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魚我所欲也》全文|原文注解與大意翻譯
《孟子》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11)?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12)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dú)(13)賢者(14)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15)耳(16)。
“一簞(17)食,一豆(18)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19)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20)而與之,乞人不屑(21)也。”萬鐘(22)則(23)不辯(24)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25)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26),所識窮(27)乏(28)者得(29)我與(30)?鄉(xiāng)(31)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32)乎?此之謂失其本心(33)。
【注釋】欲:想要。
熊掌:熊的腳掌。古人認(rèn)為珍貴的食品。
兼:動詞,同時(shí)具有。
舍:放開,放下。
甚:超過,勝過。
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指的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患:禍患,災(zāi)難。
辟:通“避”,躲避。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義。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在這里指代辦法。
(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由是:通過某種辦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3)非獨(dú):不只是。
(14)賢者:有道德的人,思想品德高尚的人。
(15)勿喪:不丟掉。
(16)耳:罷了。
(17)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18)豆:古代一種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9)嘑(hū)爾:同“呼爾”,吆喝的樣子。爾,助詞,無義。《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大饑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個(gè)饑餓的人用衣袖遮面而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就是不肯吃嗟來之食才落到這般地步的。這人始終拒絕侮辱性的施舍,后來餓死了。
(20)蹴(cù)爾:用腳踢的樣子。
(21)不屑:輕視,認(rèn)為不值得。
(22)萬鐘:這里指高位俸祿。鐘,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為一鐘。
(23)則:連詞,這里表示假設(shè),可譯成“如果”。
(24)辯:同“辨”,辨別。
(25)何加:有什么益處。
(26)奉:侍奉。
(27)窮:困窘。
(28)乏:貧乏。
(29)得:通“德”,恩惠,這里是動詞,感謝恩惠。
(30)與:通“歟”,語氣助詞,表疑問。
(31)鄉(xiāng):通“向”,從前,過去。
(32)已:放棄,停止。
(33)本心:天性,天良。
【注釋】孟子說:“鮮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xùn)|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仁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仁義不能夠同時(shí)得到,只好犧牲生命來保住仁義。生命本是我喜歡的,可我喜歡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厭惡的,可我厭惡的東西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所以遇到災(zāi)禍也不躲避呀。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可以憑借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茍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靠某種不義的門道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干。這樣看來,喜歡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gè)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最終不喪失掉罷了。
“一碗米飯,一盅肉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餓死。可是惡聲惡氣地遞給人家,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給人家,討飯的叫花子也不屑看它一眼”。如果有人對優(yōu)厚的俸祿不區(qū)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它,那優(yōu)厚的俸祿對于我有什么好處呢?只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rèn)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為了所認(rèn)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這樣做了,這種做法就叫做喪失了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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