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南史》
《南史》由唐李延壽撰寫。
李延壽字遐齡,生卒年代不詳,相州(今河南安陽)人,曾任崇賢館學士、符璽郎兼修國史。其父李太師認為南北朝互相隔絕,各朝的史書都是本國的詳細而他國的簡略,這便造成了褒貶不當或者失實,因此,他計劃按編年體的形式對南北朝的歷史進行全面的記述,但可惜書未成而辭世。李延壽繼承了父親的遺志,編撰成《南史》、《北史》。兩史條理分明,詳略得當,系仿照司馬遷《史記》的體例,成就遠遠超過了舊史。李延壽還曾參加《晉書》和《五代史志》的修撰,又撰《太宗正典》,受到了唐高宗的褒獎。
《南史》包括本紀10卷(宋本紀3卷、齊本紀2卷、梁本紀3卷、陳本紀2卷),列傳70卷,共80卷。記述自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至陳后主禎明三年(589年),南朝宋、齊、梁、陳四代共170年的史事。
據史料記錄,李延壽作《南史》、《北史》時,常常征求令狐德棻的建議,一些乖誤缺失得到了令狐德棻的修正,所以宋人稱贊說:“刪繁補闕,為近世佳史!”據現代考證,本紀中對眾多大臣的事跡進行了刪改連綴,列傳中刪改的則大多是個人的辭賦,主要目的是出于刪繁就簡。《二十二史札記》卷十《南史增刪梁書處》說:
李延壽專以博采見長,正史所有文詞,必刪汰之,事跡必檃刮之,以歸簡凈。而于正史所無者,凡瑣言碎事新奇可喜之跡,無不補綴入卷。
但《十七史商榷》(《新唐書過譽南北史》卷五三)卻說:“其書疵病百出……刪落不當而欠妥者十之七八。若云過本書遠甚,則大謬不然。”
司馬光的評論較為中肯,他說:
李延壽之書亦近世之佳史也,雖于讖祥詼嘲無所不載,然敘事簡凈,比于南北正史無煩冗蕪穢之辭。(《貽劉道原書》)
對于朝代變革中的事件、人物,《南史》基本上能做到秉筆直書,這就使得一些奸惡之人暴露無遺。這一點也正是《南史》為人稱道之處。最為后世非議的地方是列傳部分把沒有什么功業的子孫附在上面。《十七史商榷》說:
諸王中若陳之、王中、王通,一生庸碌,歷事兩朝,富貴壽考,無福不備,傳中只有官銜,毫無事跡。使王氏而盡如此輩……則概用李延壽法敘于一處何妨?不然,稍有事跡如王質者……事載梁末陳初,忽然盡插入前半部,使人讀之而宋、齊未了,忽見梁、陳,既已眩目為苦。讀至后半部,顧此失彼,又以檢閱為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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