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德《真理的位置》原文|注釋|賞析
在激烈爭論的雙方、在兩種對立的意見中,我們往往以為總有一方是錯誤的,一方是正確的。這幾乎成了一種成見,但實屬一種偏見。不錯,有的時候,爭論的雙方、對立的意見中,有一方是錯誤的,一方是正確的。而如果把這種看法形成一種模式,不作具體分析,到處亂套,那就非出差錯不可,甚至會弄出笑話來。
一個相聲節目中有一段滑稽的對話,大意似乎是: 甲說: 我耳朵上得了盲腸炎。乙說: 沒聽說盲腸炎在耳朵上,腳后跟上才得盲腸炎哩!甲說:腳后跟上得的是腦膜炎!怎么會得盲腸炎呢!乙說:哈!腦膜炎生在肚臍上,怎么會在腳后跟上呢! ……。
你看,在爭論的雙方中,能說一個是對的,一個是錯的嗎?如果拿上面的模式亂套,豈不弄出笑話來?
聽了這個相聲,使人想起了“琴聲”。琴聲在哪兒呢?古時有人認為在琴上,有人認為在指頭上。哪一種看法對呢?都不對。所以蘇東坡寫了一首打油詩式的琴詩問道:“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于君指上聽?”既批評了前一種片面性,又批評了后一種片面性。
從這個相聲和“琴聲”的爭論,又使我們想起了斯大林的聲音。他在談到兩條戰線斗爭時,說: “例如右派說,‘不應當建設第聶泊水電站’,相反地,‘左派’反對說,‘……我們每年要建設一個第聶泊水電站’,……。
右派說,‘不要碰富農,讓他們自由發展吧’ ,相反地,‘左派’反對說,‘不僅要打擊富農,而且還要打擊中農,因為中農和富農一樣是私有者’,……。”(《斯大林全集》第11卷,第238頁)斯大林在這里講的也是兩個錯誤的極端——雖然持這種錯誤觀點的人未必就夠上什么“派”,但這兩個極端確是應當反對的。特別是斯大林引用霍札諾夫的話,提出了一個新奇的論點: “真理在中間”。這更使人感到有頓開茅塞之妙!
當然,我們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真理都在兩個錯誤極端的中間,但應當說,在許多情況下,真理確是在兩個極端的中間。所以,斯大林的話是有道理的。他雖然是從政治上講的,對我們了解思想史、科學史,研究認識論,也很有啟發。
在科學史上,人們對發酵現象的兩種認識,就曾對峙多年。法國的一位科學家巴斯特認為,發酵是某種細菌活動的結果。而德國的一位科學家李比希認為,發酵是由于某種化學酵素的作用。經過多年的爭論,直到1897年,一個叫布希納的從磨碎的酵母中分離出一種酵素(即酶),這才綜合了兩人認識中的合理因素,排除了兩人認識中的片面性,從理論和實驗中證明發酵起因于酶,而酶是酵母菌產生的。
圍繞對光的認識出現的微粒說與波動說的爭論,也是這樣。微粒說是牛頓根據他對光的直線傳播和光的反射、折射現象的觀察提出的。波動說是惠更斯依據他對光的衍射、干涉等現象的觀察提出的。兩個人對光的研究的角度不同,觀察的方法不同,得出的結論也截然相反,相互爭論了幾個世紀。牛頓的門徒為了把波動說壓下去,片面宣傳牛頓的觀點,并極力利用牛頓的威望,把主張波動說的人打了下去,使十八世紀的光學,很少有所進展。十九世紀初,英國科學家托馬斯·揚,通過光的干涉實驗,又重新提出了光的波動說,又引起了激烈地論戰。光的微粒說的擁護者馬呂斯,用光的偏振實驗來證明光不是縱波; 光的波動說的擁護者,用橫波的理論,代替了縱波的假說,在爭論中占了上風。斐索和付科的實驗,更為波動說戰勝微粒說,取得穩固的地位,提供了基本證據。后來,麥克斯韋又證明光是一種電磁波。波動說的理論基礎似乎更堅實了,打破了牛頓的權威。
但在1887年,光電效應的實驗,使波動說遇到了困難,新的粒子說又乘機抬頭。直到1905年,愛因斯坦才在兩個極端的中間,建立了光的量子說,指出光具有波、粒二象性。光的干涉、衍射實驗等,表明光具有波動性; 光電效應、X光散射實驗等,表明光具有粒子性。這樣,光量子理論以及稍后建立的量子電動力學,把上述對光的 兩種認識,在更高一級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統一起來,得出了光是波動性和粒子性對立統一的科學認識。
