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田秉鍔
有一支樂隊在還不太晚的夜色中演奏,
但這只是一些不幸的人在發出一片喧鬧。
來淹沒他們內心中刺耳的聲響:還有我們的。
一輪靜靜的小小的月亮,整夜斜著身子為自己歌唱,
人們的音樂就象一只在啃東西的老鼠,
在一只木捕鼠夾中逮住了,啃著。
(裘小龍譯)
(英國)勞倫斯
有人說:音樂是靈魂的吶喊。極有道理。勞倫斯這首短詩,是寫聽樂感受的。
全詩僅兩節六行。詩句平直、通脫,決沒有一點生澀深晦之處。而詩意的含蘊,初看也較顯露,沒啥“朦朧”意向。但玩味再三,我們還是發見了詩人的“詩心”所在!
第一節前二句,可以看作詩人的聞樂判斷。第三句,進層探究,剖示樂人的作樂目的:以樂聲喚起別人的關注,進而顯示存在價值。第二節,先引入一個對比形象——月亮,后生發一個比喻形象——老鼠,來對“人們的音樂”作關照性、進層性思索,讓讀者順著他的思路,推導出終極結論。我的終極結論是悲哀的:音樂,是哀鳴,是阻不住命運腳步的嘆息,是人類夸大著自我價值而終歸證明自我價值只能瞬間存在的信號!人的偉大之處在此,人的渺小之處亦在此;偉大處在于人類獲得了生存自覺,渺小處在于任何自覺都改變不了自然的法則。因此,勞倫斯的這首詩,定是懷著崇敬與鄙薄的矛盾心態寫成的。
詩中的月亮,頗有象征意味。它的出現,固然與第一句的“夜色”呼應,但作為一個無聲的(也即無音樂的)旁觀者,及超人類的自然物,它又以自己的沉默和終古長存,與人類的喧鬧和朝生暮死相照。在月亮面前,人又比老鼠強過幾分?
我們不能責怪詩人寫得太消沉。因為生當十九與二十世紀之交,夜色正濃,旅途正長,他哪兒未卜先知人類的今日作為呢?再者,倘作一種宇宙人生的思考,此詩又有不容抹殺的積極意義,因為它畢竟是在客觀與主觀的關聯中,直陳人類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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