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國語》·襄王不許請隧
(周語中)
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1】,王勞之以地【2】,辭【3】,請隧焉【4】。王弗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 以為甸服【5】, 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 以備百姓兆民之用【6】, 以待不庭不虞之患【7】。其余, 以均分公侯伯子男【8】,使各有寧宇【9】, 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先王豈有賴焉【10】?內官不過九御【11】,外官不過九品【12】,足以供給神祗而已【13】,豈敢厭縱【14】其耳目心腹【15】, 以亂百度【16】?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17】, 以臨長【18】百姓而輕重布之【19】,王何異【20】之有?今天降禍災于周室【21】,余一人僅亦守府【22】,又不佞以勤叔父【23】,而班先王之大物【24】,以賞私德,其叔父實應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豈敢有愛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25】。’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26】,以創制天下, 自顯庸也【27】,而縮取備物【28】,以鎮撫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29】,何辭之與有?若猶是姬姓也,尚將列為公侯,以復先王之職,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將自至【30】。余敢以私勞【31】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32】,其若先王與百姓何?何政令之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
【注釋】
【1】郟(ja):周王城地名,今河南洛陽西,襄王后母惠后借狄人勢力立自己的兒子叔帶為周王,襄王出奔鄭國,晉文公率軍消滅叔帶,仍立襄王。
【2】勞(lao):犒勞、賞賜,襄王把陽樊、溫原、欑茅之田賞給晉文公。
【3】辭:不受。
【4】隧:控地通路叫隧,當時是天子的一種葬禮。
【5】甸服:畿內之地,以皆田賦之事,故曰甸服。
【6】百姓:有世功的百官。
【7】不庭:不來朝貢。不虞:意外的事故。
【8】其余:指甸服以外的土地,均分公侯伯子男:據《周禮》載,公封地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均分,說明先王土地也有限。
【9】寧宇:安居。
【10】賴:利。意思是說,天子并沒有得到什么利益,都把土地分封給諸侯了。
【11】九御:即九嬪。嬪為女官。
【12】九品:即九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少師、少傅、少保。據《周禮》:“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嬪與卿皆主祭祀。
【13】神:天神。祗:地神。
【14】厭:安享。縱:放縱。
【15】耳目:指聲色。心腹:指嗜欲。
【16】度:法度。
【17】服物: 使用的器物及禮儀, 包括隧葬。 采章: 采色花紋。
【18】 長: 通“掌”。
【19】輕重: 貴賤等級。 布: 展示。
【20】 異: 不同。
【21】指叔帶之亂。
【22】 府: 先王的府藏。
【23】 不佞: 謙稱。 即不才。 勤: 效勞。 叔父: 天子稱同姓諸侯叫叔父。
【24】班: 分給。 大物: 指隧。 私德: 指助襄王歸位之事。
【25】玉: 佩玉。 改行: 改變地位。 君臣尊卑, 各有其節, 故曰改。
【26】更姓: 易姓。 改物: 改正朔, 易服色。 意即改變姬姓的周王朝為他姓王朝。
【27】創制: 創造制度。 庸, 同“用”。 意為天子創造制度, 自顯用于天下。
【28】縮: 收。 備物: 指服物采章。
【29】 流辟: 流放、 被殺戳。 裔: 異, 邊遠地方。
【30】物: 指隧。
【31】 私勞: 私德。
【32】 忝: 辱。
【賞析】
《襄王不許請隧》是一篇說理的文章, 通篇三百五十字, 除首尾三十二字之外, 全是引述周襄王的駁論, 且緊扣了題目, 即: 襄王不答應晉文公關于賜給自己天子葬禮的請求。 而襄王的婉轉言辭又都是緊扣“不許”二字展開的。
在古代, 天子的葬禮十分隆重, 顯示了天子的最高地位, 為世人所看重。 因此, 雖說“晉文公既定襄王于郟”, 有保立襄王復歸王位這樣的大功, 也只能被犒賞封地, 而不能越雷池一步, 非分求取天子葬禮的殊譽。這篇短文所寫的, 便是襄王就不能給晉文公天子葬禮待遇一事的反復陳述。
粗看這是一篇很平常的文字, 但細讀起來就會發現, 襄王的“不許”之論十分高妙。 文章通篇講的都是“不為天子, 不能用隧”的意思, 卻又沒有一筆直寫“不許”, 而是從正面或反面婉轉道來, 柔中帶剛, 一步緊似一步, 闡明要義, 申述理由, 直說得晉文公重耳不敢再請求為止。 這固然是襄王論理的技巧, 但歸根結底還是作者行文用墨的技巧, 揣摩之后, 使人傾倒。
開篇和結尾十分簡潔。
篇首一句“晉文公既定襄王于郟”,不僅交待了歷史背景,隱含了晉文公助襄王復位這一轉折性事件,而且道出了晉文公請隧的由來,實為一箭雙雕之筆。緊接著,“王勞之以地”,又推進了一層,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又分明隱含著下文的跌宕轉折,否則,此筆之后的情節便蕩然無存了。“辭”,雖只一字,卻是第二折。晉文公出人意料地不受封地,是謙恭?是不滿?還是別有它圖?再讀下去便可了然,下一句“請隧焉”,這是第三折。原來晉文公要求享受天子葬禮的待遇,有著更大的貪求,難怪對封地之賞要“辭”。幾句下來,便為下文周襄王的精彩宏論蓄足了文勢,“王弗許”,使之終于不得不發。請看,不過二十一個字組成的五句話,卻造成了一波四折之曲,其精練簡潔,一字千鈞,令人嘆為觀止,使我們不能不欽服中國古代語言的博大精深!
