義”看得比“生”還重要?蓋孟子主性善,“義”恰恰是其性善說的主要內容之一。孟子在他的書中反復宣揚“性善說”。“舍生取義” ,就是他的“性善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義”畢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不象“生”那樣,可以使人切實具體地把握它的價值。為了讓“義”的價值能夠較為形象具體地呈現在人們眼前,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一文中采用了譬喻的寫作手法。劉向在《說苑·善說》中曾指出,所謂譬喻,即“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 在這篇文章中,孟子設喻,乃從人的口腹之欲開始;通篇議論,也圍繞著人的口腹之欲展開。
孟子首先以魚與熊掌比喻“生”與“義”這一對概念。魚是美味,但人人得而食之;熊掌也是美味,但其美遠甚于魚,且不易得。孟子以魚喻“生” ,以熊掌喻“義” ,形象地區別出“生” 與“義” 的價值高下。由此,孟子提出“舍生取義” 的主張,也就不難為人所接受了。
孟子接著指出,“舍生取義”這一人生態度,是人人所具有的,是人的“本心” 。所以,人們在生與義不能得兼時,寧可取義,也不愿茍且偷生; 在遇到死與不義不能同時避開時,寧可赴死,也不愿躬行不義。但既如此,為什么世人的行為仍有賢與不肖,義與不義的區別呢?孟子指出,這是因為,賢者能堅持“舍生取義” ,始終“勿喪” ; 一般人則難免因環境的改變,而“失其本心” 。為了說明這一點,孟子又以口腹之欲為例(請注意“例” 與“喻” 的區別: “喻” ,根據《莊子·寓言》的說法,是“藉外論文” ; “例” ,則是與論題本身有直接聯系的具體事例)。他指出,簞食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但如果施與者態度不好,被施與者,即使是處于社會最低層的乞丐,也往往寧死而不受食。因為接受這種“嗟來之食” ,將陷自身于不義,人們天生的羞惡之心阻止自己這樣去做。反之,萬鐘之粟,得之雖可增宮室之美、妻妾之奉,還可使所識窮乏者感激自己; 弗得卻也不致有生命之虞。然而某些昔日寧死不受嗟來之食的人,此時卻不辨禮義而受之。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呢?只能說這類人是在無盡的利欲的引誘下喪失了本心。孟子曾以異常激烈的語氣,指責這些不辨禮義,擅取萬鐘,魚肉百姓的統治者:“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孟子·滕文公下》)在孟子看來,這些喪失了本心的家伙,已屬“非人”,歸入禽獸一流了。在本文中,孟子雖然討論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標準,但其指責的鋒芒,卻明顯是指向統治者的。
《魚,我所欲也》一文雖僅三百余字,包容量卻很廣,給后人的啟示也是多方面的。在本文中,孟子對于統治者的指責,體現了他“民貴君輕”的政治思想。這是孟子思想中最可寶貴的成分。不論孟子宣揚“民貴君輕”的目的如何,其進步與合理的內核,是不容忽視的。孟子提倡的“舍生取義”,和孔子所提倡的“殺身成仁”一起,成為中華民族的最高道德準則,激勵著歷代仁人志士,為國捐軀,慷慨赴難。而孟子由口腹之欲推衍到道德之美的獨特論證方法,則既體現了中華民族以善為美、美善合一的獨特審美觀念,和人類由官能快感上升到審美認識的審美歷程; 同時也表現出孟子深入淺出的寫作特點。而后者又是以前者為條件的。否則,不符合民族心理民族習慣的比喻、暗示、例證等等,就不能為本民族所接受,當然也就談不上“深入淺出”了。這一點,又在藝術創造上給后人以有益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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