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驅蟲藥為什么在競爭中敗陣
80年代中期,腸蟲清作為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的第一批產品,投入到中國市場。一時間通過各種傳播媒介,“兩片”幾乎到了家喻戶曉的程度。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的驅蟲藥安樂士比腸蟲清上市晚4年。時間上的劣勢,使他們在促銷上頻頻發起猛攻。短短幾年,便占據了70%的中國驅蟲藥市場。
中國最大驅蟲藥原料生產出口基地的陜西漢江制藥廠建廠20余年來第一次遇上了合資制藥企業的強硬對手。70年代,漢江制藥廠便開始生產左旋咪唑、甲苯咪唑、丙硫咪唑三種驅蟲藥制劑。甲苯咪唑與西安的安樂士同出一轍,丙硫咪唑與天津的腸蟲清是一樣的。然而中國藥典明確規定,化學藥品名稱必須使用其化學名稱。合資企業的藥品命名卻能不受此限。腸蟲清,藥品的用途通過藥名表達得清清楚楚。怎能不對患者產生心理影響?
在廣告宣傳上,合資企業史克、楊森每年至少投入數百萬元廣告費。而漢江制藥廠每年僅能投入20余萬元廣告費,不夠在電視屏幕上閃幾下的。這使它無法與合資企業在同等條件下競爭。
國產制藥企業生產的驅蟲藥在競爭中的敗陣,為我們留下深刻的教訓,即:企業只有順應市場的意志才能在競爭中取勝。合資企業之所以在短短幾年就占據了70%的中國驅蟲藥市場,他們不僅重視市場需要什么,就生產什么,賣什么,而且還十分注意怎么賣法,如何促銷,甚至連化學藥品名稱的選擇和使用,也考慮到患者選購的方便。相反,從長官意志出發,用過時的制度綁住自己的手足,抱住舊規范不放,只會在競爭中敗北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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