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彭績2
乾隆四十三年九月朔3,彭績秋士,具舟載其妻龔氏之柩,之吳縣九龍塢彭氏墓4,翌日葬之5。龔氏諱雙林6,蘇州人,先世徽州人,國子生諱用鏊之次女7,處士諱景骙之冢婦8。嫁十年,年三十,以疾卒,在乾隆四十一年二月之十二日。諸姑兄弟哭之,感動鄰人。于是彭績始知柴米價,持門戶不能專精讀書9。期年10,發數莖白矣。銘曰:作于宮11,息土中,吁嗟乎龔。
1 擴:墓穴。銘:碑銘。2彭績(1742-1785):字秋士,江蘇常洲人,有《秋士遺集》。3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乾隆:清高宗年號。朔:農歷初一。4之:到。5翌日:明天。6諱:死者之名,表尊敬。7國子生:國子監的監生。國子監是古代最高學府。8處士:隱居不仕的人。骙:音葵。冢婦:嫡長子婦。彭績為彭家長子。9持門戶:執掌家務。10期年:一周年。11宮:指家庭。
【析點】這篇悼念文章,沒有正面寫妻子持家的美德,而是在表現作者柴米之憂、門戶之艱、容顏衰老之中,傾注對妻子的深切懷念和禮贊,作者的生活在妻子去世前后形成鮮明的對比,“知柴米價”點出妻子之賢惠,“不能專精讀書”點出妻子生時持家有方。“發數莖白”點出作者內心的巨大痛苦。“銘”文僅十字,卻從平易之中,傳達出悼念的傷痛。全文采用避實就虛的寫法,以淡語寫哀情,造成了強烈的感染力量。近人王文濡《續古文觀止》評點此文為“能以少許勝人多許者”,確是精到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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