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下西洋
鄭和下西洋是指明朝初期鄭和奉命出使,7次下西洋的航海活動。鄭和下西洋時間之長、規模之大、范圍之廣都是空前的。它不僅在航海活動上達到了當時世界航海事業的頂峰,而且對發展中國與亞洲各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上友好關系,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明永樂三年,明成祖命鄭和率領由240多艘海船、27400名士兵和船員組成的龐大船隊遠航。鄭和訪問了30多個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家和地區,加深了中國同東南亞、東非的友好關系。一直到明宣德八年,他一共遠航了有7次之多。最后一次,宣德八年四月回程到古里時,在船上因病過逝。民間故事《三保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將他的旅行探險稱之為“三保太監下西洋”。
鄭和曾到達過爪哇、蘇門答臘、蘇祿、彭亨、真臘、古里、暹羅、阿丹、天方(阿拉伯國家)、左法爾、忽魯謨斯、木骨都束等30多個國家,最遠曾達非洲東海岸,紅海、麥加(伊斯蘭教圣地),并有可能到過今天的澳大利亞。
第一次下西洋
永樂四年(1406年6月),鄭和第一次下西洋,順風南下,到達爪哇島上的麻喏八歇國。爪哇古名阇婆,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為南洋要沖,人口稠密,物產豐富,商業發達。
當時,這個國家的東王、西王正在打內戰。東王戰敗,其屬地被西王的軍隊占領。鄭和船隊的人員上岸到集市上做生意,被占領軍誤認為是來援助東王的,被西王麻喏八歇王誤殺,計170人。鄭和部下的軍官紛紛請戰,說將士的血不能白流,急于向麻喏八歇國宣戰,給以報復。
“爪哇事件”發生后,西王十分懼怕,派使者謝罪,說要賠償6萬兩黃金以贖罪。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就出師不利,而且又無辜損失了170名將士,按常情必然會引發一場大規模戰斗。然而,鄭和得知這是一場誤殺,又鑒于西王誠惶誠恐,請罪受罰,于是稟明皇朝,化干戈為玉帛,和平處理這一事件。明王朝決定放棄對麻喏八歇國的賠償要求,西王知道這件事后,十分感動,兩國從此和睦相處。
印尼的學者認為,鄭和艦隊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特混艦隊。而鄭和七下西洋的28年中,真正意義上的對外戰爭僅有錫蘭(今斯里蘭卡)一次,而且是在被迫無奈的情況下的防衛性作戰。鄭和在處理“爪哇事件”中,不但不動用武力,而且不要賠償,充分體現了鄭和是傳播和平的使者。他傳播的是“以和為貴”的中國傳統禮儀,以及“四海一家”、“天下為公”的中華文明。
第二次下西洋
永樂五年九月十三日(1407年10月13日),鄭和回國后,立即進行第二次遠航準備,主要是送外國使節回國。這次出訪所到國家有占城、渤尼(今文萊)、暹羅(今泰國)、真臘(今柬埔寨)、爪哇、滿刺加、錫蘭、柯枝、古里等。到錫蘭時鄭和船隊向有關佛寺布施了金、銀、絲絹、香油等。永樂七年二月初一(1409年2月15日),鄭和、王景弘立《布施錫蘭山佛寺碑》,記述了所施之物。此碑現存科倫坡博物館。鄭和船隊于永樂七年(1409年)夏回國。
第二次下西洋人數有27000多人。
第三次下西洋
