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文化意象翻譯中的歸化與異化
文化意象翻譯是源語文化與譯語文化之間的一種交流過程,兩種文化的相通之處構成文化意象翻譯的基礎,其差異之處則給文化意象翻譯帶來障礙,給譯者忠實傳達和譯語讀者準確理解原作文化意象內涵帶來困難。比如,中國文學中“樓”的文化內涵不易被英語讀者所深刻理解,英語文學中“海”的文化意蘊也不易被漢語讀者所完全領會。譯者作為跨文化交流的橋梁和使者,在文化意象翻譯上要正確處理異化與歸化的關系。異化是指譯者將原作文化意象忠實地保留在譯文中,使其具有一種異國情調;歸化是指譯者把原作文化意象替換成譯語特有的文化意象,消除譯文中的異國情調。譯者要處理好異化與歸化的關系,需要正確認識源語文化與譯語文化的關系。
文化意象翻譯是一種跨文化交流,不同文化通過翻譯的手段相互了解和熟悉,取長補短,共同進步。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繁榮和發展都得益于文化交流,翻譯作為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功不可沒。季羨林在《中國翻譯詞典》的序言中高度評價了翻譯對促進中華文化的發展和進步所做的貢獻,“倘若拿河流來作比,中華文化這一條長河,有水滿的時候,也有水少的時候,但卻從未枯竭。原因就是有新水注入。注入的次數大大小小是頗多的。最大的有兩次:一次是從印度來的水,一次是從西方來的水。而這兩次的大注入依靠的都是翻譯。中華文化之所以能長葆青春,萬應靈藥就是翻譯。翻譯之為用大矣哉!”譯者作為文化交流的使者有責任把原作所反映的源語文化特色介紹給譯語讀者,魯迅認為把外國文學作品翻譯成漢語,目的是向中國讀者介紹外國的文化習俗、風土人情,以開闊眼界,增長見識,因此譯者應盡可能保留原作的異國情調。“如果還是翻譯,那么,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覽外國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時,有這等事,和旅行外國,是很相像的:它必須有異國情調,就是所謂洋氣。”
文化交流的目的決定了譯者應對原作文化意象進行異化處理。譯者把原作文化意象介紹給譯語讀者也要考慮其文化接受能力,接受美學理論認為,讀者在闡釋一部作品之前其頭腦中已積淀下了他從閱讀其他作品中獲得的審美經驗、審美意識、文化觀念、價值取向等,這形成了其期待視野。讀者從自己的期待視野出發,對新作品進行審美價值的判斷和評價,如果讀者從該作品中獲得的審美經驗和文化體驗與自己的期待視野相一致,那么他就容易接受該作品;如果不相一致,那么他對該作品在短時間內就會不太容易接受。在文化意象翻譯中譯語讀者從本民族的文化價值觀出發,通過譯作對原作文化意象進行闡釋——如果譯作意象帶給他的文化體驗符合本民族文化價值觀,他就容易接受;如果存在差異,他在短時間內就不太容易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譯者需要對原作文化意象做適當的歸一化處理,以適應譯語讀者的文化接受力,但也不應過分歸化,把原作文化特色全部替換成譯語文化特色,這有悖于跨文化交流活動的宗旨和目的。魯迅認為:“其實世界上也不會有完全歸化的譯文,倘有,就是貌合神離,從嚴辨別起來,它算不得翻譯。凡是翻譯,必須兼顧著兩面,一面當然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著原作的風姿,但這保存,卻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慣了。不過,它原是洋鬼子,當然誰也看不慣,為比較的順眼起見,只能改換他的衣裳,卻不該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
