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慶歷新政
宋仁宗慶歷年間,宋朝各地農民起義不斷,軍事上又累敗于西夏,遼國也乘勢要挾,內外交迫,政局陷入困境。宋仁宗急于圖治,遂起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一道主持改革。宋仁宗慶歷三年(1043),范仲淹上書列奏十條新政綱領。其內容主要有:明黜陟、抑僥幸、精員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等。范仲淹的新政綱領被宋仁宗一一采納,并以詔書頒下,新政正式開始。同時,富弼、韓琦也先后有所備陳,均準照行。這次改革主要放在吏治方面,即解決冗官過濫問題。首先要改革的是原來循資升擢辦法,嚴格實行考試制度,把不能任事的冗官,一律予以裁汰。其次,原有恩蔭子弟作官之權,這次規定編制限額,升擢要由皇帝批準。第三,注意慎選官吏。規定由中書省、樞密院負責,派出專人赴各地了解,舉薦知州人選。除此之外,新政還改變科舉考試方法,設置學校,注重考察和培養實際能力,這些措施無不環繞改善吏治問題。同時,也提出一些興修水利,減輕徭役的規定,但著力不多,也無顯效。新政推行兩年,對于提高政府效率,澄清政局,不無助益。但北宋中葉的社會弊病,關鍵在于土地問題,新政在這最根本的問題上無所建樹,也就必然地失敗了。宋仁宗聽信了部分官僚對范仲淹等人捏造的罪名,將范仲淹等一一解職。
只想解決次要問題,只動皮毛的改革是難以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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