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賦《胸中之竹》原文與翻譯、賞析
[清] 鄭 燮
江館清秋①,晨起看竹,煙光、日影、露氣,皆浮動于疏枝密葉之間。胸中勃勃遂有畫意。其實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紙,落筆倏作變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總之,意在筆先者,定則也②;趣在法外者,化機也③。獨畫云乎哉!
〔注釋〕
①江館,江邊的房舍。②“意在”句,語本《歷代名畫記》:“意存筆先,畫意盡在。”定則,基本法則。③化機,即天機,自然的運行變化。
〔分析〕
鄭燮,鄭板橋,是清代著名的書畫家,尤其擅長畫竹。這一篇短短的文字是他題畫的款識,通過總結作者畫竹的經驗,揭示了藝術創作的基本規律。
作者敘述他畫竹經歷了從“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從“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的過程。“眼中之竹”是竹的自然形態,畫家首先要有眼中之竹,通過對客觀事物的仔細觀察,才能進入創作過程,這就是畫論中所說的“師法自然”的道理。但是,并不是所有自然形態的竹子都可以入畫,只有在特定的情景下,當審美對象和審美主體相切合時,才能在畫家胸中形成審美意象,從而使畫家產生創作的沖動和靈感。如果眼前之竹是枯枝敗葉,固然引不起畫家的創作欲望(以丑為美則另當別論),若畫家不是處于形象思維活躍的創作臨機狀態,那么茂林修竹也會視而不見。作者身處“江館清秋”之晨這樣一個令人神清氣爽的環境之中,“煙光、日影、露氣,皆浮動于疏枝密葉之間”,顯示出獨特的神韻,于是“胸中勃勃遂有畫意”,竹子由自然狀態進入了作者的審美意象,因而眼中之竹變成了胸中之竹。此時的竹已經過畫家的取舍和加工,融入了畫家的主觀想像和情感,并與畫家從他處獲得的竹子形象交織在一起。這種揉合而成的竹子自然已與自然狀態的竹子大不相同,因此又說“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
從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是畫家將意象中的竹子通過各種藝術技巧化為具體形象。作者指出:“磨墨展紙,落筆倏作變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此時的審美意象是朦朧模糊的,要將其以固定的形式表現出來,不是一件易事。畫家的創作總是與原先的構思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畫家受到藝術修養的限制,往往無法把胸中的意象完美無缺地表現出來。眼高手低,心手不相應,是藝術創作中普遍的現象。另一種情況是有時候畫家在形象思維的驅使下,不由自主地改變了原先的構思,使得作品的藝術效果與原先的胸中意象不相符合。小說、戲劇作家在創作時,經常會出現思路被作品中人物形象牽著走,從而改變原先設計的情節和結局的現象,畫家也是這樣。此外,繪畫有寫意一派,興之所至,信手涂抹,只求傳神,不求形似。以上諸種,均即文中所說的“變相”,因此說“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
“意在筆先者,定則也;趣在法外者,化機也”,是全文的總結。“意在筆先”語出唐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意在筆先,畫盡意在。”指畫家在落筆之前必須在胸中形成藝術意象,這是繪畫的基本法則。蘇東坡所云:“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執筆熟視,乃見其所欲畫者,急起從之,振筆直遂……”說的也是這個意思。所謂“趣在法外”,是說作品的神韻趣味應該是天機的流露,像造化一般出于自然而不露痕跡,不受固定的藝術法則的束縛。《中國畫家叢書》影印的板橋《露竹新晴圖》也有這篇題識,只是文字略有不同,“總之”以下數句為:“步步變相,莫可端倪,其天機流露,有莫知其然而然者。獨畫云乎哉!”正可作為“趣在法外”的注釋。作者認為“意在筆先”、“趣在法外”不僅僅適用于繪畫,而是普遍的藝術規律。
鄭板橋為人傲岸不群,蔑視世俗禮法,因此他特別欣賞竹子孤高勁直的品格。他最喜歡畫竹,對畫竹也獨有心得。他畫的各種各樣的竹子,正是他人格與情操的寫照。“趣在法外”,不僅僅是一種藝術規律,也是他為人處世的一種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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