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傷仲永》原文|注釋|賞析
金溪①民方仲永,世隸耕②。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③,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④。其詩以養父母、收族⑤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⑥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⑦奇之,稍稍賓客其父⑧,或以錢幣乞之。父利⑨其然也,日扳仲永環丐于邑人,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⑩,從先人(11)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12)。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 “泯然眾人矣!”
王子(13)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14)眾人,則其受于人不至(15)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臨川先生文集》)
注釋 ①金溪——今江西金溪縣。②世隸耕——世代為農。③書具——書寫用具。④自為其名——自己給自己取了個名字。⑤收族——《禮記·大傳》云:“敬宗,故收族。”即團結族人的意思。⑥指物作詩——指定題目令其題詠。⑦邑人——同鄉人。⑧賓客其父——以賓客之禮接待他的父親。⑨利——以之為利。⑩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11)先人——對人稱去世的父親。(12)不能稱前時之聞——已不能和我從前聽說的有關他的天才傳說相稱了。(13)王子——王安石自稱。(14)卒之為——終久成為。(15)不至——沒有受到。
賞析 這篇雜文,通過方仲永的故事,說明人的智慧和才能,絕不可單純地依靠天賦,而必須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培養。作品閃耀著樸素唯物主義的思想光輝,發人深省,耐人尋味。即使在今天,仍具有很強的認識意義和教育意義。
文章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敘事,回顧方仲永由神童而變為庸人的過程; 第二部分是議論,分析其變為庸人的原因。緣事明理,很有說服力。
文章一開頭就以褒揚之筆,極寫方仲永“受之于天”的通悟和奇才異能,寫他的種種異行:世代務農,從未見過“書具”,五歲時卻“忽啼求之”,且能“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自是而始,更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奇異情狀,紛呈迭出。這是從方仲永本身落筆。而“父異焉”、“鄉秀才觀之”和“邑人奇之”,則是通過眾人側面反映,進一步渲染其奇異。這里反復強調和渲染其“奇”,正是為寫其后來平庸“不奇”作準備。是欲抑先揚、欲擒故縱之筆。后來的方仲永,則大別于前,到十二、三歲,雖還能作詩,可是已“不能稱前時之聞” 。到了二十歲,則“泯然眾人矣! ”方仲永童年與青年兩個時代智庸的逆轉,形成強烈的反差對比,令人觸目驚心,為后面的議論提供了確鑿的事實依據。
這部分的敘事有詳有略,剪裁得當,重點突出。雖然全是客觀敘述,但作者的觀點已從中隱隱透出,為后面的議論作了充分的鋪墊,使得議論持之有故,水到渠成,言之成理。
議論部分以敘事部分為基礎,是敘事的升華。它分兩層: 第一層,就事論事,分析方仲永由奇才變庸才的悲劇原因,指出“雖受之于天”但由于“受之于人不至”,其結局必然可悲。從而揭示出“受于人”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第二層則用一反問句式,由“通悟”之奇才而推及于普通人,進一步強調了人后天學習和受教育的必要性。邏輯嚴密,語言警策。其道理不僅使人由衷地信服,而且給人以魂悸魄動之感,從而達到警示、告誡世人的目的。
這篇雜文內涵十分豐富,它雖然只是圍繞著“受于天”和“受于人”來敘事和議論,但在敘事之中,作者卻以犀利之筆,異常簡括而傳神地勾畫出了摧殘人才的世態圖畫。請看: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眾人附庸風雅,尋勝獵奇,庸俗無聊之態躍然紙上; 而“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丐于邑人,不使學”則把一個鼠目寸光、汲汲于蠅頭小利、卑瑣淺俗的形象刻畫得惟妙惟肖,入骨三分。一個孩子,僅僅資智超常,較為聰穎,并未表現出更多的能力和才干,就被如此炫奇耀異,不僅不給予他以應有的培養和教育,甚至使之失去一般人的學習機會,最后使他得以“泯然眾人”的結局,這不正是人們“捧殺”的必然結果嗎?因而這篇文章也告誡人們,怎樣才是真正地愛護孩子,愛護人材。循循善誘,發人深省,教育意義很強。
上一篇:臧克家《以耳代目之類》原文|注釋|賞析
下一篇:陳澤群《伯牙斷琴別議》原文|注釋|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