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記孫覿事
朱熹
靖康之難(1),欽宗幸虜營(2)。虜人欲得某文(3)。欽宗不得已,為詔從臣孫覿為之; 陰冀覿不奉詔(4),得以為解(5)。而覿不復辭,一揮立就,過為貶損(6),以媚虜人(7),而詞甚精麗,如宿成者(8)。虜人大喜,至以大宗城鹵獲婦餉之(9)。覿亦不辭。其后每語人曰: “人不勝天久矣,古今禍亂,莫非天之所為。而一時之士(10),欲以人力勝之,是以多敗事而少成功,而身以不免焉(11)。孟子所謂‘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者(12),蓋謂此也。”或戲之曰:“然則,子之在虜營也,順天為已甚矣! 其壽而康也,宜哉(13)! ”覿慚無以應。聞者快之(14)。
乙巳八月二十三日(15),與劉晦伯語(16),錄記此事,因書以識云(17)。
〔注釋〕(1)靖康: 宋欽宗年號。難: 指宋欽宗靖康二年(1127)四月,金人攻陷汴梁,擄宋徽宗、欽宗北遷。(2)幸: 皇帝所到曰幸。皇帝被擄入金營,乃國之恥辱,故朱熹有所隱晦,而說“幸” 。虜營: 指金將斡離不、粘罕的軍營。(3)某文: 降表的隱語。(4)陰冀: 暗中希望。(5)解: 解脫。(6)過為: 過分。(7)媚: 討好。據《大金吊伐錄》,孫覿文中有句: “背恩致討,遠煩汗馬之勞; 請命求哀,敢廢牽羊之禮! ”(8)宿成: 早就寫成。(9)大宗城: 金朝的同姓權貴。鹵:擄。餉:送。(10)一時: 同時。(11)不免: 不免于死。(12)順天者存,逆天者亡:語見《孟子·離婁上》。(13)壽而康:語見韓愈《送李愿歸盤谷序》,“飲則食兮壽而康”。(14)快之:對此覺得痛快。(15)乙巳:宋孝宗淳熙十二年(1185)。(16)劉晦伯:劉爚,朱熹學生。(17)識(zhi): 記錄。
〔鑒賞〕朱熹的《記孫覿事》,是一篇絕妙的小品文。寥寥二百字,活畫出賣國賊的嘴臉。
在談這篇短文之前,不妨先看看孫覿的為人與行事。
孫覿工詩文,尤長于四六,與汪藻、洪邁、周必大齊名,著有《鴻慶居士集》。《宋史》中沒有他的傳,《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五七撮取南宋人的記述,對其人其事作了如下評介:
(孫)覿,字仲益,晉陵人。徽宗末,蔡攸薦為侍御史。靖康初,蔡氏勢敗,乃率御史極劾之。金人圍汴。李綱罷御營使,太學生伏闕請留,覿復劾綱要君,又言諸生將再伏闕。朝廷以其言不實,斥守和州。既而綱去國,復召覿為御史。專附和議,進至翰林學士。汴都破后,覿受金人女樂,為欽宗草表上金主,極意獻媚。建炎初,貶峽州,再貶嶺外。黃潛善、汪伯彥復引之,使掌誥命。后又以贓罪斥,提舉鴻慶宮,故其文稱《鴻慶居士集》。孝宗時,洪邁修國史,謂靖康時人獨覿在,請詔下覿,使書所見聞靖康時事上之。覿遂于所不快者,如李綱等,率加誣辭。邁遽信之,載于《欽宗實錄》。其后朱子與人言及,每以為恨。謂小人不可使執筆。故陳振孫《書錄解題》曰: “覿生于元豐辛酉,卒于乾道己丑,年八十九,可謂耆宿矣:而其生平出處,則至不足道。”岳珂《桯史》亦曰: “孫仲益《鴻慶集》大半志銘,蓋諛墓之常,不足詫。獨《武功大夫李公碑》乃儼然一珰耳,亟稱其高風絕識,自以不獲見之為大恨,言必稱公,殊不為作。”趙與旹《賓退錄》,復摘其作《莫幵墓志》極論屈體求金之是、 倡言復仇之非; 又摘其作《韓忠武墓志》極詆岳飛,作《萬俟墓志》極表其殺飛一事:為顛倒悖繆。則覿之怙惡不悛,當時已人人鄙之矣。……
