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歌·熙寧中謠》原文與賞析
蜥蜴蜥蜴,興云吐霧; 降雨滂沱,放汝歸去。冤苦冤苦,我是蝎虎,似恁昏昏,怎得甘雨!
北宋到了神宗時代,由于內政上種種積弊,外交上軟弱無能,王安石的變法遭到保守勢力的激烈反對終于失敗。廣大人民已經到了民窮財盡的地步。“貧者無室戶,父子一席居,賤者餓無食,妻子相對吁”的情況,到處都是。
關于這首歌謠,據《墨客揮犀》載: “熙寧中,京師久旱。按古法令,坊巷各以大缸貯水,插柳枝,泛蜥蜴,使青衣小兒環繞呼云云。開封府不能盡得蜥蜴,以蝎虎代之,蝎虎入水即死,小兒更其語云云。”
這是一首宋神宗時代民間求雨的兒歌。老百姓按照一貫的法令規定,把無知的蜥蜴捉來放在大水缸里,讓青衣小兒圍著他跳著、唱著,親切地對語著,認真地央求著,歌中幼稚一面是神秘的想象,歡快而熱烈的節奏,使人感到孩子們天真活潑的踏歌如在目前。
在前首歌里,歌者用了第二人稱的“汝”來稱呼作為昆蟲的蜥蜴,這就表現了歌者和蜥蜴之間已經融為一體,沒有人和蟲的界限了。在孩子們唱的時候,他所感到的蜥蜴已變成和自己一樣的人類,甚至是一樣的小朋友,于是跟他談話,告訴他快快興云吐霧吧; 并且給他許愿說等到降下滂沱大雨來,就可放他回家去。這里的對話是那樣的親切,要求是那樣的熱烈,許愿又是那樣的稚氣,所有這些氣氛都是通過第二人稱而得以充分表現。表現出來兒童的天真可愛,給人一種淳樸、單純的美的感受。至於后首歌的人稱就不同了。用了第一人稱的 “我”來自述。民歌中使用這種人稱來表現主題,也是古已有之的。《詩經》中的 《鴟鸮》便是一例。歌中的 “既取我子,無毀我室……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維音嘵嘵”(意思是 “你抓走了我的孩子,別再毀掉我的家室。……我的羽毛稀少,我的尾巴像干草,我只會喳喳地叫”)這種方式最適合表現人物的內心。所謂能使人“如見肺肝而聆欬唾”(錢鐘書《管錐篇》)。在這首歌里,歌者在代替蝎虎說話,喊著冤枉,分辯著實情,咒罵著辦事人的昏庸和沒有好下場。這里的蝎虎和人的對話,使人感到有一種急切的、痛苦的真實感情發自肺腑,從而他的嘻笑怒罵也就能扣人心弦。但是,這首歌的內涵遠不止這一點點,如果稍加玩味,就會發現這里還有著求雨之外的更廣闊的思想內容。歌的一開頭就大聲呼叫著“冤苦啊! 冤苦啊!”這難道不是小民百姓在貪官污吏草菅人命時喊冤的聲音嗎?“我是蝎虎,不是蜥蜴呀!”這難道不是無辜受難群眾被張冠李戴、橫加誅殺時的辯誣狀詞嗎?“像你這般的胡里胡涂,怎會得到上天的照顧來一場好雨呢!”這難道不是善良的人們在被推向絕望,逼上梁山時的憤怒責罵和仇恨的詛罵嗎?
歌詞采用了四字句式,這是兒歌邊唱邊跳的最佳語言結構。我們的漢語每一字是一個獨立的音節,我們讀詩時候每頓通常就得包含兩個字音。四言詩一般來說每句含兩頓,因之,這首兒歌就按兩兩組成的句式而產生了相應的諧和的節奏。這也說明為什么它適合于兒童的“環繞呼”。所謂環繞呼并非立定在那里像是念經一樣說話,而是拉成圈子,繞著水缸,喊著歌子,踏著拍子來進行的一種游戲加祈禱的活動。
也許有人提出來這首民歌押韻嗎? 回答是肯定的。但它押的是當時的韻,歌中的霧、去、虎、雨在當時的讀音,韻母都是屬 [a],所謂的“魚”部。
既然它在節奏上和音韻上都十分和諧,那么它給人的美感是很自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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