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比略·塞姆普羅尼烏斯·格拉古(Tiberius SemproniusGracchus,公元前163—132)和蓋約·塞姆普羅尼烏斯·格拉古(Gaius Sempronius Gracchus,公元前153—121)兄弟,古羅馬共和時代的杰出政治家和勇敢的改革家。他們二人志同道合而又命運與共,所以,他們的生平和事業是緊密相連的。
格拉古兄弟生在塞姆普羅尼烏斯貴族氏族的一個豪貴之家,屬于名門后裔。他們的父親老格拉古歷任執政官、監察官等高級公職。他在從政中不僅以多謀善斷、處世嚴謹和傾向革新而名盛一時,而且在生活上也以自奉節儉和道德高尚而享有眾望。他晚年與斯奇比奧的女兒科爾涅利婭結婚,共生子女12人,但多夭殤,只幸存二子一女,即格拉古兄弟和他們的姐姐塞姆普羅尼婭。格拉古兄弟的母親科爾涅利婭美貌賢淑,端莊持重,頗有美名。公元前154年,她喪偶守寡,拒絕埃及國王托勒密六世的求婚,悉心教子,并聘請著名修辭學家希臘人狄奧芬和哲學家庫麥人布洛西烏斯做家庭教師。格拉古兄弟自幼在這樣的家庭里受到良好教育。普魯塔克說他倆都“勇敢,克己,闊達,善辯以及氣宇豪邁”,可見,嚴格的家教使他們獲得了一個羅馬貴族青年所必備的標準的道德修養和文化教養。同時,與希臘文化的接觸又使他們很早就受到希臘學術和政治思想的熏陶。
格拉古兄弟生當公元前二世紀下半葉,這是羅馬共和國由盛而衰的重要轉折時期。羅馬在征服意大利之后,由一個局促一隅的小邦,變成了君臨意大利的強國。接著,它又以一個新興奴隸制國家所特有的威力和銳氣踏上海外擴張的道路。經過布匿戰爭、馬其頓戰爭和敘利亞戰爭等一系列血腥的征伐,羅馬一躍而為雄踞地中海的霸國。當格拉古兄弟的青少年時期,羅馬的海外擴張已近完成階段。羅馬奴隸主階級吞并世界的野心和奴役弱小、兇殘嗜殺的本性已暴露無遺,而被征服民族的反抗運動也已醞釀成熟。公元前149年至146年,發生了第三次布匿戰爭,羅馬出師不義,以強凌弱,徹底毀滅了迦太基。同年,毀滅為保衛希臘自由而反抗最力的科林斯。在此前后,又大力剿滅西班牙呂西塔尼亞等被征服部落的反抗。這一過程,提比略不僅耳聞目睹,有些并且親自參加了。
格拉古兄弟循著羅馬貴族的傳統仕途,都是從神職、軍職開始自己的政治生涯的。
青年提比略長成一表人材,他舉止沉著,談吐動聽,性情通達,生活簡樸,受到當權貴族的青睞,因而被遴選為占卜官,并且入贅于首席元老、公元前143年執政官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門下,與克勞狄烏斯的女兒克勞狄婭成婚。
公元前146年,提比略隨從他的姐丈小斯奇比奧(公元前147年執政官)到非洲參加毀滅迦太基的戰爭。他恪守軍紀,作戰英勇,曾因身先士卒首登敵城而立戰功,在軍中頗孚眾望。公元前137年,他被選為財務官,在蓋烏斯·曼基努斯麾下赴西班牙鎮壓努曼齊亞人的起義。努曼齊亞人強悍善戰,接連挫敗羅馬軍隊。元老院本想讓曼基努斯挽救危局,結果卻適得其反。公元前137年,曼基努斯在幾次重大戰役中迭遭失敗,甚至被迫棄營夜遁,最后全軍陷于重圍,不得不遣使求和。此時,提比略正在軍中,由于他本身的威望和他父親老格拉古曾給予努曼齊亞人以信守條約的良好印象,所以努曼齊亞人揚言只接受提比略前去議和。提比略臨敵不懼,只身赴敵營談判,保全了兩萬余名羅馬士兵的性命。然而,羅馬元老院竟把這項議和斥為奇恥大辱,并主張處分包括提比略在內的所有軍團長官。但是,人民支持和約,并為提比略爭取到寬免。這就使得提比略在平民中的威望得到進一步增長,從而為他登上羅馬廣場政治斗爭的舞臺開辟了道路。
蓋約·格拉古比提比略小9歲。他同提比略一樣,為人耿直,處世嚴正,臨仇無畏,不茍逸樂。但二人在性格和作風上也頗有差異。蓋約性情急躁,喜怒形于色,講演時慷慨激昂,鋪張揚厲,在臺上走來走去,時而把長袍掀到肩上,時而提高嗓門破口大罵,怒氣迸裂,以致需要特意找一位仆人站在身后,隨時提醒他息怒。
