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左傳·臧僖伯諫觀魚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①。臧僖伯諫曰: “凡物不足以講大事②,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于軌物者也③。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④,皆于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⑤,以數軍實。昭文章⑥,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于俎⑦,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⑧,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⑨。”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 “公矢魚于棠⑩。” 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注釋】 ①棠:魯國地名,在今山東魚臺西北。魚者: 即捕魚者,指捕魚之事。②講:講習,演示。大事: 指祭祀和兵戎。③軌物: 指法度禮制。④蒐 (sou)、苗、狝(xian)、狩: 為古代四季田獵專名。蒐: 搜索,春天打獵,搜尋未懷胎的禽獸。苗: 夏天打獵,獵取危害莊稼的禽獸。狝: 殺,秋天打獵,順應秋天肅殺之氣殺死禽獸。狩: 圍守,冬天打獵,各種禽獸都能獵取。⑤飲至: 國君外出還朝后必報告于宗廟,并對從者有慰勞,叫做飲至。⑥文章: 猶言文彩,此指車服旌旗的顏色花紋。⑦俎(zu): 祭祀時用的禮器。⑧皂隸: 古代的賤役。⑨略:巡行視察邊境。⑩矢: 陳列。
【譯文】 春天,魯隱公打算到棠地觀看捕魚。臧僖伯勸阻說: “凡是物品不能用來講習祭祀和兵戎等國家大事,它的材料不能用來制作禮器和兵器,國君就不會對它有所舉動。國君是要把百姓納入法制和禮儀中去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來衡量法度叫做軌,選取材料來顯示等級文彩叫做物; 事情不合于軌物,叫做亂政。亂政屢次實行,就是國家衰敗的原因。所以,春夏秋冬這四種打獵的儀式都是在農閑時演習武事。每三年出城大演習一次,回城時就整頓軍隊,然后到宗廟祭告,宴請犒賞隨從,清點田獵的擒獲。要顯示車服旌旗的文彩,表明各級各等的貴賤,辨別各類人員的等級,理順年齡長幼的次序,這是演習各種威儀。鳥獸的肉不能裝入祭器,它的皮革、牙齒、骨角、毛羽不能用于禮器上的裝飾,國君就不去射殺它們,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至于山林河湖的物產,一般器具的材料,這是下等賤役的事,專職官員的職責,不是國君所應該參與的。” 隱公說: “我準備巡行視察邊境。” 于是動身前往,在那里陳列捕魚的用具而加以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隨從。《春秋》說: “隱公陳設漁具在棠地。” 這是批評隱公此舉不合禮儀,而且棠地遠離國都。
【鑒賞】 臧僖伯是魯國著名的賢臣,本文描述了他用禮制思想勸阻魯隱公到棠地觀魚的事情。他認為國君應該按照禮法來行事,作為臣下和民眾的表率,才能將百姓也納入禮制與法度中去。在今天看來,一國之君,偶爾觀看捕魚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臧僖伯卻把此事提高到和社稷、政治攸關的高度來看,認為作為國君的一舉一動都不可小視,絕不能把游玩享樂看作小節,否則,由不合法度到自亂其政最終將導致國家敗亡。這反映了古代史家的看法,從中可以看到那個時代壁壘森嚴的禮儀制度和等級制度。文中臧僖伯的諫詞以小見大,層層深入,條理清楚,具有很強的說服力,無奈最終魯隱公還是一意孤行,但他卻不得不另外找出巡視邊境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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