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愛》外國文學作品簡析
英國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的代表作。孤女簡·愛自幼父母雙亡,寄養舅母家,10年間備受虐待。簡·愛無法忍受,公開反抗;被舅母打發到孤兒院去。孤兒院環境惡劣,院長從精神和肉體上摧殘孤兒;簡·愛也多次受到無理的懲罰。但她頑強地活了下來,并從孤兒院寄宿學校畢業,留校任教二年。簡· 厭倦了那里的生活,應聘去當家庭教師謀生。這家的主人羅切斯特性格憂郁、喜怒無常;這座邸宅也常出怪事,三樓上還關著個瘋女人。經過較長時間接觸,簡·愛發現羅切斯特心地善良,為人正直、剛毅,漸漸對他產生了感情。后者也深深愛上了她。當他們在教堂舉行婚禮時,簡·愛痛苦地發現,原來樓上那個瘋女人竟是羅切斯特的妻子。囿于英國法律,羅切斯特不能與瘋妻離婚。簡·愛悲傷地離去。她在一小城乞討度日,幸被小學教師圣·約翰兄妹收留。不久,她驚異地發現,圣·約翰兄妹原來是她的表兄妹。恰在此時,她離散多年的叔父病故,遺贈給她巨額財產。簡·愛慷慨地與圣·約翰兄妹分享遺產。簡·愛不能忘情于羅切斯特,回到舊地尋找他;才得知數月前瘋女人縱火把邸宅燒光,自身被燒死,羅切斯特為救她也被燒瞎雙眼。簡·愛立刻去找到他,向他傾訴衷情。兩人終締良緣。小說贊揚了簡·愛堅韌不屈的反抗精神,表達了要求婦女解放的民主主義思想,抨擊了當時英國社會中流行的婚姻、愛情價值觀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英國資本主義社會中窮人的艱難處境。
簡·愛內心生活豐富、始終追求獨立人格和生存價值、有著鮮明的反抗性格。她出身孤苦,從小寄人籬下,養成了倔強、敏感的個性。舅母的虐待和歧視,使她萌發出反抗意識。寄宿學校的迫害摧殘使她嫉惡如仇,反抗性格進一步得到發展。她憤憤地表明,對迫害者“應該狠狠地回擊”。為維護自身人格尊嚴,她頑強地反抗各種惡勢力。簡·愛與羅切斯特的戀愛構成全書的中心。她為生存權利進行的抗爭發展成對傳統婚姻觀念的挑戰。18歲的她只身來到異地,受雇于人;卻能做到對雇主不亢不卑,舉止大方得體。她長相不美,身材矮小,地位低微,卻敢于當面質問羅切斯特,要求后者對她平等相待。簡·愛以她不尋常的氣質和高尚的心靈深深吸引了羅切斯特。她也從羅切斯特身上找到了跟自己精神相契合的東西。他倆的愛情基于雙方精神和人格的平等,彼此心靈的相通和契合。所以他們都能勇敢地沖破傳統觀念偏見,終身相愛,矢志不渝。
整個作品文筆細膩、流暢,字里行間充滿濃烈的情感,極富藝術魅力,讀來親切動人,具有明顯的女性作家的特色。對書中人物極其微妙的心理活動刻劃得準確、逼真,展現得維妙維肖,尤為出色。作家還創造性地采用了獨白和旁白的方式來深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活動。其次,小說情節生動豐富,跌宕起伏,曲折多變,始終緊扣讀者心弦;羅切斯特瘋妻的幾次出場,給作品增添了神秘、恐怖氣氛,帶有哥特式小說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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