結尾更是干脆利落。由于襄王的一番駁論,“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寥寥十字作結,極簡潔明快,不僅點明了結局,也反襯出襄王言辭的力量,更以“受”字與篇首的“辭”字遙相呼應,描寫出晉文公無奈的妥協,落得個自討沒趣的下場,這又是一石三鳥的筆法。一辭一受,這樣重大的轉變,竟是因襄王的一番言語而生,于此亦可見其“不許”之論是多么的精妙!
讓我們就來看看襄王的這段精彩駁論吧。
駁論可分五個層次。首先,以先王為典范,闡述了“法度”、規矩、貴賤有別的思想。先王雖有天下,尚要“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備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足見天子也不是可以隨意而為之的。而且“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寧宇,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如此財力有限,又要考慮諸多方面的需求,“先王豈有賴焉?”就是說,先王又得到什么利益了呢?這一方面表白了自己,另一方面也從正面給了晉文公一個教訓,為他樹立了先王的榜樣,言外之意,“先王尚且如此,您閣下又有什么應當奢求的呢?”語中藏鋒,含威不露,著實地讓晉文公碰了個不軟不硬的釘子。
第二層以“亦唯是”三字作轉,切入正題,說明天子如此不崇奢用、勤于國事,也只是在葬禮上與百官有所區別,除了這一點之外,還有什么特殊的呢?言外之意,你晉文公并不是天子,請隧實屬非份之想。這里,“亦唯是”三字尤妙,名家評曰:“上文許多說話,只是要逼出‘亦唯是’三字。”信然。
第三層,反復闡述襄王的“不許”之意。這里先退一步從軟處著筆,說明“你雖受私賞,心中未嘗沒有憎恨,憎恨我行賞不當,我又豈敢吝惜這些而不給予呢?”這是以守為攻、先發制人的策略。先把對方的心思點透,挑明矛盾, 再進行駁論, 這樣就可以避其銳氣, 變被動為主動, 游刃有余, 所向披靡。 而且從反面顯露出晉文公的驕橫之態。 這等于告知晉文公,“我已明白了你的威脅之意, 實在不以為然。”雖是弱起之句, 反倒增加了駁論的力量, 用的是“沉底”之法, 這正是襄王的高明之處, 大約他是很懂心理學的。
第四層, 便是著名的“但書”轉折筆法了。 襄王指出, 如果你晉文公能“更姓改物”, 請隧也不是不可能的。 顯然, 這是晉文公無法做到的。 這句話也很厲害, 等于說, 要請隧, 無非把我推翻, 自立為王, 否則絕無可能。 無異于虛晃一槍, 從反面絕了晉文公的非份請求。 然后便正面指明,“若猶是姬姓”, 對不起, 我是不能違背先王的政令隨意更改的。
第五層, 也就是駁論的最后一句:“若不然, 叔父有地而隧焉, 余安能知之?”這簡直是以反話來發出警告了。 如此正話反說, 以逆筆作收, 其強硬的態度若隱若現于字里行間。 讀至此, 我們焉能不拍案叫絕: 襄王真不愧是辭鋒銳健、 技巧非凡的駁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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