所有這些事實都說明,并不是任何對立的兩種看法中必有一個是正確的,一個是錯誤的,真理不在這邊,就一定在那邊,非此即彼,二者必居其一。相反,在許多情況下,真理——或全面、科學的認識,不在這邊,也不在那邊,或者不完全在這邊,也不完全在那邊,而往往在它們二者的中間,在兩個錯誤極端或兩個有片面性認識的中間。
那么,真理有時在中間,這是不是折衷主義呢?當然不是。所謂折衷主義就是各種不同思潮、觀點、理論的無原則的和機械的結合;是在是與非如革命與反動、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科學與迷信……等等問題之間,搞調和折衷,游移不定。這同我們所說的真理有時在中間,是根本不同的。是與非的對立,也可以說就是真理與謬誤的對立。在這種情況下,真理就在與謬誤相對的那一邊,當然不能說“在中間”。而在兩個錯誤極端的對立中,真理就不是在某一邊,而常常是在它們的中間了。為什么呢?因為它吸取了兩個極端中正確的因素,揚棄了其中錯誤的成分,因而形成了符合客觀實際的全面的科學的認識。這決不是折衷主義,而是辯證法的觀點。
有人以為辯證法只能承認“非此即彼”,不能承認“亦此亦彼”。恩格斯批評了這種觀點,指出:絕對分明的界限是和進化論不兩立的。甚至脊椎動物和無脊椎動物之間的界限也不再是絕對的了,魚和兩棲類之間的界限也正是如此;而鳥和爬蟲類之間的界限也一天天地愈漸消滅著。細腭龍和始祖鳥之間只缺少幾個中間的動物,而有牙齒的鳥喙卻在東西兩半球上出現了。“非此即彼! ”這句話是愈來愈不夠了。……一切差別都在中間階段中融合,一切對立的東西都經過中間各項互相過渡;對自然科學發展的這種階段來說,舊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方法便不夠用了。辯證法不知道什么絕對分明的界限,不知道什么無條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學的差異互相過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適當的地方承認“亦此亦彼”,并且把對立的東西調和起來; 辯證法是唯一適合于自然科學現在這個發展階段的更高級的思維方法。(見恩格斯: 《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5頁)恰恰是恩格斯這段不被人們所注意的話,對現代科學和社會的發展有很重要的意義,在總結政治斗爭經驗的時候,研究一下“真理在中間”這個命題,也是不無必要的。
(1965年寫于《山西日報》1980年修改)
賞析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探索真理的路程是漫長的、充滿艱辛的路程。需要勇氣,需要毅力,需要超越自我的心態,需要科學的方法。本文從總體上看無疑是在討論探求真理的方法。但作者沒有直白地提問“如何探索真理”,而是用“真理的位置”命題,這就有了新意,有了吸引力。
那么,真理在什么“位置”上?是在兩種對立的認識的一邊嗎?作者引用相聲笑話、名人軼事,風趣地說明,在兩種對立的認識中,并非一方正確,一方謬誤,有時兩方都不對,并由此引申出“真理在中間”這一命題,使人甚感新穎。討論并沒有到此結束。接著作者又從科學發展史的例證中進一步闡明,在不同的認識中可能都含有真理的成分; 一時被壓抑或否定的認識,時間卻證明它是真理。啟迪人們要用全面的、發展的眼光去探視真理。
然而,本文給我們的啟迪遠不止于此。雜文的特點和力量在于它針砭時弊并寓深于淺。
請想想1965年是什么時代?由于登峰造極的個人迷信,導致了形而上學思想方法的猖獗。世上的一切似乎都是非此即彼: 不是敵人,便是朋友; 不是革命,便是反革命; 不是無產階級,便是資產階級;不是香花,便是毒草,不是左派,便是右派; 不是共產主義戰士,便是牛鬼蛇神……。而且,不這樣認識問題,便極有可能被劃到“敵人”、“反革命” 、“資產階級”、“右派”、“毒草”、“牛鬼蛇神”那一邊。在這樣一種歷史背景和環境下,作者敢于提出并論證“真理在中間” (盡管是引用斯大林的話),敢于提出否定“權威”,這才是難能可貴的。
何止是寫雜文,探索真理需要的不也正是這種精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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