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之為體,要眇宜修,能言詩之所不能言,而不能盡言詩之所能言。詩之境闊,詞之言長。
詩、詞、曲現在同屬于廣義的詩歌,在古代它們自是先后產生的三種韻文體,各有文體方面特殊要求和限制,也有不同專長和偏勝,即使同一個文人,擅長詩未必擅長詞,詩詞妙手可能視小曲為畏途,原因就在于它們都有自己獨特的文體要求。關于詩、詞之別,前人往往論及。有的著眼于二者語詞體制,張炎說:“詞與詩不同,詞之句語,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疊實字,讀且不通,況付之雪兒乎?合用虛字呼喚……卻要用之得其所。”(《詞源》卷下)有的著眼于詩詞風格,陸輔之說:“夫詞亦難言矣,正取近雅,而又不遠俗。詞格卑于詩,以其不遠俗也。”(《詞旨》上)除此而外,前人論及詩詞區別的代表性意見還有,王驥德《曲律》卷四《雜論》:“詩不如詞,詞不如曲,故是漸近人情。”沈謙《填詞雜說》:“承詩啟曲者詞也,上不可似詩,下不可似曲,然詩曲又俱可入詞,貴人自運。”王士禎《花草蒙拾》:“或問詩詞、詞曲分界。予曰: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定非香奩詩,‘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定非草堂詞也。”論者普遍認為,詩雅曲俗,詞介乎詩與曲之間。所以對于詩、詞、曲的共性及差異,尤其是詩與詞的這種關系,從來就是批評家關心的問題,提出了各自看法。
王國維這條評語也是辨別詩與詞的異同,借以說明詩歌、詞體各自的藝術特征。他說:“詞之為體,要眇宜修。”“詩之境闊,詞之言長。”“修”即是“長”。他的意思是說,詞適合于言悠遠深長的意緒,詩則適合于表現寬闊壯大的情境。二者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如果言悠遠深長之意,舍詞而用詩,則不免膚廓,反之,如果寫寬闊壯大之境,舍詩而用詞,則又不免纖弱,因此,應該按照表達的需要和作者的擅長愛好,選擇不同的形式。王國維特別指出,詞“能言詩之所不能言,而不能盡言詩之所能言”。因此對于一個既能寫詩又能填詞的人來說,一定要根據自己表達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形式,或者根據形式來決定將表現或描寫什么,揚其長而避其短。這不是說詩歌絕對不能表現詞所能表現的意緒,也不是說詞絕對不能表現詩歌所能表現的情境,所謂能與不能都是相對而言。所以,王國維上述的話其實際意義是指采用什么形式才能夠將人的情感和外界的事物表現得更好更妙,使創作得到最大優化。
葉嘉瑩引張惠言《詞選序》“道賢人君子幽約怨悱不能自言之情,低徊要眇,以喻其志”,認為張氏說的“低徊要眇”與王國維說的“要眇宜修”,二者使用的評詞術語“相近”,“可見他們對于詞之特質原是有一種共同的體認的”(《對傳統詞學與王國維詞論在西方理論之觀照中的反思》,載《清詞論叢》)。這很有見地。不僅如此,王國維對詞的這種看法與浙西派也是相通的。朱彝尊《陳緯云紅鹽詞序》說:“詞雖小技,昔之通儒巨公往往為之。蓋有詩所難言者,委曲倚之于聲,其詞愈微,而其旨益遠。善言詞者,假閨房兒女子之言,通之于《離騷》、變雅之義,此尤不得志于時者所宜寄情焉耳。”詞微旨遠,也正是“要眇宜修”的意思。所以王國維《人間詞話》雖然對浙西、常州二詞派展開了突出的批評,而他的詞論與二派潛通暗會之處其實也有。朱彝尊將詞微旨遠當作詞體的一般特征,并非專指寄托政治寓意的詞,張惠言則主要從政治比興的角度論述詞的體制特點。王國維并不否定詞可以寄托政治意識,但是他視詞的作用又遠較這些寬廣,而將詞當作傳遞人的普遍感情的載體,對詞體的認識顯得更加樸實。所以,實際上他的“要眇宜修”說離開張惠言所下的詞的定義遠,與朱彝尊的定義近,當然,他對朱彝尊的定義也實現了突破,因為他恢復了詞這一文體更加普通的文學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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