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經濟文化·本末理論
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家論述農業和工商業在整個國民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學說。在中國經濟史上,“本”指農業和與之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也稱“耕織”或“農桑”。“末”在春秋時期指手工業中“雕文刻鏤”、“錦繡綦組”等奢侈品的生產,后將這部分奢侈品的生產和流通并稱為“末”;戰國末年又擴大到整個工商業,并形成“農本工商末”的完整概念。西漢以后的“末”多指商業和商賈。“末”的內涵的演變,反映了中國古代商品經濟逐漸發展的過程。“農本工商末”的概念,也反映了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統治階級重視農業,輕視或限制工商業的經濟思想。西漢以前的經濟思想家絕大部分主張“重本抑末”,他們認為農業是衣食之源,是財政收入和富國強兵的保證;而為了保證農業所需勞動力和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就必須抑制工商業的發展,否則“工商眾則國貧”(《荀子·富國》)。西漢時期,工商業發展較快,“重本抑末”思想的統治地位有所動搖。宋以后,反對“重本抑末”的思想家逐漸增多,如李覯堅決主張“一切通商”、“聽其自為”(《李覯集·富國策第十》)。南宋的葉適明確指出:“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習學記言序目》)。明清之際的黃宗羲則力主“工商皆本”(《明夷待訪錄·財計三》)。鴉片戰爭以后,“重本抑末”的傳統教條逐漸為重商或重工主義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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