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文化·成為畿輔以后的地方與首都關系·北方經濟的衰落
宋元明清時期,全國的農業基本經濟區從北方轉移到了南方的四川和長江下游地區。長江下游地區的人口在西漢時不過占全國的十分之一,到唐玄宗開元時期也只占百分之四十,而到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已經占到全國人口的半數。在郡縣建置上,漢代全國的縣數南方不超過十分之二,這時也大大超過了北方。宋神宗時全國共二十三路,南方占十五路。全國人口超過二十萬的大郡共四十四個,南方占三十三個。在農耕方面,福建、江西、湖南等多山地區用畬田、梯田的形式開墾了大量耕地,用龍骨翻車和高轉筒車汲水灌溉,使山頂也可以種稻。江浙地區河渠、湖泊、港汊遍布,就采用圩田(圍田)的形式將水逼退,與水爭田。抗旱早熟的水稻品種占城稻也由越南引進江淮流域。在江浙地區,水稻可種兩季,每畝產量可得二至三石。宋代以后,江南種桑養蠶也很普遍。所以,從唐代中期以后,就已有“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和“蘇湖熟,天下足”等許多贊美江南的說法。
與此同時,北方的農業經濟卻長期停滯不前,以致陷入到難以挽回的衰落中。燕趙區域農業經濟的衰落首先是由政治絕對化所產生的壓力造成的。當代學者黃宗智所著《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依據豐富的調查資料指出:19世紀到20世紀30年代的河北農村,農民以自耕農為主。農業經營可以分為家庭式農場、經營式農場和出租地主三種類型。家庭式農場主要為自家的消費而生產,經營式農場在一定程度上為追求利潤而生產,主要種植經濟作物棉花。經營式農場是農村中最成功和最有前途的經營方式,但是它的最佳規模是一百至二百畝。因為一個農場必須以雇傭勞力為主要勞力才能發揮效益,也只有達到一定的最低限度的面積才會在自身勞力之外使用雇傭勞力,并且一旦超過一定的最高限度的面積,經營式農場的效益就不再能顯示出來。不能顯示出效益的原因就是在農業系統之上,還存在著一個更高層的政治官僚系統。在當時的政治制度下,入仕或經商可以得到的利益遠遠高于農業。
19世紀一個經營式農場主全年收入可能有二百兩白銀,而一個總督平均一年估計有十八萬兩,一個知縣有三萬兩。在由政治官僚和捐納商人構成的上層社會中,一個家庭只需在幾代人中有一次入仕的機會,便可以擁有一般經營式農場主不可思議的大量土地。于是,成功的經營式農場主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和社會身份,或為了享受都市生活的閑暇舒適,就放棄經營農場。他可以改為投資于下一代的教育,通過科舉考試而加入上層社會,也可以改行經商,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原有土地即轉為出租。在此后因仕宦或經商致富時,他還會不斷購買土地,但仍不再經營,只是出租,過著不在農村的地主生活。最成功和最有希望的經營式農場于是無可避免地再度轉化為小農經濟的地主經營,而無法發展到可以改造現存生態條件的投資規模,無法發展到具備資本主義企業最主要特征的階段,即成為一個為積累資本而積累資本的單位,從而推動生產力與生產關系雙方面的新突破。在這一過程中,是國家的政治體制有力支持了這種循環性的農業社會經濟變化,妨礙了經營式農場的進一步發展。其次,多年的戰爭使河北平原上的原始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植被破壞引起生態環境的惡性循環,使原有的大陸性氣候的不利影響更加突出。高山裸露,地表對雨水的存含能力降低,使春季少雨季節更加干旱。夏季雨量集中,上游是嚴重的水土流失,下游造成洪水泛濫。田地被沖毀。下游排水不良的地方土質鹽堿化,嚴重的地方積成沼澤,釀成蝗災。