永樂七年九月(1409年10月),船隊從太倉劉家港起航,11月到福建長樂太平港駐泊伺風。同年12月從福建五虎門出洋,順風經過10晝夜到達占城,后派出一支船隊從占城直接駛向暹羅。鄭和船隊離開占城又到真臘,然后順風到了爪哇、滿剌加(今新加坡、淡馬錫)。鄭和在滿剌加建造倉庫,下西洋所需的錢糧貨物,都存放在這些倉庫里,以備使用。鄭和船隊去各國的船只,返航時都在這里聚集,裝點貨物,等候南風開航回國。鄭和船隊從滿剌加開航,經阿魯、蘇門答剌(即蘇門答臘)、南巫里到錫蘭。在錫蘭,鄭和又另派出一支船隊到加異勒(今印度半島南端東岸)、阿拔巴丹和甘巴里。鄭和親率船隊去小葛蘭、柯枝,最后抵古里,于永樂九年六月十六日(1411年7月6日)回到祖國。
第四次下西洋
永樂十年十一月十五日(1412年12月18日)朝廷令鄭和進行規模更大的一次遠航。永樂十一年(1413年)冬開航。首先到達占城,后率大船隊駛往爪哇、舊港、滿剌加、阿魯、蘇門答臘。從這里鄭和又派分船隊到溜山(今馬爾代夫群島)。而大船隊從蘇門答臘駛向錫蘭。在錫蘭鄭和再次派分船隊到加異勒,而大船隊駛向古里,再由古里直航忽魯謨斯(今伊朗波斯灣口)阿巴斯港格什姆島。這里是東西方之間進行商業往來的重要都會。鄭和船隊由此起航回國,途經溜山國。后來鄭和船隊把溜山國作為橫渡印度洋前往東非的中途停靠點。鄭和船隊于永樂十三年七月八日(1415年8月12日)回國。這次航行鄭和船隊跨越印度洋到達了波斯灣。
第四次下西洋人數有27670多人。
第五次下西洋
永樂十四年十二月十日(1416年12月28日)朝廷命鄭和送十九國使臣回國。鄭和船隊于永樂十五年五月(1417年)冬遠航,他們首先到達占城,然后到爪哇、彭亨、舊港、滿剌加、蘇門答臘、南巫里、錫蘭、沙里灣尼(今印度半島南端東海岸)、柯枝、古里。船隊到達錫蘭時鄭和派一支船隊駛向溜山,然后由溜山西行到達非洲東海岸的木骨都束(今索馬里摩加迪沙)、不剌哇(今索馬里境內)、麻林(今肯尼亞馬林迪)。大船隊到古里后又分成兩支,一支船隊駛向阿拉伯半島的祖法兒、阿丹和剌撒(今也門民主共和國境內),另一支船隊直達忽魯謨斯。永樂十七年七月十七日(1419年8月8日)鄭和船隊回國。
第六次下西洋
永樂十九年正月三十日(1421年3月3日),明成祖命令鄭和送十六國使臣回國。為趕東北季風,鄭和率船隊很快出發,到達國家及地區有占城、暹羅、忽魯謨斯、阿丹、祖法兒、剌撒、不剌哇、木骨都束、竹步(今索馬里朱巴河)、麻林、古里、柯枝、加異勒、錫蘭山、溜山、南巫里、蘇門答臘、阿魯、滿剌加、甘巴里、幔八薩(今肯尼亞的蒙巴薩)。1422年9月3日鄭和船隊回國,隨船來訪的有暹羅、蘇門答臘和阿丹等國使節。
第七次下西洋
宣德五年六月九日(1430年6月29日),明宣宗朱瞻基命鄭和再次出使西洋。同年閏十二月初六,船隊從龍灣(今南京下關)起航,2月3日集結于劉家港。在劉家港,鄭和等立《婁東劉家港天妃宮石刻通番事績碑》。
船隊到達福建長樂太平港,在南山三峰塔寺立《天妃靈應之記》石碑。兩碑都記下了他們六次出航的歷程。宣德六年十二月九日船隊從五虎門出洋。這次遠航經占城、爪哇的蘇魯馬益、蘇門答臘、古里、竹步,再向南到達非洲南端接近莫桑比克海峽,然后返航。當船隊航行到古里附近時,鄭和因勞累過度一病不起,于宣德八年(1433年)四月初在印度西海岸古里逝世。鄭和船隊由正使太監王景弘率領返航,經蘇門答臘、滿剌加等地,回到太倉劉家港。宣德八年七月初六(1433年7月22日)鄭和船隊到達南京。
第七次下西洋人數有27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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