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紀事二十首(其七)》
空嗟覆鼎誤前朝, 骨朽人間罵未銷。
夜月池臺王傅宅, 春風楊柳太師橋。
---劉子翚
組詩的前一首意在抨擊昏君,這一首則意在鞭撻奸臣。昏君的荒淫無道,使奸臣得售其奸;而奸臣的曲意逢迎,又使昏君得逞其昏。正是由于昏君、奸臣沆瀣一氣,胡作非為,才帶來了始而喪權辱國、終而失土亡國的不幸現實。雖然作者寫作此詩時,當年竊據國柄的蔡京、王黼等權奸早已化為不齒于人類的幾抔糞土,但他們的禍國殃民,仍使作者塊壘難消。于是,他將極度的憤怒和鄙夷凝聚在筆端,通過描寫其身后的情形,將這伙奸臣更深更牢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首句語極沉著,意極慘痛。“覆鼎誤前朝”,謂前朝奸臣誤國,招致了覆亡的慘禍。覆鼎,語出《周易·鼎》:“鼎折足,覆公諫”,比喻大臣失職。
前朝,指北宋。這里,作者用一個“誤”字對權奸葬送北宋朝廷的罪行作了精當的概括。然而,往事已矣,作者回想北宋覆亡之因,唯有空自嘆息。著以“空嗟”二字,作者內心無力回天的郁悶灼然可見。次句“骨朽人間罵未銷”承上句的“誤”字而來,以飽含憎惡之情的議論揭示了奸臣弄權誤國所應得的下場: 盡管他們已埋骨荒冢,卻仍然遭到人民不停的唾罵,他們生前的罪惡行徑注定了將遺臭萬年。“罵未銷”,既見出人民對他們仇恨之深,反過來又證實了他們罪孽之大。三四兩句由議論改為寫景,筆法陡變,波瀾頓起。前二句雖曾對那些死有余辜的權奸痛加撻伐,卻沒有明言他們究竟是誰。這兩句中,作者便以曲折的詩筆,點出他們的姓名。王傅,指官封太傅楚國公的王黼;太師,則指官封太師魯國公的蔡京。王黼,徽宗時擔任宰相,賣官鬻爵,專事搜刮,被稱為“六賊”之一。欽宗即位后受到貶斥,在流放路上被殺。蔡京,也是徽宗所寵信的奸臣,為“六賊”之首。欽宗即位,放逐嶺南,死于途中。這里,作者拈出“王傅宅”和“太師橋”來加以描寫,用意殊為深曲。王、蔡二賊生前曾不遺余力地搜刮錢財來營建府第園林,妄圖享盡人間的榮華富貴。
《靖康遺錄》載,王黼的住宅位于閶闔門外,“周回數里”,“其正廳事以青銅瓦蓋覆,宏麗壯偉。其后堂起高樓大閣,輝耀相對”。“又于后園聚花石為山”,侈麗之極。蔡京的府第則在都城之東,據《清波別志》卷下載,亦“周圍數十里”,其豪華與“王傅宅”相仿佛。不過后來毀于大火。“太師橋”,指其遺址。歷史的發展總是違背作惡多端的統治者的意愿。王、蔡當年“自言歌舞長千載,自謂驕奢凌五公”,豈知民心不可侮,國人不可欺,曾幾何時,他們便身敗名裂,為天下笑。于是,昔時金階白玉堂,即今唯見“風”、“月”在。作者描寫“夜月池臺”、“春風楊柳”的目的,正是為了以“風”、“月”的永恒來反襯王、蔡等的丑惡生涯的短暫;同時也是為了形象化地說明: 正如“風”、“月”將長留人間一樣,王、蔡等權奸的臭名連同其府第將永遠是人們唾罵的對象。說這兩句“用意深曲”,即指此而言。
全詩融議論、寫景、抒情于一爐,時而直亮其刺,時而曲達其諷,可謂“刺”得深刻,“諷”得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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