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左傳·介之推不言祿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①,祿亦弗及。推曰: “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②,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③?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 下義其罪,上賞其奸; 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 “盍亦求之? 以死誰懟④?”對曰: “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 “亦使知之,若何?” 對曰: “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 是求顯也⑤。”其母曰: “能如是乎? 與汝偕隱。”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 “以志吾過,且旌善人⑥。”
【注釋】 ①晉侯:指晉文公。介之推: 重耳逃亡時的從臣。又稱介推,之是語助詞。②惠、懷: 指晉惠公與晉懷公。③二三子: 相當于現在說的 “那幾位”。這里指跟隨晉文公逃亡的大臣。誣: 欺騙。④懟 (dui): 怨恨。⑤顯: 顯達。⑥綿上: 介子推隱居的地方,在今山西介休縣東南。志: 記。旌: 表彰。
【譯文】 晉文公賞賜跟從他一起逃亡的人,介之推沒有提及應得的俸祿,俸祿也沒有給他。介之推說: “獻公的兒子九個,只有君侯在世了。惠公、懷公沒有親近的人,國內國外的人都丟棄他。上天不絕滅晉國,必定會有君主。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君侯又是誰呢? 這實在是上天要立他為君,但是他們幾位卻以為是自己的力量,這不是欺騙嗎? 偷別人的財物,尚且稱作盜賊,何況貪取上天的功勞認為是自己的力量呢? 下面的人把罪過當作正義,上面的人對他們的奸邪行為加以賞賜; 上下互相欺蒙,這就難與他們相處了。” 他的母親說: “何不也去求賞? 因為這樣而死,又能怨誰?” 介之推回答說: “明知是錯的而又仿效他們,罪過就更大了。而且我口出怨言,就不應該再吃他賞賜的俸祿。”他的母親說: “也讓他知道一下,怎么樣?” 介之推回答說: “說話,是身體的文飾。身體將要隱藏,哪里用得著文飾? 這是去求顯達了。” 他的母親說:“你能夠這樣嗎? 我與你一起隱居吧。” 于是就隱居到死。
晉文公到處找尋他都沒有找到,就把綿上作為他的封田,說: “用這來記下我的過失,并且表揚好人。”
【鑒賞】 晉文公為公子時,曾被迫在外流亡十九年,晉惠公死后,在秦穆公幫助下,回國取得君位。在晉文公逃難過程中,介之推曾割股給他充饑,并追隨他多年。但當隨文公出亡的群臣事后都爭名求祿之時,惟獨介之推不居功邀賞,與母親一起隱居于綿山,超脫于紛爭之外。本篇記敘了介之推在決定歸隱時與母親的對話,深刻批判了爭功請賞、獵取名利的不齒行徑,頌揚了介之推母子不貪求名利福祿的高潔品行,這在當時是高出一般人之上的。但文中也反映了介之推對所謂天命的迷信,他將晉文公終能回國即位完全看作上天的安排,而忽視人的主觀努力。文中還用不多的筆墨刻畫了介之推母親這位大志大賢的非凡女性。她的三番設問,并不是指使兒子去追求名利,而意在考驗兒子的意志是否堅決,新奇的筆法,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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