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六則》全文|原文注解與大意翻譯
子曰:“吾十有①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②,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③,六十而耳順④,七十而從⑤心所欲,不逾⑥矩⑦。”(《為政》)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墻不可杇⑧也!于予與⑨何誅⑩?”子曰:“始吾于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于予與改是。”(《公冶長》)
子曰:“十室之邑(11),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公冶長》)
子在齊(12)聞(13)韶(14),三月不知肉味(15),曰:“不圖(16)為(17)樂(18)之至于斯(19)也。”(《述而》)
子曰:“飯(20)疏食(21),飲水,曲肱(22)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述而》)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見本書《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注釋】①有(yòu):同“又”,“十有五”即“十五”。
②立:有自立、成立等意思,引申為說話做事有獨立見解,能立足于社會。
③知天命:簡言之,謂之“知禮”;細言之,則是指對社會變化和人生道路的應變能力很強。
④耳順:聽人談話能明辨是非,能聽逆耳之言。
⑤從:隨。
⑥逾(yú):超越。
⑦矩:規(guī)矩。
⑧杇(wū):通“圬”,指泥工抹墻的工具,這里作動詞用,指把墻面抹平。
⑨與:語氣詞,同“歟”,下文“于予與改是”中的“與”同義。
⑩誅:責備。
(11)邑:古代庶民聚居之所。
(12)齊:齊國。
(13)聞:聽到。
(14)韶:傳說帝舜時代的音樂名。
(15)不知肉味:指身心得到了調和而消除了物欲。
(16)圖:預料、料到。
(17)為:演奏和欣賞。
(18)樂:音樂。
(19)斯:這樣。
(20)飯:這里是“吃”的意思,作動詞。
(21)疏食:即粗糧。
(22)曲肱(gōng):即彎著胳膊。肱,胳膊,由肩至肘的部位。
【譯文】孔子說:“我十五歲開始立志學習,三十歲能自立于世,四十歲遇事就不迷惑,五十歲懂得了什么是天命,六十歲聽得進不同的意見并能分辨真假,到七十歲才能達到隨心所欲,想怎么做便怎么做,也不會超出規(guī)矩。”(《為政》)
宰予大白天睡覺??鬃诱f:“腐爛的木頭不堪雕刻,糞土筑成的墻面不堪粉刷!對于宰予這樣的人,還有什么好責備的呢?”又說:“起初我對于人,聽了他說的話就相信他的行為;現(xiàn)在我對于人,聽了他說的話卻還要觀察他的行為。宰予這個人使我改變了觀察人的方法。”(《公冶長》)
孔子說:“即使只有十戶人家的小村子,也一定有像我這樣講忠信的人,只是不如我那樣好學罷了。”(《公冶長》)
孔子在齊國聽到了舜帝時代的《韶樂》,三個月的時間不知道肉味的誘惑,說:“沒有想到欣賞音樂竟能夠達到這個程度。”(《述而》)
孔子說:“吃粗糧,喝白水,彎著胳膊當枕頭,樂趣也就在這中間了。用不正當?shù)氖侄蔚脕淼母毁F,對于我來講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樣。”(《述而》)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見本書《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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