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劉基2
趙人患鼠,乞貓于中山3。中山人予之貓,善捕鼠及雞。月余,鼠盡而雞亦盡。其子患之,告其父曰:“盍去諸4?”其父曰:“是非若所知也5。吾之患在鼠,不在乎無雞。夫有鼠,則竊吾食,毀吾衣,穿吾垣墉6,壞傷吾器用,吾將饑寒焉。不病于無雞乎?無雞者,弗食雞則已耳,去饑寒猶遠,若之何而去夫貓也?”
1本文至《良桐為琴》等四篇,均選自《郁離子》,標題均為后人所加。趙:戰國時趙國。2劉基(1311-1375):明初文學家,有《誠意伯集》。3中山:戰國時的中山國,在今河北正定一帶。4盍(he):何不。5是:此。若:你。6垣墉(yuan yong):墻。
【析點】 凡事,往往有一利則有一弊?!摆w人”因“患鼠”而“乞”得“中山人”之貓,而其所獲之果是“鼠盡”“雞亦盡”。顯然,“鼠盡”是一利,而“雞亦盡’則是一弊?!捌渥印睘槌讛M“去”貓,“其父”不同意,且說出諸多理由,認為留下貓利大于弊。父子之見,孰是孰非,不言而喻。事情雖小,給人的啟示卻大,而且對今人仍有教益。凡事既有利弊,便應權衡,利大于弊則可行,弊大于利則當止,如是而已。
不過,一切事物并非有“利”必有“弊”,唯物辯證地看問題,利和弊也絕非永遠一成不變,在一定的條件下,利和弊是可以轉換的。具體到這則故事,“趙人”能否既不“去”貓又能保全雞呢? 看來閱讀一篇寄寓哲理的古代短文,又何妨作一下深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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