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納什·春》經典詩文賞析
春,甘美之春,一年之中的堯舜,
處處都有花樹,都有女兒環舞,
微寒但覺清和,佳禽爭著唱歌,
咽咽,啾啾,哥哥,割麥、插一禾!
榆柳呀山楂,打扮著田舍人家,
羊羔喜游,牧笛兒整日價吹奏,
百鳥總在和鳴,一片悠揚聲韻,
咽咽,啾啾,哥哥,割麥、插一禾!
郊原蕩漾香風,雛菊吻人腳踵,
情侶作對成雙,老嫗坐曬陽光,
走向任何通衢,都有歌聲悅耳,
咽咽,啾啾,哥哥,割麥、插一禾!
春!甘美之春。
(郭沫若 譯)
《春》見于托馬斯·納什一五九三年寫的劇本《夏天最后的遺囑》。數百年來, 《春》這首小詩因其優美流暢的韻律, 清新淡雅的意境廣為流傳, 被各種詩集選用。
《春》全詩分為三節。詩人入手就擒, 一開篇就情不自禁地對眼前生機盎然的春景發出感嘆:“春,甘美之春, ”并把春天比作一年中的帝王。 你看: 萬物復蘇, 百花爭奇斗艷; 鳥聲宛轉,姑娘起舞翩翩。盡管乍暖還寒, 但春天熱烈的氣氛已驅散嚴冬殘留的陰冷。 你聽: 咽啾起落、 遠近應和, “咽咽,啾啾,哥哥, 割麥、 插一禾! ”
如果說上一節主要是在描寫春天大自然的美, 把姑娘只看成是陪襯, 看成是點綴春天的花朵, 那么在第二節詩人逐漸把重點轉移到與人生活有關的描寫上來。 滿山的榆柳抽了新芽, 山楂花競相開放。 一年之計在于春, 家家戶戶又農事繁忙。 新產的羊羔歡蹦亂跳, 牧童吹起短笛與百鳥合鳴。
這首詩既然題作 《春》 , 詩人自然會從春天想到青春, 繼而又聯想到年輕人春情萌動。 在第三節詩人筆鋒一轉,著力描寫情人的幽會。馨香, 雛菊, 吻, 情侶,作對成雙。寥寥數語, 詩人便栩栩如生地勾勒出明媚的陽光下, 熱戀中的姑娘小伙卿卿我我, 情意繾綣的神態。“老嫗坐曬陽光”一句暗中與作對成雙的情侶形成對照, 使人聯想到老婦雖氣短噓唏,但也曾有過青春年華,同時又使人感到光陰荏苒, 青春易逝。 通過對照, 讀者不是更強烈地感到此時此地春光的美好和青春的寶貴么?
《春》 這首詩之所以能給人以美感, 原因之一是詩人運用了豐富多彩的視覺、 聽覺、觸覺和嗅覺意象。 花木村舍, 男女老幼, 鳥聲宛轉, 羊羔牧童; 或是靜景, 或是動態, 栩栩如生, 歷歷在目。 讀者似乎可以從中感受到春風的輕寒, 陽光的溫暖; 聽到百鳥的爭鳴, 嗅到田野的芬芳。 詩人正是精心選用了最能訴諸五官感受的語言, 最富有特色的景物來抒寫春天的題意。
在形式上《春》不僅首尾重復,形成回環映帶, 而且每一節最末一行都是一連串摹仿鳥鳴的擬聲詞。這一迭句不僅增強了全詩的節奏感和音樂美, 同時也生動地再現出春天生機勃勃的畫面, 渲染和強化了春天熱烈歡樂的氣氛, 詩人喜悅的心情也隨之躍然紙上。
就語言而論, 《春》這首詩初讀似覺平淡無奇, 但反復讀來便覺詩中別有天地。 其藝術魅力不在語言的綺麗, 也不在手法的奇絕, 而在其韻味, 在其情真意切, 樸實自然, 通俗曉暢。讀者可以從通俗中見其妙處, 無華中見其纖秾, 白描中見其含蓄雋永, 令人讀后不禁也會發出由衷的贊嘆: “春, 甘美之春!”
(廖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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