這里通過一系列穢跡惡行的敘述,說明了孫覿其人的“怙惡不悛”;但人物形象并不鮮明。因為這本來不是文藝性的作品。著者的目的,只在于列舉有關事實,不在于刻畫人物形象。
朱熹的《記孫覿事》,其寫法與此大不相同。
第一、前面的那段文字列舉了許多事實,朱憙的這篇短文卻只選取一例事實。全文不到二百字,如果列舉許多事實,就會變成流水帳,談不上傳神寫照。
第二、這篇短文所記的事實,前文也記了,它是這樣記的:
汴都破后,覿受金人女樂,為欽宗草表上金主,極意獻媚。
朱熹同樣記這件事,卻不是簡單地給人物加上“極意獻媚” 的評語就算完事,而是通過記事表現他的精神世界。
所記之事很簡單,而用筆卻有如剝筍,層層深入,直剝到孫覿的靈魂深處。以下試作逐層分析:
“靖康之難,欽宗幸虜營。虜人欲得某文。”這三句是第一層。單刀直入,以兩句寫汴京淪陷、欽宗被擄,以一句寫金人欲得降表,以便促使宋朝正在抗金的軍民望風投降,從而把北宋的滅亡集中到金人威逼欽宗上降表上。
“欽宗不得已,為詔從臣孫覿為之; 陰冀覿不奉詔,得以為解。”這是第二層。由金人勒索降表轉到欽宗詔孫覿,進入“記孫覿事”的主題。欽宗命孫覿寫降表,出于“不得已” ; 口頭上要孫覿寫,內心里卻希望孫覿堅持氣節,毅然拒絕。汴京淪陷之時,宋朝的臣子及太學生等威武不屈,以死相抗者不乏其人,欽宗的希望是有根據的。作者以“陰冀覿不奉詔”一句寫欽宗的心理活動,從而把關系國家存亡的大事擺在孫覿面前,也把讀者的注意力引到孫覿身上,看他在關鍵時刻,將采取什么行動。關鍵時刻的行動,最足以表現人物的品質。
“而覿不復辭,一揮立就,過為貶損,以媚虜人,而詞甚精麗,如宿成者。”——這一層,已剝出孫覿靈魂中最卑污的東西。“而”是轉折詞,承欽宗“陰冀覿不奉詔,得以為解”而轉。他不是“不奉詔” ,而是“不復辭” ,頗有當仁不讓、舍我其誰的氣概。他不是下筆艱難,而是“一揮立就” ,頗有文思泉涌、興會淋漓的神情。讀者不禁要猜想: 他也許并非寫降表,而是草檄文、抒忠憤、斥仇敵吧! 這樣的猜想是合乎情理的,然而猜錯了。他不僅寫的是降表,而且比一般的降表更不象樣子: “過為貶損,以媚虜人”! 這封降表,被收入《大金吊伐
生來就是瞎子的人想知道太陽究竟是怎樣的,雖輾轉詢問于人,似乎懂得了不少,實際錯誤得很。為什么? “以其未嘗見而求之人”。“求之人”是需要的,自己未嘗親眼目睹而只是求助于人,當然不行。
“未嘗見而求之人”不行,“莫之見而意之”也不行。因為沒有見過,憑主觀猜想胡說一氣,好象頭頭是道,其實都站不住腳,同樣不行。
然則只要親眼看到過,一定就知“道” 了?亦不然。蘇軾把“即其所見而名之”也作為“求道之過也” 的一端。“見多”才能“識廣” ,有比較才能提高識別力。有所見,比未嘗見當然好些,但每個人的所見不僅有許多局限,而且如果缺乏仔細研究,實踐驗證,只憑眼前看到的一點馬上就對所寫事物作出結論,片面之見是靠不住的。
一見不行,少見亦不行,可是對有些事物,即使多見仍難解決問題。老站在岸上看別人游,總不自己下水去練一番,雖然見得多,還是懂不到水性,會不了游泳。
