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邪《雅與俗》原文|注釋|賞析
從前倪云林雅士,因為不肯替張士信作畫,有一天在太湖里被張士信捉了起來,鞭打幾死??墒撬诒槐薮驎r,不發一言。有人問他原故,他說:一開口就俗了。
不得了,這樣的雅士,連性命都不顧,真正少見。然而這樣的做作,不也有一些太雅之嫌否?因為在我看來,不開口只能算作強硬不屈,是個好漢,與雅無關,如果存心要以此為雅,就未免太雅而成俗了。
太雅成俗,正如《儒林外史》中所說的“雅得太俗”一樣。當時一般斗方名士,動不動就飲酒看花,吟詩作賦,自命風雅,于是給吳敬梓大大地嘲笑了一陣,至今當為話柄。
話說這種雅習,到了今天,似乎風流余韻,依然未絕,或者竟是變本加厲,有行必雅,無事肯俗。別的不必說,即以幾個人的臺甫雅篆,別號筆名而言,早已竭盡雅之奇觀,不能不使人嘆為雅之極致。有一個時期,名字總用花鳥蟲魚來代表,而以哀怨愁苦的形容詞來陪襯。這可以說是軟派的雅?,F在呢,總算變了,都用□□□□,□□□□這些字眼來取名了,這也許可以說是硬派吧。
我不是說,這些名字根本不雅。適得其反,我是承認它們的雅的。可是一人始倡,多人從風,任何雅事,都成了俗不可耐,正如宋之蘇東坡是雅人,多雅事,明之唐伯虎、張孟晉之流,邯鄲學步,扭捏作態,就使人要發嘔了。
要一定專為雅與俗下定義,當然不是容易的。不過我說,這里面似乎也有一些范圍,除了始倡者雅,從風者俗外,還有: 有意者俗,無心者雅。倪云林之俗,我就為 了他的有意。他本來是元末明初人,正合了《肉蒲團》上所說,元人是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別號的,所以他號為云林子,也就是他的俗的表征之一。至于他的故意嗜潔,無非學學朱元璋,也徒見其俗氣薰人耳。黨紀先生的在北京作詩,在河內作詩,正可以作如是觀: 俗俗俗!
莫君利哀(仿高君爾基的雅稱),所寫的《裝腔作勢》,就是為這些雅人寫照的,我想要收集這項材料,恐怕古今中外,不知多少,正可以車載“之”計量,汗?!爸?充棟吧——用兩個“之” 字,文氣便雅。
不過雅事只于文人有份,不識字的渾人是無份的; 因此既有文人的太雅成俗,也就有了渾人的太俗成雅。黨太尉的銷金帳里,羊羔美酒,就是這個明證,而梁山黑旋風開口老子,閉口鐵牛,實在嫵媚可愛,端的不俗。就是魯迅筆底下的阿Q,幾聲我要……,我也認為是近代第一雅人。為什么呢? 也不過為了他們一片天真,無心于雅,而所言所行,前不見古人,后不見來者,卻自然地妙絕千古,俗得太雅耳。
文人中畢竟黃山谷是有點道理的:他到了宣州,有人請他寫字,他來者不拒,有求必應; 有人因為他給了俗人,為他可惜,他就笑著說,有不俗的人,引一個來看看看。這話真正痛快極了!反過來說,誰是雅人呢? 誰不是俗人呢? 于此,我們也可以看出一些雅與俗的究竟來。
我時常聽見人們說,文章要做得“雅俗共賞”,方為妙文。這話,我有些不相信,因為雅能賞的,俗未必能賞,俗能賞的,不一定雅能賞。因此,我想,也許“雅俗不共賞”,方是妙文吧。至于我這篇不妙文,既難追雅,又難諧俗,也就只好 “雅俗不共賞” 了。
(1939年4月19日《申報·自由談》)
賞析 這篇文章旁征博引、妙趣橫生地批評了當時文壇的一種怪現象:崇尚“風雅”。
文章的第一至第五自然段尖銳揭露了“雅”的庸俗本質。文章從一個“雅得太俗”的故事講起:倪云林被張士信捉去毒打,挨打時一言不發,為的是存心保持“雅潔”——不屑于同軍政界的“污流”說話。作者借此發表議論:如此做作,未免“太雅而成俗”,如同《儒林外史》中所諷刺的那些酸腐的文人們一樣。接著,作者筆頭一轉,指向現實社會生活中正在流行的“雅習”:競相模仿,起“雅”號以為時髦,其實酸腐做作,恰恰是俗不可耐。
文章的第六至第九自然段在上述議論的基礎上深入一步,指出所謂“雅”與“俗”并無本質區別。在第六自然段,文章似乎是提出了一個要探討的命題: “雅”與“俗”的定義是什么?區別在哪里?實際上,作者的意圖并非要討論或解決這個問題,而是為下文敞開文路,并設定前提: “雅”與“俗”不易區別,即使有些范圍上的不同,也非本質界限。接著,文章用了大量事例,饒有風趣地從正面論述了“太雅成俗”,又從反面論證了“太俗成雅”。在上述反復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文章借黃庭堅賣字來者不拒的事,畫龍點睛地道破文意: “雅”者皆俗。
最后,文章在結尾用了委婉曲折的語言提出作者的觀點,也就是他對文人思想作風的主張:不追雅,不諧俗,說自己要說的話,才是好文章。
這篇雜文看來似信筆而談,實際上有很強的內在邏輯性,同時又很有文采。它將雜文的“文”與“論”兩種因素較好地結合起來,是一篇政論性強而又形象生動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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