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含章《小兒歌(二)》原文|翻譯|注釋|賞析
[清]程含章
嗟爾愚夫婦,輕生實可傷。小忿胡不忍,服毒懸高梁。汝死亦徒死,汝命誰與償。借尸肆圖賴,搶掠搜筐箱。打門破屋壁,兇狠如狼羊。頹風胡不挽,毋乃廢刑章。刺史今執法,威令嚴加霜。作歌告爾眾,毋自取滅亡。
乾嘉時期,連州地區社會風尚一度不正,青年男女時有為些許小事而輕生,死者家屬多有藉此訛詐對方,甚至借命圖財,演出一幕幕社會悲劇。詩人對此十分反感,認為此風不除,社會難以安定,法治難以實行。故作此詩,以勸誡百姓,切勿意氣行事;警告不軌之徒,不得滋事生非。
詩人落筆便以同情、感傷的口吻說:“嗟爾愚夫婦,輕生實可傷”,表明了作者對輕生這一舉動的全部態度:反對和憐憫。 “愚”字的內涵是,這樣去死,毫無價值,無助于解決任何問題,只會使問題復雜化。 “傷”的含義是,生命是寶貴的,它屬于人們只有一次,怎能這樣輕易地走上絕路?于是詩人順勢寫道:“小忿胡不忍,服毒懸高梁。汝死亦徒死,汝命誰與償?!痹俅闻辛诉@種小忿而不忍的愚蠢行為。先賢曾對生死問題有過許多精警的論述,如孟子倡導舍生取義,司馬遷更說: “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那么詩人為何不在此發一通議論呢?這是因為他要作“小兒歌”,不宜宣講大道理,而且他主要反對的是借命圖財的丑陋風習,故僅以“汝死亦徒死,汝命誰與償”,勸誡青年人,切勿走極端,切勿意氣行事,否則只是白白丟掉自己寶貴的生命而已。筆勢凝重,語氣舒緩,顯現出詩人對輕生者的關心與同情,有“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之意。
自“借尸肆圖賴”句起,詩風陡轉,語言峭刻,態度嚴峻,聲色俱厲地批判、斥責了那些借命圖賴的不法之徒。詩人說他們心黑手狠,天良喪盡。于光天化日之下,撬門別鎖,破壁毀墻,翻箱倒柜,肆意搶掠,明里是為死者伸冤,實際是大發不義之財。此種行徑,不啻于土匪強盜,必須嚴懲不貸。顯而易見,人死不能復生,悲劇已經發生,就應將損失局限在最小范圍之內。若聽之任之,姑息養奸,只會釀成新的社會悲劇,使更多的家庭遭受不幸。此風若不加以根除,會形成一種“死有理”的偏見,將會導致更多的青年走入歧途,豈不是敗壞了社會風尚,毀了年青的一代人嗎?對那些違法不軌之徒,若不加以懲治,勢必助長了他們的貪欲和野心,長此以往,談何法治?談何綱紀?行文至此,詩人奈不住心頭的激憤,吟哦道: “頹風胡不挽,毋乃廢刑章”。頹風,指日趨敗壞的風氣。語見桓溫《薦譙元彥表》: “足以鎮靜頹風,軌訓囂俗”。詩人引此典,表明他決心鏟除惡俗,造福桑梓。詩人明白,對這種不良風尚及不法行為,應加強輿論宣傳,強化法制機構。從思想和法治兩個方面,雙管齊下,方能奏效。故詩人一方面“作歌告爾眾”,勸喻人民切勿輕生;一方面重申:“刺史今執法,威令嚴加霜”。 “嚴”與“霜”兩個冷色調語言連綴使用,再次表明了詩人的態度和立場,給人以陰冷之感,產生了不寒而栗的藝術效果。
綜觀全詩,作者以簡明曉暢的語言,抒發了對民風的關注。盡管本詩尚有各種不足,但它對于我們了解清中葉時社會風尚,了解詩歌與現實的關系及樂府詩的社會作用,仍有一定的意義,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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