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與社會改革
19世紀的八九十年代,美國學術界曾經廣泛地討論過“既得利益”這一概念。著名經濟學家索爾斯坦·維布倫(Thorstein Veblen)給“既得利益”下的定義是:一種只取不予的非常權利。既然是“非常權利”,那就不太正常;既然是一種只取不予的權利,所以通常的情況是:一個在社會中具有“既得利益”的人或群體,除非是不得已,否則永遠也不會放棄它。因此,美國著名社會學家威廉.F.奧格本(William F.Ogburn)說:“那些握有‘既得利益’的人,通過現狀獲得特定優惠,而由于現狀改變他們的優惠很可能丟給別人,于是‘既得利益’就會成為社會變革的一種阻礙。”
我以為,奧格本這里所謂的“現狀”,實際上指的是一種現有的社會制度。在任何一種社會制度中,總有一些人,特別是它的統治者和管理者,由于建立和維護這種社會制度及其思想基礎而從其中獲得“既得利益”。如果有人企圖改革這種制度及其思想基礎,即使從社會發展的觀點來看這種改革是必要的,也必然會受到這些既得利益者的抵抗。不摧垮這種抵抗,社會改革便難以取得成功,甚至無法進行。這樣的事例,在各種社會形態中存在。因篇幅關系,我們這里只討論社會主義社會中既得利益與社會改革的關系。社會主義社會之存在“既得利益”,這不是理論問題,這是事實。上自高級干部享受的某些特權,下至工人成分受到的某些優待,以及政府機關、國有企業職工吃的大鍋飯,都是證明。那么,這種“既得利益”是否是社會改革的阻力呢?首先讓我們看看蘇聯的情況。早在20世紀50年代晚期,蘇聯已有人看出高度中央集權的計劃經濟模式的問題,赫魯曉夫因此在1958年將企業管理權從莫斯科轉移到各地方蘇維埃人民委員會。20世紀60年代初,E.利別爾曼提出,社會主義經濟可以在利潤的基礎上運轉,這導致了1964—1965年將利潤動機置于計劃和管理中心的工農業改革。然而,正如蘇聯著名經濟學家斯坦尼斯拉夫·緬希科夫所說,勃列日涅夫時代完成的這些改革,實際上都不過是說說而已;甚至連赫魯曉夫時代將中央各部的企業管理權分散到地方的改革,也走了回頭路。其原因何在呢?緬希科夫一針見血地指出:“我們改變計劃和管理過于中央集權的情況如此緩慢的原因是,這種集權已造成一種社會官僚階層、一種維護官僚自身的‘既得利益’的官僚統治。”而且,緬希科夫當時(1987年)還指出,戈爾巴喬夫的改革,很有可能由于這種維護自身“既得利益”的官僚階層的阻撓而失敗,因為這種官僚體制和影子經濟一道“已經在力圖證明新體制不起作用”。后來的事實證明,他不幸而言中。
除蘇聯的情況外,緬希科夫還提到這種維護官僚自身“既得利益”的官僚機制阻撓當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社會經濟改革的例子。
現在再來看看我國的情況。1978年年底以來,我國根據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實現四個現代化,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逐步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轉變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鄧小平是曾預計過“既得利益”的阻力的。1978年12月13日,他提到這種重大變革必然會引起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改革,不會是一帆風順的,它涉及的面很廣,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復雜情況和問題,一定會遇到重重障礙。例如,企業的改組,就會發生人員的去留問題;國家機關的改革,相當一部分工作人員要轉別的工作,有些人就會有意見,等等。”他這里說的會給改革事業設置重重障礙的“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實際上就是“既得利益”。由于鏟除這種阻力涉及的面廣人多,正如他后來所說,處理起來必須慎重。但是,到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后,經濟體制的改革日益全面而深入時,“既得利益”的阻力也日益明顯而突出。于是,1986年6月28日,他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說:“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于政治體制的改革,因為事情要人來做,你提倡放權,他那里收權,你有什么辦法?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政治體制改革同經濟體制改革應該相互依賴,相互配合。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很顯然,這里所謂“人的障礙”,就是那些具有“既得利益”的人怕放了權就保不住他們的“既得利益”,所以他們要收權,也就是設置對改革事業的障礙。
