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
《南齊書》為梁蕭子顯所撰。蕭子顯字景陽,原籍蘭陵,是南朝豫章王蕭嶷的第八個兒子,齊高帝蕭道成的孫子。生于齊武帝永明七年(489年),卒于梁武帝大同三年(537年),享年49歲。蕭子顯以前朝帝王子孫的身份修撰前朝史書,在二十四史的編撰者中僅此一例。
《南齊書》是記述南朝蕭齊歷史的紀傳體史書,開始稱為《齊史》、《齊書》,后來為區別李百藥所撰的《北齊書》,北宋時期的曾鞏加了一個“南”字,才成為了今天的書名。共60卷,現存59卷,包括本紀8卷、志11卷、列傳40卷,佚失的1卷是序錄。《南齊書》主要根據檀超、江淹等官修“國史”,并參照沈約的《齊紀》、吳均的《齊春秋》、蕭子云的《齊書》等修撰而成。
由于《南齊書》是當代人寫當代史,所以它一方面保留了可信的原始資料,另方面難免出現毀譽、恩怨、抑揚的偏頗。南宋學者王應麟在《困學紀聞》卷十三就曾經質疑說:“子顯以齊宗室,仕余梁而作齊史,虛美隱惡,其能直筆乎?”盡管如此,受史家“秉筆直書”傳統精神的影響,蕭子顯事實上還是能夠做到“直書無隱,尚不失是非之公”(《四庫提要》)。劉知幾《史通》中也贊許說:“子顯雖文飾蹇澀,而義甚優質。”這是因為在《南齊二傳》中,敘述宮闈的事情既有所隱晦,不見篡弒的痕跡,又能微露其意,兼有史家“言外之意”的精神。這種書法的忌諱,和《宋書》有某些相同之處。該書較有價值的是志,《州郡志》每州之下除地理建置沿革外,還簡略敘述各地的風土人情,史料價值較高。另外,《南齊書》的敘事風格比較簡潔明快,明白曉暢。
《南齊書》的體例如前所述,大多是因襲私修的前史,篇名盡管不完全相同,但內容并沒有多少實質性的差異。志的部分缺少《食貨志》、《藝文志》、《刑法志》,在《天文志》、《五行志》之外,又增設了《祥瑞志》。志的局限還在于編次的繁簡失當:《天文志》中,只記“災祥”;《州郡志》內,不記“戶口”;《祥瑞志》記載的大多是“圖讖”。所有這些,就史家而言,都屬于不妥,盡管在其“自表”中曾辯解說:“天文事秘,戶口不知,不敢私載。”
雖然如此,但如果與《宋書》相比,無論是內容還是敘事,《南齊書》都更為簡潔。如《劉善明傳》記載劉善明上書朝廷的十一件事,每件只用一句話進行概況;《張欣泰傳》中張欣泰上書二十條,只錄入了其中的一條“宜毀廢塔寺”。取材方面,《南齊書》保存了一些重要的歷史資料。如卷五十二《檀超傳》中,記載檀超上表制定修撰史書的條例,文字雖然簡短,但具有較大的歷史價值。本書的又一特點是在列傳中多用類敘法,即由一件事情進而推及到多件事情,由一人兼論多人。另外,其書法用筆方面,則更多曲筆回護。如《高帝本紀》,多用回護的筆法——在敘述順帝遜位時,對篡弒之事就予以了回護。又如《褚淵傳》、《王晏傳》和《蕭坦之傳》等,雖然對主人公的失節不置一詞,但負恩喪節的行為自見,這些都是曲筆的妙處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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