一定有人會這樣問: 難道別人告訴你的一定不可信? 間接傳授的知識一定非真理? 當然不一定。“北方之勇者,問于沒人,而求其所以沒” ,而“北方之勇者”如果冒冒失失地“以其言試之河” ,那就要“未有不溺者” 了。指導學泳的書上講的可能都很對,沒人所傳授的經驗可能也都對,但都對的知識不是馬上能夠真懂,真會運用,必須有個實踐的過程才得真正領會、掌握水性和潛水規律。在可能與必要的情況下,總以不滿足于間接傳授而力求從實踐中學習真知為最好。蘇軾是料想到有人會這樣問的,實際上他也已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反對的是那種“不學而務求道”的人,一味要求道,可并不認真、老實學習。“務求道” ,也就是不學而強求道。他認為能學而不學,一味空談,是求不到道的。他所說的學,主要指在實踐中學習。“實踐出真知” ,話雖未曾這么說,實際上他在這篇文章里反復表明的,即是這種道理。“道可致而不可求”,強調的就是實踐之功。經過實踐,水到渠成,規律性的知識自然就會得到,即所謂“莫之求而自至” ,他當然不是要連“求”的愿望,“求” 的努力都加以否定,不過說,不學而強求,是無益的罷了。
蘇軾是贊同子夏所說“君子學,以致其道”的。因此,他既反對“知
這位聽了孫覿投降理論的人把那投降理論運用于孫覿寫降表的實踐,刺了他一下: “既然如此,那么,你在敵營中寫降表,順天的確順得太過分了,你如今這樣長壽、又這樣安康,這真是很應該的啊! ”
作者接著寫了兩句: “覿慚無以應。聞者快之。”就結束了全文。作者從懲罰民族敗類的創作目的出發,是要寫出“聞者快之”才愿意擱筆的; 而“覿慚無以應” ,則是“聞者快之” 的前提。然而從孫覿其人的本質看,他在聽到人家說他“壽而康也,宜哉” 之后,很可能洋洋得意地重復說: “宜哉! 宜哉!! ”
這篇短文有幾個特點值得注意。孫覿的丑行穢跡很多,都可記: 作者只記其寫降表,突出一斑而全豹可見。此其一。先以“靖康之難” 四字勾出歷史環境,然后寫“虜人”勒索降表而欽宗不愿,從而把國家存亡的焦點集中到是否寫降表上,讓孫覿其人經受考驗。此其二。用“一揮立就” 、“詞甚精麗” 等句寫孫覿辱國媚敵的行動已不堪入目,又用“如宿成者” 以誅其心。此其三。“虜人大喜”給賞,這是寫了的。欽宗的反應如何,沒有明寫,但已從“不得已” 、“陰冀覿不奉詔” 、“過為貶損”等句中作了暗示。從“虜人”與欽宗的不同反應中暴露孫覿寫表、領賞的丑態。此其四。寫孫覿當眾宣揚其賣國理論而恬不知恥,以見此人良心喪盡,什么壞事都干得出來,寫降表并非偶然。此其五。以聽眾的辛辣諷刺和“聞者快之”結束全文,伸張了民族正義,歌頌了民族氣節。此其六。
我國散文有其悠久歷史和優良傳統,名家輩出,名作如林。以理學著名、而不以文學著名的朱熹,也能寫出這樣精練,這樣既有思想深度、又有文學意味的散文作品來,更何況那些出名的“古文家”呢?為了建設精神文明,為了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藝創作,我國的散文寶庫,是值得發掘的,我國的散文傳統,是值得繼承和發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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