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隱《荊巫》原文|注釋|賞析
荊楚人淫祀者舊矣①。有巫頗聞于鄉閭②。其初,為人祀也,筵席③尋常,歌迎舞將④,祈⑤疾者健起,祈歲者豐穰⑥。其后,為人祀也,羊豬鮮肥,清酤滿卮⑦,祈疾者得死,祈歲者得饑⑧。里人忿焉⑨,而思之未得。
適有言者曰⑩:吾昔游其家也,其家無甚累(11),故為人祀,誠必罄乎中(12),而福亦應乎外(13),其胙(14)必散之。其后,男女蕃息焉(15),衣食廣大焉,故為人祀,誠不得罄于中,而神亦不歆(16)乎其外,其胙且入其家。是人非前圣而后愚,蓋牽于心(17),不暇及人耳。以一巫之用心尚爾(18),況異于是者乎!
(《讒書》)
注釋 ①荊楚——古國名,在今湖北、湖南一帶,淫祀: 指非祀典規定的而在民間流行的祭祀。《禮記·典禮下》: “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舊:久。②巫——舊時以歌舞事鬼神者,男曰覡(xi),女日巫。聞: 知名,聞名。鄉閭: 猶言鄉里。《周禮·大司徒》謂“五家為比”,“五比為閭”。③筵席——指祭祀時的祭品,如酒肉等。④將——送。⑤祈——求福于神。⑥歲——谷熟曰歲; 豐穰(rang)——豐熟。⑦清酤——清澈的好酒。卮(zhi): 酒器。⑧饑——災年。《爾雅·釋天》: “谷不熟為饑。” ⑨里人——鄉閭之人,村中的人。(10)適有言者——恰巧有了解神巫情況的。適: 恰巧,適逢。言者:講神巫情況的人。(11)累——指家室的牽累。(12)罄(qing)——完全,盡。此句意為:必定拿出全部誠心。(13)福亦應乎外——神在外面也相應地降以福。(14)胙(zuo)——古時祭祀用的酒肉。(15)蕃息——子女滋生盛多。(16)歆(xin)——饗,特指神靈降臨,聞到祭品的香氣。(17)牽于心——思想上受私事的牽累。(18)尚爾——尚且如此。
賞析 此文用荊楚巫者有家室前后與人祀神效果完全相反的故事,暗刺當時的官吏們為一家之私而不顧老百姓死活的現實,以小喻大,題微旨遠。
喻理于事,通過形象議論而達到諷刺、批判的目的,是本文的主要藝術特色。在中國人傳統的觀念中,神是人的禍福的主宰,巫則是人與神之間的使者,人的意愿通過巫而達于神; 而帝王是神在人間的代表,帝王與百姓之間的下情上達,上令下行,則是通過各級官吏來進行的。所以巫與官吏實負同一職責。作者正是抓住這一點,以巫比吏而達到形象說理的。
將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融于一體,是中國說理文的傳統。巴人曾說過: “就因為中國學者文人的思維法則的直覺性,這使中國的學術文字(論理文——筆者),始終不能純然脫離文學的形式——形象性。” (《論魯迅的雜文·魯迅雜文的形式與風格》) 《荊巫》在第一段中對巫無家室之前和有家室之后,作了繪聲繪色的對比描摹,暗藏機鋒; 又用“里人忿焉,而思之未得”加以點染,巧設懸念。緊接著通過“言者”之口,詳述其無家室之前“誠必罄乎中”,“其胙必散之”的虔誠蕭灑,和有家室之后“誠不得罄于中”,“其胙且入其家”的虛偽貪婪的種種情狀; 又用“蓋牽于心,不暇及人耳”總其理,巧斷妙續,尺水興波。終則由巫及吏,點明主旨。但“學術文字”的形象說理與文學作品的以形載道,其情形是完全不同的。以形載道中的形必須是完整的“這一個”,且無形便無以載道;而形象說理中的形是片斷的,是類的概括,且形只是說理的論據。文中巫有家室前后的情形就是用來論證“牽于心”則“不暇及人”的道理的,它可以用概念、數字、經典等理論性材料替代。不過那時將只有理趣,而無情趣。
《荊巫》的理趣與情趣又不同于一般傳統的說理性散文。傳統的論說文“必使時利而義貞;進有契于成務,退無阻于榮身。自非譎敵,則唯忠與信。披肝膽以獻主,飛文敏以濟辭……”(劉勰《文心雕龍·論說第十八》)。本文不在于“獻主”,而在于貶吏,所以顧不得“進”、“退”,唯“抗爭和憤激”是務。“羊豬鮮肥,清酤滿卮,祈疾者得死,祈歲者得饑”,作者對當時官吏們向百姓巧取豪奪,致民水火,傾一腔憤怒之情。特別是“男女蕃息”、“衣食廣大”、“其胙且入其家”,“牽于心,不暇及人”,更是對官吏們私家、敗國、禍民罪行的無情暴露與鞭笞。文章的美感正是產生于這種“里人”積憤的痛快渲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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