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司馬光2
古者諫無官,自公卿大夫至于工商3,無不得諫者。漢興以來始置官4。夫以天下之政,四海之眾,得失利病,萃于一官使言之5,其為任亦重矣。居是官者,當志其大6,舍其細,先其急,后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彼汲汲于名者7,猶汲汲于利也8。其間相去何遠哉9!
天禧初10,真宗詔置諫官六員11,責其職事12。慶歷中13,錢君始書其名于版14。光恐久而漫滅15,嘉祐八年16,刻著于石。后之人將歷指其名而論之曰: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回17。嗚呼,可不懼哉!
1諫院:負責指陳政治得失的機關。題名:將諫官的名字寫出并刻石立于諫院。本文是司馬光主管諫院時為“諫院題名”而寫的一篇文章。2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封溫國公。北宋政治家,著名史學家,主編歷史巨著《資治通鑒》,有《溫國文正司馬文公集》。3公卿:原指三公及九卿,后泛指高級官員。大夫:古代官員稱大夫,隋唐以后高級官員稱大夫。4“漢興”句:漢朝開始設置諫議大夫,專門負責指陳朝政缺失(秦時諫議大夫掌管議論)。5萃(cui):集。一官:指諫官。6志:通“誌”,記,引申為留意。7汲汲:急促,不休止,形容心情急切。8猶:如同。9其間:指追求個人名聲與諫官的品質。去:距離。10天禧:宋真宗年號,1017-1021年。11詔:下詔,下命令。12“責其”句:意為負責諫諍的職務。13慶歷:宋仁宗年號之一,1041-1048年。14錢君:可能是錢公逸,他于慶歷四年在諫院任職,慶歷六年負責諫院。其:指諫官們。15光:司馬光自稱。16嘉祐:宋仁宗年號之一,公元1056-1063年。17回:奸邪,不正當。
【析點】 這是一篇名文,雖以“記”定名,實則是一篇議論文,它以超過二分之一的篇幅論諫官責任的重大及應具備的品德,以不足二分之一的篇幅記這段議論的緣起及其意義。
前段,諫官責任之重分上下兩層論:一是當今能諫的人少,古時人人可諫,當今只有少數諫官;二是應諫的事多,全天下的得失有待諫官指陳,總結此兩層曰“其為任亦重矣”。諫官應有的品德從正反兩面論:正面說,應分清巨細緩急,“利國家”“不為身謀”;從反面說,若追逐個人名利則距諫官的素質遠甚。司馬光這一番議論,周密而嚴正,特別是“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的提法,至今仍有其價值。
后段敘寫諫院題名的經過,簡潔明白,不生枝蔓;敘寫題名刻石的目的,慮遠思今,語重心長,頗具警世作用,至今仍有其意義。
總觀全篇,體現了政治家的眼光和識見,也體現了史學家嚴謹簡潔的文章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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