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詩詞鑒賞《小曲》云兒
云兒
兩個冤家,都難丟下,想著你來又記掛著他。兩個人形容俊俏,都難描畫。想昨宵幽期私訂在荼蘼架,一個偷情,一個尋拿,拿住了三曹對案,我也無回話。
《紅樓夢》是一部封建末世的百科全書,這已是定論,但它究竟豐富到什么程度,許多讀者恐怕未必能完全理解。即如此曲與以下五首“女兒”酒令,其實反映著當時一種很普遍的社會習俗風氣。可惜被許多人忽略了。話頭要先從“小曲”談起。
趙景深先生曾說:“明代的小調可稱古今一絕,這是中國豐富的文藝遺產之一。中國古來文藝的興起都是去蕪存精,每代有其特點在。比如唐朝的詩,宋朝的詞,元朝的曲,明朝的小調。小調又稱小曲,都是最好的典型代表。……小調在明朝是十分盛行的,直到清朝還是一樣。”(《曲藝叢談》)據傅惜華先生《曲藝論叢》中說:“乾隆一朝,南北各地民間之‘時調’小曲(即薛蟠說的“梯己新樣兒的曲子”)嘗盛極一時,其流行曲調最低亦有四十余種,可稱‘詞山曲海’。”這就是說,一、小曲是明代的一絕,也是中國文藝史上的重要一節,可以與唐詩、宋詞、元曲比美。二、直到清代還是非常盛行,深入民間的。那末,從來的正統文學中,為什么不見將它與唐詩、宋詞、元曲并稱呢?很簡單,因為中國以前看不起小調。中國文學講究“文以載道”,載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道,對民間文藝是看不起的。以至這一筆文字遺產流落外方,明代小調的代表作《玉谷調簧》、《詞林一枝》這兩部書藏在日本內閣文庫中,而我們國家卻無原書。建國以來的文學史為什么也未給予足夠重視呢?趙景深先生的同一文章中說,因為它是“靡靡之音”。這一文章發表于1952年,那末,今日回過頭來再看為小曲所下的這一惡謚,恐怕就要另做思考了。小曲來源于民間,流布于民間,難免精華與糟粕并存,但無論精華也罷、糟粕也罷,至少保留了那種活潑潑的“真”。馮夢龍在“敘山歌”中說:“世但有假詩人,無假山歌。”小曲代表了當時社會的某些真象和人們的某些思想與欣賞傾向。《紅樓夢》一書中酒令與小曲不少,但那些,或行于所謂“鐘鳴鼎食之家,翰墨詩書之族”的宴席上,或行于閨閣淑女雅聚時,已經完全貴族化了,只有這里的幾支曲子出于歌童、妓女、優伶、浪子的聚會,基本上符合小曲的本來命意:山間水濱、酒肆妓館、率性之作,不登大雅,俚俗淺近。這些作品有時也許粗俗甚至猥褻,但這就是小曲,這就是明清小曲的本來面目。
現在回到書中來,“馮紫英先命唱曲兒的小廝過來讓酒,然后命云兒也來讓”。云兒是錦香院的妓女,此一番小宴,云兒的任務是活躍酒席氣氛,所以命她“讓”,亦即勸酒。注意,書中說有“唱曲兒的小廝”,可見云兒的主要任務不是唱曲,她是陪酒的。可是遇上了呆霸王薛蟠,三杯酒下肚,已經忘情,“拉著云兒的手”,讓她先唱一曲,所以“云兒聽說,只得拿起琵琶來唱”,這支曲子詞意庸俗,完全一副妓女口吻,是云兒做為馮紫英招來的陪酒妓,為了應酬客人,應付場面的一支曲子。艷則艷矣,唱者無真情,聽者也不經意,只不過是妓女侑酒的通常小調而已。這首曲子在當時可能也很平庸,所以連呆霸王都說不值一壇(酒)。
另,有評者說,“首唱暗指寶黛二人”(見《增評補圖石頭記》),這說法是站不住腳的。雖然《紅樓夢》一書,作者多次運用戲文、謎語、詩詞、酒令來顯示人物性格和預示人物命運,以下幾支酒令曲子中,也確有運用暗喻手法的,但這支曲子卻與暗喻無關。如果說在進大觀園前,寶玉對姐姐妹妹之情是混混沌沌,感情搖擺不定,那末,自從搬進大觀園,經過屢次的試探、口角,寶玉情之所鐘,已經越來越明顯,他心里只有林妹妹。就在這次小宴前,寶玉剛剛聽過黛玉的葬花詞,做過了明確表白,有的評寶玉那段話是“魄喪神迷之緒,鏤心刻骨之談”。這話不為過份。寶玉心中的林妹妹與寶姐姐份量是并不相等的。更何況,即使寶玉對黛玉的愛,也是更重于情,非常空靈,與皮肉濫淫之徒有本質的不同。這支曲子所唱的卻是低級的偷情、爭風,所喜歡的是“兩個人,形容俊俏,都難描畫”的俏“冤家”,這與寶、黛、釵之間的關系連類比都是不恰當的。所以我們認為,這支小曲可以反映清初一類小曲的面貌,有認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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