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選淑女①
長安女兒巧伺人②,手持紈扇窺芳塵③。姊妹相私擇佳麗④,無過愿得金吾婿⑤。如何天闕覓好逑⑥,翻成凌亂奔榛丘。吏符登門如索仇⑦,斧柱破壁怒不休。父母長跪兄嫂哭,愿奉千金從吏贖。紛紛寶馬與香車,道旁灑淚成長渠。人間天上隔星漢⑧,天上豈是神仙居。吁嗟天上豈是神仙居。
①淑女,猶言秀女。 ②長安女兒,泛指名都大邑的女子。當時要選淑女的地區大多在南方。伺,觀察。 ③芳塵,街上塵土的美稱。④相私,私底下談心事。佳麗,佳偶。麗,配偶。 ⑤金吾婿,執金吾是掌管京師治安的長官,這里指身份高貴的丈夫。 ⑥天闕,帝王所居之處。好逑,好的配偶,即指選淑女。《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⑦吏符,吏役手執官府的文書。 ⑧天上,指皇宮。星漢,天河。
【說明】 選秀女是明代一大莠政,弘治年間,浙江紹興等府,訛言越中詔選淑女,一時奔娶殆盡。但為禍最烈的為隆慶二年(1568),據查繼佐《罪惟錄?五行志》:當時“千里鼎沸,男女失配,長幼良賤不以其偶”。又據崇禎《吳縣志》:“時傳朝命選吳中女子入宮,民間爭相婚配,多至失倫。”甚至連寡婦也為此而草草成婚,故褚人獲《堅觚集》卷一,記有“堪笑一班貞節婦,也隨飛詔去風流”語。
陸心源《歸安縣志》卷五〇引徐復祚《三家村老委談》:“隆慶二年正月初八九日,民間訛言朝廷點秀女,自湖州而來,人家女子七八歲以上,二十歲以下,無不婚嫁,不及擇配,東送西迎,街市接踵,勢如抄奪,官府禁之不能止,真人間之大變也。”此雖“訛言”,也見事出有因。
本詩作者為隆慶二年進士,授翰林院檢討,詩中所記正與時事相合。作者又有《觀宮人殯》云:“繡被何時卷合歡,朱弦無語問青鸞。三秋落葉宮中恨,一日殘花道左看。素旆秋風金埒曉,珠襦夜雨玉鉤寒。多情女伴休垂涕,未死深閨欲出難。”這個宮人的前身就是秀女。末句是說,如果不死于深閨不幸而被選入宮中,那就休想出來了。身死之后,便同落葉之委棄道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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