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唐順之1
謹具布被一端2,奉為令愛送嫁之需3,布被誠至質且陋矣,然以之廁于刺繡結繪4、綾綺綃金5、綴翠玄朱6,錯陳之間,則如葦蕭土鼓,而與朱弦玉磬,金鐘大鏞相答響7,乃更足以成文。又如貴介公子8,張筵邀客,珠履貂冠,狐裘豹袖,聯翩雜座,既美且都9;而有一山澤被褐老人10,逍遙曳杖其間,乃更足以妝點風景,而不失其為質且陋也。且夫桓少君之事11,兄之所以養成閨行,而出乎習俗之外者,豈足多讓古人哉!素辱知愛,敢以家之所常用者為獻,而侑之以辭12。不然,亦愿兄受之,而以畀之媵仆之用可也13。
1唐順之(1507-1560):字應德,明代文學家,“唐宋派”領袖之一 有《荊川先生文集》。2. 端:古布帛長度名,一端為兩丈。3 令愛:對對方女兒的尊稱。4 廁:旁置。5 綾:光如鏡面有花卉狀的絲織物。綺:有花紋的絲織品。綃金:用金或金色絲線做裝飾。6 玄:通“懸”。7大鏞:大鐘。8貴介:尊貴。介:大。9 都:美盛,漂亮。10被褐:穿著粗布衣服。被:通“披”。11桓少君:東漢鮑宣妻,她初嫁鮑宣,鮑宣不悅其隨嫁之盛,桓少君于是去掉服飾,更著短布裳,與鮑宣共挽鹿車歸里。12侑(you):勸。13畀(bi):給予。媵(ying):隨嫁的人。
【析點】 按照世俗常規,朋友嫁女,應該饋以貴重的禮品致賀。然而唐順之卻反其道而行之,隨的“份子”只是“布被一端”,并同時附致此信,勸勉友人要質樸節儉。在以奢華為榮的時尚里能夠做到這一點是難能可貴的。
作者在短信中處處以布被之質樸與綾綺之華貴作對比,連用兩個貼切生動的譬喻,盛贊質樸之美。第一個譬喻從聽覺角度入手,以“葦蕭土鼓”與“朱弦玉磬、金鐘大鏞”相答響作比;第二譬喻則以“一山澤被褐老人”,“逍遙曳杖”于“珠履貂冠、狐裘豹袖”之間作比,這又是從視覺角度入手去寫。接著作者引用歷史上桓少君“著短布裳”嫁鮑宣的典故,強調在豪華富貴之中不要忘記節儉,勸勉友人當不讓古人而出乎習俗之外。
嘉靖初年,以唐順之為首的唐宋派起來反對以“前七子”為首的復古派。唐順之反對寫文章句模字擬,徒有形貌;主張“直抒胸臆,信手寫出,如寫家書”,強調要有“本色”。這些文學主張與他在這封書信中強調質樸美具有一致性。此外,這封短信直到今天仍不失其現實意義。唐順之的做法與主張或許能帶給我們一些啟發與思考。“出乎習俗之外”,今人也該有不讓古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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