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劇曲鑒賞辭典·清代劇曲·清代傳奇·唐英《雙釘案·廟控》原文與翻譯、賞析
【孝南枝】 (老旦)康孀婦,孤又窮。(外)可有兒子?(老旦) 冢男操篆本縣中。(外) 既是本縣知縣,又是你的兒子,你為何告他? (老旦) 他身榮只認妻,不把親娘奉。(外)他怎么不奉養(yǎng)你?(老旦) 他暗將妻子接來任所,共享榮華,把老婆子拋棄在家,一年有馀。因著次子江芋呵,辭親探兄,千里關山,貧無隨從。到縣之日,被惡媳王氏毒計陰謀,把殺機暗動。兒身死,冤海同。老婆子盼次子年馀,不見歸家,無人奉養(yǎng),只得親身到此找尋。昨晚呵,鬼聲哀,訴向三更夢。
【前腔】 (老旦)我那亡兒呵! 冤沉海,恨貫虹,極天冤恨鬼窟中。昨夜呵,夢里訴幽衷,慘死無門訟。特向神明叩公,指望撥霧瞻天,黃泉春動。誰知一味模棱,全無作用!說什么陰陽斷,人鬼同?你若不準,我鼓擊登聞,把天閽控!
【前腔】 (生唱) 娘年邁,子舍空,典章王法律不容。祿位付東流,繯首秋風送。娘誰送終?弟死兄隨,郊祁同夢。母親嗄!鐵石心腸,還留隙縫。無兒痛,伯道同。母親須是念江門,宗祧重。(老旦) 嗄,大人,大人! 謀死次男,是我惡媳王氏乘他丈夫下鄉(xiāng),瞞人做的事,與我大孩兒無干。還求大人詳情度理,開祝網之仁。(外怒介) 嗏,你說那里話來! 不告狀,由得你; 既告在本府案下,就是公事了,那里還顧得你兒女私情?
【鎖南枝】 (外唱)膺王命,秉至公,既鳴冤要歸律法中。舐犢是私情,我誅孽把王章奉。休瑣碎,免唧噥! (生)還求大人格外開恩。
(外) 要平反,審察情輕重。
《雙釘案》是根據(jù)梆子腔劇本《釣金龜》改編而成的傳奇。故事最早見于元代陶宗儀《輟耕錄》 中的 “勘釘” 一則,謂審案者為姚忠肅公,元明之際無名氏雜劇《包待制勘雙釘》,改審案者為包拯。焦循 《劇說》 卷四記述村中上演 《釣金龜》的事,可見此劇曾普遍上演,但劇本今未見。唐英改編的 《雙釘案》 情節(jié)曲折離奇,寫淮陰秀才江蕓奉母親康氏之命進京趕考,高中得官為祥符縣令。他寄書信回去,信被蕓妻王氏收到,但王氏卻瞞過婆婆和小叔江芋,自己一人前往江蕓任所。江芋釣魚奉養(yǎng)母親,一日釣得一金龜,又得知兄已授官,他與母親商議之后,帶金龜千里尋兄。見到兄長后,方知王氏欺母騙己,便怒罵了她。王氏惱羞成怒,就和婢女互兒商議報復。互兒曾看見母親茍氏用鐵釘釘入繼父頭頂,致其死命,便把這種毒計教給王氏,王氏也用鐵釘害死江芋并奪取金龜。后來,包拯審明案情,并查出茍氏舊案,真兇伏法,江芋復生,母子三人團圓。
《廟控》 為第二十一出,寫康氏見江芋走后久無音訊,她自己也歷經磨難趕到祥符,深夜夢見江芋之魂訴說被害一事,并要她次日到城隍廟見包公告狀。包公新任開封知府,依舊例拜謁城隍廟,于是康氏便借燒香之機,前去城隍廟為兒喊冤。
【孝南枝】 一曲是康氏回答包公問話時所唱,唱詞述說了她的身世和家庭情況。她守寡多年,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撫養(yǎng)成人,但長子得官后只要老婆不要娘,這使她倍感痛心。更令她肝腸痛斷的是次子千里尋兄,竟然被惡媳以毒計害死,有冤難伸,這又使她痛徹心脾。尤其是昨天夜里次子的托夢,使她更覺得兒子的冤魂哀苦,如同大海一樣無邊無涯,如同狂濤巨浪一樣翻騰不息。
包公聽罷康氏陳詞,覺得只憑夢境鳴冤,缺乏證據(jù),因此勸康氏息訴回家。康氏一聽,急火攻心,憤怒之情涌上心頭。她唱出第二支 【孝南枝】,比前支曲更突出地強調了兒子的冤情。曲詞一氣呵成,為子伸冤的心情十分急切,話語如出閘之水一瀉千里。如此奇冤深恨,她本指望包大人能 “撥霧瞻天”,為亡兒伸冤,誰知包公卻尋借口推托,這使她不由得怒火中燒。她大膽地責備包拯態(tài)度模稜兩可、不負責任,又指斥他徒有能斷陰陽、可審人鬼的虛名,而且還表示了繼續(xù)上告、誓不罷休的決心,她要到京城去擊登聞鼓、告御狀。這段曲詞,既表現(xiàn)了老婦的痛子之心,也表現(xiàn)了她的剛烈而率直的性格。
包公見她言詞激切,答應接案詳審,于是派人請來江蕓。第三支 【孝南枝】 是江蕓所唱,他怕罪及己身,就向母親哭訴哀求。唱詞中表現(xiàn)出他此時的心情: 由于案情牽連到自己,如果包大人追究起來,自己官位難保,甚至難逃絞刑。這樣,弟死兄亦死,母親無人奉養(yǎng),江家也絕后了。于是,他懇請母親饒恕自己。康氏聽兒子這么說,當然不會同意兒子被判罪抵命,因此,因此又向包公為兒子求情,希望對江蕓網開一面。但是,此時包公卻嚴肅起來,他決心秉公審理,不能講任何情面。
【鎖南枝】 一曲是包公所唱。他自謂王命在身,為朝廷執(zhí)法,既然原告告在他的案下,他就要依律處置,決不能殉私枉法或以情代法,并且指出康氏的求情是沒有用的。江蕓見包公這樣的態(tài)度,也懇求他格外開恩,包公對這位下屬縣令也不客氣,以 “要平反,審察情輕重” 作回答。足見包公鐵面無私,既要秉公斷案,就要以案情事實為依據(jù)。這里所表現(xiàn)的包公性格,十分鮮明。
以上幾段唱詞,表現(xiàn)康氏、江蕓和包公三個人物的身份、處境和心態(tài)各不相同,合情合理,曲詞各肖其人,簡練而生動,反映了古柏堂傳奇的語言特色。從全劇結構來看,《廟控》 一出是關鍵性的一場戲。此出中,包公聽罷康氏的控告,決定首先弄清案情。他問明江芋的尸體停在祥符縣衙東書房,立即前往驗尸。仵作丁不三是茍氏再次改嫁的丈夫,他驗江芋之尸查不出傷痕,回到家中說起此事,茍氏指點他查看死者頭頂有無鐵釘。丁不三依其言第二次驗尸,果然在江芋頭頂起出鐵釘。包公順藤摸瓜,方查出茍氏害死前夫的舊案。這些情節(jié),都和本出有所照應,使全劇結構渾然一體。作者也為此劇的結構自鳴得意,在末出 【尾聲】 中唱云: “雙釘舊劇由來久,不似這排場緊湊,要唱得那梆子秦腔盡點頭。” 可見,作者自謂他的改編本在結構上要比梆子腔、秦腔劇本《釣金龜》 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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