從漢代到清代,河北平原上有記載的旱澇災害連續不斷,總數在一千次以上。旱澇有時在同一時間的不同地點同時發生,有時甚至在同一地方春季遭受旱災,夏季又遭受洪澇。戰爭破壞了植被和生態平衡,生態失衡又反饋回來從根本一點上使農業的持續發展成為不可能。植被的恢復周期很長,氣候的轉變周期更長,這就使河北平原地區總的生態景象呈現出不樂觀的陰影。事實上從唐代中葉以后,河北平原地區的農業經濟就盛極而衰,日漸顯現衰落的征兆。這之中最明顯的變化莫過于作物品種的代換,首先是絲與棉的代換。
中國是桑和絲的原產地,早在新石器時代已有絲帛實物發現。在河北平原地區范圍內,安陽殷墟的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蠶、桑、絲、帛等字,武丁時期占卜省察蠶事的卜辭有九次之多。1972年在河北藁城臺西村商代遺址中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發現有附著的絲織品痕跡,據觀測為蠶絲纖維,并且大體上可辯認出有五種不同的規格。到了周代,《詩經》中說到河北平原地區淇水流域的衛(今河南淇縣,在黃河以北)和鄘(今河南汲縣,在黃河以北)都種植桑樹。《鄘風·桑中》詩說:“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衛風·氓》詩說:“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又說:“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桑中為地名,應是因其地多桑林而得名。西漢常山郡有桑中縣(今河北靈壽),也應如此。戰國至漢初,《史記·貨殖列傳》記載說:“燕、代田畜而事蠶。”著名的儒家人物荀子是趙人,寫有一篇《蠶賦》,說蠶“食桑而吐絲,喜濕而惡雨,功被天下,為萬世文”,描寫十分細賦。當時不僅在平原南部的趙、衛有桑蠶,而且在北部的燕和西北部的代也都以桑蠶著稱。
東漢末年戰亂時,袁紹在河北乏糧,曾利用桑椹補充軍糧。北魏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也記載說黃河以北富裕人家由于種桑甚多,收藏桑椹多至百石,少的也有數十石,饑荒時有很多人借以活口。魏晉時,政府所規定行之于北方的戶調制度是每戶出絹二匹,綿二斤,可見當時戶戶都產綿織絹。《三國志·杜畿傳》中還說冀州是戶口最多,田多墾,又有桑棗之饒,為國家征求之府。 后趙石勒曾設置勸課大夫、典農使者、典勸都尉循行州郡、勸課農桑。又在都城襄國(今河北邢臺)修建桑梓苑,每年三月三日親率皇后及夫人采桑于此,直到清代顧炎武著《歷代帝王宅京記》時尚見那里“地有遺桑”。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間,規定進貢綿絹的州共有十九個。其中冀、定、相、懷四州屬于河北。冀州和定州所征的絹每年在三十萬匹以上,故當時有“國之資儲,唯藉河北”之說。北齊曾在冀州、定州設置綾局、染署和桑園部丞,掌管桑蠶及織造。顏之推由江南來到北齊,驚嘆說:“河北婦人織纴組之事,黼黻錦繡之工,大優于江東。”
唐代河北的桑蠶業已見前述,當時河北道各州冀定、德、貝、博、洺、邢、趙、莫、瀛、深、滄所產絲絹無論在品種、質量還是總量上都在全國位居前列,完全是一番家家養蠶、戶戶織帛、桑林遍野的景象。
宋元明時期,北方的桑蠶事業終于衰落。到北宋末年,經過長期戰亂,河北平原地區經濟大幅度下降,《宋史·食貨志》說當時是“河北衣被天下而蠶織皆廢”。而棉花則恰在此時被引進中國。棉花古稱吉貝,系由印度語音譯,宋人多稱木棉。植棉技術約在宋元之際分別由南方海路和西北陸路傳入中國,經元代政府大力提倡,至明代而大為推廣。元代農學家王禎在所著《農書》中講述種植棉花的優勢說:“其幅匹之制,特為長闊,茸密輕暖,可托繒帛。且比之桑蠶,無采養之勞,有必收之效。”由于棉花較桑蠶成本小,周期短,因而很快得到普及。河北平原地區到明末也廣泛種植起來,即使是比較落后的東北部的薊州和灤州,也已于嘉靖和萬歷時植棉,中部和南部地區的保定、河間、真定、大名和廣平則植棉更多。