自那時以來,由于國內外政治風波的干擾,由于力保社會穩定,雖然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取得進展,經濟建設成就巨大,但政治體制改革并沒有跟上來,問題仍然嚴重。1997年2月1日《今日名流》雜志刊載原在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過8年的賀陽司長的談話,說“隨著改革的深入和自身實踐的增加,我越來越感到一部分政府部門正在一天天成為改革的阻力。從一定意義上講,改革是一種利益關系的調整。當改革到一定階段,利益關系調整直接涉及政府部門的權力和利益,這事如果處理不好,政府部門就有可能產生‘異化’。‘企業法’制定花了那么多精力,為什么后來被稱為‘落實得最差的一部法律’?‘轉機條例’曾被寄予那么大的希望,為什么后來變得無聲無息?說白了,就是這些東西觸動了政府部門的權力和利益,而又沒有相應的體制、制度、措施去解決這些帶根本性的問題。我直接從事過一些較大的改革,幾乎都涉及政府部門的權力;幾乎每一個部門,都不愿放棄自己的權力——不要忘記,權力背后就是利益——這些政府部門不獨自己去爭,有時甚至動員起它們的上一級領導為他們講話。……由于體制上的弊端,有的政府部門還制造了許多不必要‘工作’,看起來整天忙忙碌碌,可是這種‘工作’越多,企業就越麻煩,企業的經營體制就越是難以轉變”。這真是經驗之談。而且因為感到再待下去難有作為,風華正茂的44歲賀司長脫下烏紗帽下海去了。1997年第8期中央黨校辦的《中國黨政干部論壇》刊載安徽省常務副省長汪洋的文章說:“三次機構改革,始終未跳出‘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周而復始的怪圈。……在目前進行的政治機構改革中,其指導思想過多地過分地強調轉變職能的作用,而有意無意地回避矛盾較多的政府組織機構的改革,或者說對‘拆廟’仍缺乏決心與力度。因此,從1993年機構改革至今,總體上只有兩個部門轉為總會,而且仍保留著部分行政職能,一個完整的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政府機構體系基本上沒有觸動;在此情形下,要求那些在計劃經濟體系下形成的專業主管部門轉變職能搞市場經濟,無異于讓葡萄樹上結蘋果,因為這些機構職能本身沒有市場經濟的‘基因’。所以,這些部門當前要么無事可做,要么成為干預企業正常經營的‘婆婆’。”汪洋認為,“政府機構在我國一般是個上下垂直的組織體系,要從上面改起,否則‘下動上不動,動了也白動’,甚至‘誰動誰被動’。”
不僅政府部門和它們的官員為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阻礙改革,計劃經濟體制下養成的一般職工的大鍋飯思想,也是“既得利益”阻礙改革的深厚的社會基礎。《長江日報》1997年10月5日頭版載《制度造人》一文中說,“曾經在國有企業分管過干部人事、如今在武漢廣場任人事部高級經理的陳慕蘭感嘆:雖然破‘三鐵’的口號叫了十幾年,但是國有企業想開除一個觸犯企業制度的職工,想對一名不稱職的干部降職,想真正拉大分配差距,難乎其難。‘道理很簡單,企業是國家的,我是國家的主人,誰能把我怎么樣?’”
國有企業如此,文教部門也不例外。我在高等教育行政部門工作時,就了解到許多大學圖書館的管理工作混亂,甚至設有圖書館學系的大學圖書館也建立不起一個科學的管理系統,工作效率很低,其原因,就是圖書館中有一定數目的“只取不予”的人員,很不稱職,但又處理不了。多年來我在大學教書,也了解到不少“既得利益”阻礙改革的事例。這里僅提一點:鄧小平同志一再要求精簡機構,克服官僚主義,可是這些年來,我們有許多學院改成了大學,有許多系變成了院;副校長、副院長往往一大堆。當然,這是由于維布倫所謂“只取不予的非常權利”在那兒作怪的緣故。
江澤民十五大報告第6節專門談了“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并且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揚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這是令人鼓舞的,因為這是治療“既得利益”阻力的良藥。但是,這也是令人不能完全放心的。因為根據鄧小平的論述,根據蘇聯等國和我國以往的改革經驗,這個問題盡管關系到社會主義前途的命運,但解決起來是十分不容易的,是需要決策者極大決心的。
(1997年10月13日于珞珈山,原載《長江日報》1997年10月23日,標題為“既得利益:新一輪改革的阻力”)
注:威廉.F.奧格本:《社會變遷》,紐約瓦伊金出版社1938年版,第169頁。
[美]加爾布雷恩、[蘇]緬希科夫:《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和平共處》,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6頁。
《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頁。
《十二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3頁。
《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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