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將憤忍過片時,心便清涼》原文|譯文|賞析
【原文】
彭令君曰:“一朝之憤可以亡身及親;錐刀之利可以破家蕩業。故紛爭不可以不戒。大抵憤爭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禍甚大。所謂涓涓不壅,將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人能于其初而堅忍制伏之,則便無事矣。性猶火也,方發之初,戒之甚易;既已焰熾,則焚山燎原,不可撲滅,豈不甚可畏哉!俗語有云:得忍且忍,得誡且誡,不忍不誡,小事成大。試觀今人憤爭致訟,以致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其初亦豈有大故哉?被人少有觸擊及必憤,被人少有所侵凌則必爭。不能忍也,則詈人,而人亦罵之;毆人,而人亦毆之;訟人而人亦訟之,相怨相仇,各務相勝,勝心既熾,無緣可遏,此亡身及親,破家蕩業之由也。莫若于將憤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必清涼矣。欲其欲爭之初且忍之,果有所侵利害,徐以禮懇問之,不從而后徐訟之于官可也。若蒙官司見直,行之稍峻,亦當委曲以全鄰里之義。如此則不傷財,不勞神,身心安寧,人亦信服。此人世中安樂法也。比之爭斗憤競,喪心費財,伺候公庭,俯仰胥吏,拘系囹圄,荒廢本業,以事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不亦遠乎?”
【譯文】
彭令君說:“一時的憤怒可以送掉自己的性命,連累親人;錐刀的鋒利可以使家業破敗,傾盡財產。因此紛爭不可以不忍讓。一般地說,紛爭的引起,在開始的時候很微小,但是造成的后果很大。這就是人們所說的:細小的流水不堵住,就會變成江河大流;細小的絲線不斬斷,也能織成羅網。人如果能夠在憤怒剛引起的時候就制伏它,那么就不會有事了。人的性情就像火一樣,剛開始的時候,撲滅它是很容易的;等到已經成了大火,就會燒掉山林和大陸,不能撲滅了,這不是很可怕嗎!俗話說:能夠忍讓時就要忍讓,能戒掉的就戒掉,不忍不戒,小事就會變成大事。試看看現在的人挑起紛爭,打官司,以致丟掉自身性命,還連累親人,導致家破人亡,傾家蕩產,開始的時候哪里有什么大的緣故呢?被人家稍微冒犯了,就一定發怒,被人家稍微占了點便宜,就一定跟他爭辯。不能忍讓,于是就罵人,而別人也罵你;打人,別人也打你;告別人的狀,別人也告你,這樣互相怨恨,互相仇視,各方都力爭取勝。爭勝的心思既然已經變得熾熱,就沒有辦法停止,這就是丟掉自家性命,連累親人傾家蕩產的原因啊。不如在將要發怒的時候就忍讓,才過一會兒,心情也就自然清涼下來了。在紛爭一開始的時候就忍讓,別人如果真的侵害了你的利益,慢慢地以禮相詢,如果對方不答應,再慢慢地打官司。如果承蒙官府出來主持正義,但判決有些嚴,也應當委曲忍讓以顧全鄉親之情義。這樣就不會傷財,不會勞神,身心安寧,人們也信服你。這是人世間的安樂法。它與跟別人紛爭斗惡、喪失心智浪費錢財、等著打官司、看獄吏的臉色、被關進監獄、荒廢了事業以致丟掉生命累及親人、破家蕩產相比,差距不是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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