到清代,黃可潤在《畿輔見聞錄》中記載,嘉慶年間“直隸、保定以南,以前凡有好地者多種麥,今則種植棉花”。又說:“冀、趙、深、定諸州屬,農之藝棉者什八九;”“新棉入市,遠商翕集,肩摩踵錯,居積者列肆以斂之,懋遷者牽車以赴之。”至道光年間,有些地方的棉花種植已超過主要糧食作物的種植,如查州(今河北高唐)境內種棉花地多,種谷地少,一遇災歉,即至束手無措,合境不安。可知此時棉花種植之盛,已完全取代了桑蠶之于唐代所具有的那一地位。
棉花與桑蠶相比,至少在纖維的品質和維持自然生態兩方面,都不如桑蠶。棉花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而桑樹卻是木本的。古代北方的桑樹與明清時期江淮、嶺南地區種植的桑樹有很大不同。明清時江淮、廣東所種桑樹都是低干叢灌型的,稱為地桑、拳桑,高與檐齊,最高僅及一丈,望之如拳,采摘期為七年。而宋元以前北方的桑樹卻是高干喬木型的,后世稱之為樹桑。清代蓮池書局所刻《樹桑養蠶要略》比較地桑與樹桑的優劣說:論葉大津厚,地桑終究不如樹桑。樹桑三年成樹,可飼養大蠶,地拳產葉較早,可飼養小蠶。樹桑種植得法,采摘期可達三十年。所以只有在沒有樹桑的地方才種植地桑。《韓氏直說》也說北方地區只有在近井園處,方可種植地桑。
古代文獻中所提到的北方桑樹,都是高大的喬木型。《詩經·鄘風·桑中》等詩說情人約會是在桑林之中,如果不是桑樹高大茂密,一定不致如此。南北朝時后燕慕容農在列人(今河北肥鄉)起兵,“斬桑榆為兵”,如果不是高大的喬木,就不可能充作兵器。只有高大的喬木型的桑樹才有濃密的樹蔭,才真正可以稱得上是“桑麻翳野”。漢唐之際河北平原上桑麻翳野、家家綠樹柔條、戶戶采桑織帛、一州之絲至數十百萬匹的情景,是可以想見的。桑蠶對于北方社會最直接的意義是經濟上的,其更深遠的意義則又在于生態和文化方面。從《詩經·鄘風·桑中》等詩篇到漢代創源于邯鄲的樂府民歌《陌上桑》,桑蠶實際上已經和粟稷等小米作物一樣,成為中華文明的象征,成為浪漫詩人筆下特定的意象了。顧炎武說后趙的桑梓苑到清初仍“地有遺桑”,至今在河北平原地帶仍可偶見高大的單株桑樹,樹干雖枯老,春夏時節仍然綠葉滿枝,令人驀然回想它早年的風姿。
宋元明時期除桑棉的代換外,其他作物品種也發生了變化。小麥是漢代以后北方的主要糧食作物,這時由于產量偏低,成為較珍貴的“細糧”。玉米和高粱廣泛種植,成為主要糧食作物。玉米是由外國引進的高產作物,但易受水害,明末已在山東、直隸種植。高粱為中國原生物種,但在元代以后才多有種植,可能是蒙古人在西征時引進了高粱的新品種。其產量也較小麥稍高,但它最主要的優點還在于耐澇。此外一項重要的變化是甘薯(白薯)的種植。甘薯在明末經菲律賓傳入福建,又經緬甸傳入云南,到清乾隆年間德州開始種植,并很快傳到直隸各州,被認為是極其高產的作物。陸耀在所著《甘薯錄》中稱它“畝可得數千斤,勝種五谷幾倍”。當時直隸、天津很多人靠甘薯生活,乾隆帝也曾下諭讓民間“共知其利,廣為栽種,接濟民食”。然而實際上甘薯的成分約為三份水一份固體,每四斤甘薯才相當于一斤谷類。甘薯的種植與棉花相似,最主要的目的是追求即時效益。為了追求即時效益,久遠的農作傳統以及作物的品質等問題都被忽略了。
桑蠶一去,木棉一來,無疑是數千年來河北平原地區農業經濟上的一次重大轉折,也是燕趙區域的社會與文化發展變遷中的一次重大轉折。其變化之大,以致于在現在的河北大地上,早昔桑林翳野的遺跡已難于想見。人們對于燕趙文化中的這一景象已經淡忘,偶一追及,反覺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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