譯者要處理好異化與歸化的關系,必須把源語文化和譯語文化放在平等地位上來對待。譯者如果認為譯語文化優于源語文化,就容易走向過度歸化的極端。中國文學作品的翻譯在西方已有較長的歷史,由于近代中國在經濟、文化上一度落后于西方,因此不少西方譯者具有一種文化優越感,在翻譯中國文學作品時對其任意歸化。近現代的幾百年間,歐美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飛速發展,成為了國際社會的主導力量,于是歐美社會中逐漸產生了一種文化自我中心主義,對國際文化交流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歐美譯者在翻譯“文化弱勢”民族的文學作品時常常將其文化特色改換成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安德烈·勒菲弗爾在《文學翻譯:比較文學語境中的實踐與理論》中認為翻譯受若干因素的影響,其中就包括中心文化的權威;勞倫斯·韋努蒂在《譯者的隱身》中指出,歐美文化中心主義是通順翻譯和歸化翻譯的根源,他主張用異化翻譯來對其進行抵抗,其目的是要“發展一種抵御以目的語文化價值觀占主導地位的翻譯理論和實踐,以表現外國文本在語言和文化上的差異”。唐朝詩人李商隱的作品包含了大量的文化意象,如《錦瑟》:
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作品描寫錦瑟帶給詩人的豐富感受和體驗,第二、三聯包含了一組文化典故,“莊生”指中國古代哲學家莊子。《莊子·齊物論》中記載:“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望帝”指傳說中的古蜀國君王杜宇,相傳他死后魂魄化為杜鵑,其悲切的啼聲寄托了望帝的哀思。“滄海月明珠有淚”說的是《博物志》中描述的“鮫人”,其哭泣時流下的眼淚像明珠一樣晶瑩;“藍田日暖玉生煙”描寫玉山(今陜西省藍圖山)在陽光照耀下散發出的霧氣煙靄,珠淚、玉煙暗喻詩人所追求的人生理想美好而又虛無縹緲。Shui Chien-tung和Keith Bosley的譯文對原詩進行了隨心所欲的文化改寫,把望帝“化”成了西方人所鐘愛的玫瑰(Wang-ti in spring/Loved,wept and was a rose)。譯文中還出現了god's daughter、god's eyes、nightingale、mermaids等西方文化特有的意象,以及city、minister、canals等譯者自己添加的意象。許鈞在《譯事探索與譯學思考》中指出,譯者對待異域文化應克服“無視、輕視、仰視”三種態度,其中前兩種是指譯者以“‘不平等’的‘惟我獨尊’”的傲慢態度去“對待差異,不尊重異域文化,隨意宰割,任意侵犯,這是文化的霸權主義”。譯者應切忌“不負責任的異想天開,無中生有指鹿為馬,以所謂的創造之名,行偏離之實”。另一方面,譯者如果抱著文化自卑感,仰視異域文化,對原作文化內容進行過度異化,就有可能由仰視發展為崇拜,因此譯者應切忌“目光短淺,視野狹窄,不識異質文化之真諦,淺嘗輒止,錯以糟粕為精華,在無謂的沖突中犧牲譯語文化的利益”,切忌“拜倒在原語文化腳下,不顧譯語讀者的文化背景、審美情趣和要求,以所謂‘愚忠’,反起離間讀者的副作用,隔斷了交流的機會”。
跨文化交流是一個循序漸進而非一蹴而就的過程,當一種異域文化通過翻譯進入譯語文化時,譯語讀者對其有一個從陌生到逐漸熟悉的接受過程。尤其是那些文學經典名著的翻譯,譯語讀者往往要經過較長的一段時期才能逐步理解其文化意象的深刻內涵。譯者應盡可能保留原作文化意象和異國情調,留給譯語讀者充分的文化闡釋空間。許鈞認為:“翻譯這一基本的跨文化交流活動的本質,要求翻譯以促進交流為己任。如此看來,翻譯異國文化,就其根本任務而言,是為了吸收”,“但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存在著這樣一個事實:對于外來文化,對于外國語言中的新表現法、新結構,對接受者文化和接受者語言來說,會出現某種程度的‘反抗’或‘沖突’”,“就翻譯原則而言,既然是為了促進交流,那面對異質的文化,面對異的思維方式,異的風俗習慣,異的語言表現法,首先應該以一種平等的心態去接受,以尊重為原則。而翻譯若以尊重為第一原則,則會采取一種客觀的、寬容的或開放的心態去盡可能將異質的一面傳達到接受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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