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李贄·馮道論》鑒賞
卓吾曰: 馮道自謂長樂老子,蓋真長樂老子者也。孟子曰:社稷為重,君為輕。信斯言也,道知之矣。夫社者,所以安民也; 稷者,所以養民也。民得安養而后君臣之責始塞。君不能安養斯民,而后臣獨為之安養斯民,而后馮道之責始盡。今觀五季相禪,潛移默奪,縱有兵革,不聞爭城。五十年間,雖經歷四姓,事一十二君并耶律契丹等,而百姓卒免鋒鏑之苦者,道務安養之之力也。譙周之見,亦猶是也。嗚呼! 觀于譙周 “仇國”之論①,而知后世人士,皆不知以安社稷為悅者矣。然亦必有劉禪之昏庸,五季之淪陷,東漢諸帝之幼沖、黨錮諸賢之互為標幟乃可。不然,未可以是而藉口也。
(《藏書》)
這篇不足300字的論贊,是一篇翻案文章。所評論的馮道是五代大臣。他在相位20余年,經歷唐、晉、漢、周四朝,侍奉12位君主并耶律契丹,不以喪君亡國為意,自號長樂老,并自述主任官位以為榮。許多史學家對他的人品持否定態度。如薛居正《舊五代史》說他: “事四朝,相六帝,可得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況于再三者哉! 所以飾終之典,不得謚為文貞、文忠者,蓋謂此也?!睂τ谶@類力主事君必從一而終的迂腐觀點,李贄提出了極有膽識的異議。
李贄認為臣事君是有條件的。如果君主昏庸如劉禪,或者權力更迭不已如五代,或者政治黑暗如東漢桓靈二帝,臣子完全有理由擇君而事。因為人民、國家比起君主畢竟重要得多。孟子說: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種以民為本的可貴思想,正是李贄評判歷史人物功過的一條標準。在他看來,“社”是用來安民的,“稷”是用來養民的,如果君主一旦不能“安養斯民”,做臣子的就不妨拋棄所侍奉的君主,獨自去擔當起“安養斯民”的大任。從這角度,李贄考察了馮道的一生經歷和政績,指出: “今觀五季相禪,潛移默奪,縱有兵革,不聞爭城”,“而百姓卒免鋒鏑之苦者,道務安養之之力也?!瘪T道在亂世有養民安民之功,因而李贄熱情地贊揚他是一位“以安社稷為悅”的能臣。
全文擺事實,講道理,具有很強的邏輯性和說服力。短文中還援引譙周的議論和古代史實為證,這就更顯出論據的充分和論證的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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