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松與水門事件
六十年代末,美國面臨著百年來罕見的艱難局勢,在這多事之秋,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 1913— )登上總統寶座。他以幾項驚人之舉震動了國內外,以至在1972年競選連任時贏得了四十九個州的多數選票,成為美國歷史上得票最多的總統之一。然而,半年后,他卻因一著不慎,在一片譴責聲中不得不引咎辭職。這就是他最后一件“驚人之舉”——水門事件。
1972年,尼克松競選連任時,其競選委員會曾派人潛入競爭對手民主黨總部、水門大廈安裝竊聽裝置,以了解民主黨競選會議的丑聞,作為競選時的攻擊性武器。此事當時極為保密,沒料到,1973年初,報界得到了這樁為了丑聞的丑聞,并公布于眾,結果是舉國震驚,白宮措手不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專門成立了調查組。尼克松本想利用特權,盡量阻止調查,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料,欲蓋彌彰,報界和國會抓住不放,窮追猛打,從“總統競選委員會”成員,一直查到部長,白宮顧問,最后追到總統本人。不久,包括白宮辦公廳主任在內的一大批內閣成員不得不宣布辭職,其中司法部長約翰·米切爾,白宮辦公廳主任H·霍爾德曼及總統國內事務助理約翰·埃利希曼因竭力掩蓋事件真相,不與調查組合作,而被控犯法律。尼克松的防線完全崩潰了。彈劾他的呼聲愈來愈高,為了避免更恥辱的結局,1974年8月9日,尼克松第二任期未滿,就被迫宣布辭職,滿臉淚痕地離開了白宮。按美國法律,總統辭職后,仍可以起訴甚至加以判刑,而民意測驗表明,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認為他的行為是“美國民主史上最大的恥辱”,不應赦免,并永遠不應讓他再擔任任何公職。一個月后,由副總統繼任的福特總統宣布,對尼克松在白宮期間可能犯有的任何罪行予以赦免,就此了結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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