蓋約的仕途經歷與提比略非常相似。在登上政治舞臺之前,他一直在軍中服役,受過良好的軍事訓練,曾參加多次戰役。公元前134年,即提比略與努曼齊亞人締約后3年,蓋約又跟隨小斯奇比奧(134年再任執政官)參加對努曼齊亞人的戰爭。因為年齡較小,當提比略成為政治斗爭的主角時,蓋約在政治上尚未顯露頭角。
格拉古兄弟的政治舞臺有著廣闊的背景,面對著復雜尖銳的問題。隨著羅馬海外擴張的成功和地中海霸權的確立,羅馬在西班牙、阿非利加、巴爾干半島、小亞細亞等廣大地區建立起行省統治。他們在行省吞并土地,掠奪人口,搜刮賦稅,結果使得成千上萬的奴隸和巨額財富源源不斷地流入羅馬。羅馬活像一個向地中海各地伸出可怕觸須的巨大章魚,用各種各樣的擄獲物填滿了自己的肚腹。這就不能不促使羅馬城邦本身在社會經濟和階級關系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奴隸主貴族依財仗勢購買或承租“公有地”,甚至吞并小農份地,建立起面積達數百猶格①的使用奴隸勞動的莊園。這些莊園占有良田沃野,又多位于海濱城郊,得通商之利,遠優于小農經濟,于是,大土地所有制逐漸發展起來。小農經濟自布匿戰爭以來,備遭兵燹人禍,本已處于艱難竭蹶之中,后來廣大農民又從軍海外背井離鄉以致田園荒蕪,再加上奴隸制莊園的競爭和排擠,必然紛紛破產。提比略曾親眼目睹這種狀況:當提比略前往努曼齊亞的時候,已經看到鄉間戶口稀少,從事耕作畜牧的人,多是外來的蠻族奴隸。小農經濟的破壞動搖了城邦的基石,建立在古典的小土地所有制基礎上的兵農合一的公民兵制和公民大會制便必然隨之坍塌。與此同時,社會階級關系和社會矛盾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在自由民內部,財多權重的元老階層是當權集團,新興的商業高利貸貴族——騎士階層,雖然財富日增,但不操權柄,他們力圖躋身于統治集團,因而與元老階層既相勾結,又相矛盾。另一方面,廣大平民則權益日削,地位淪落。自由民內部不同階層的利害矛盾,反映在政治斗爭上,就開始形成貴族派和民主派之間的斗爭。與此交織在一起的是廣大奴隸和被壓迫民族與羅馬奴隸主階級的矛盾。這些矛盾的急劇發展,導致奴隸起義、被壓迫民族的解放戰爭和城邦改革運動的爆發。
那些為羅馬的擴張政策出力賣命的農民,到頭來卻發現自己一無所有;而那些完成了霸業的權貴,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是坐在火山頂上。公元前137年至132年西西里爆發了大規模的奴隸起義,133年,又發生了帕加馬的阿里斯托尼庫斯起義。起義浪潮沖擊意大利本土,推動了羅馬農民的土地改革運動。內外矛盾交相激蕩,終于把羅馬拖入內戰時代。“內戰”的本質是城邦危機。它突出地表現為新的經濟關系與階級關系同舊的城邦制度之間的矛盾。而土地問題往往是城邦危機初期的斗爭焦點。格拉古兄弟就是在如此廣闊的背景和異常緊張的形勢下登上政治舞臺的。
公元前134年,羅馬城內關于土地改革的議論和呼聲紛紛揚揚,柱廊上、墻上,碑石上寫滿文告,呼吁提比略出來“為窮人恢復公地”。提比略在群眾擁戴下挺身而出競選133年的保民官,順利當選。134年12月10日,提比略就任保民官。他立即在大祭司長克拉蘇、當任執政官斯凱沃拉以及岳父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的贊助和參與下起草并提出一份土地法案。法案限制公地占有額和分配超占土地,規定:每一公有地占有者可占有500猶格,如有子,則長、次子尚可各占250猶格,但每戶占田總額不得額過1,000猶格。超占土地以償付地價為條件收歸國有,劃成30猶格的份地分給貧窮農民。土地分配由每年選舉一次的三人委員會主持辦理。為了爭取法案的通過,提比略在公民大會上發表了誠摯動人的演說:“漫游在意大利的野獸,個個都還有洞穴藏身;但是為意大利奮身作戰,不惜一死的人,卻除空氣陽光而外,一無所有。他們無家無室,攜妻挈子,到處流浪。那些身為統帥的人,鼓動士兵們為保衛祖宗墳墓祭祠而戰,這句話不過是說謊。因為在士兵中,沒有一個有世代相傳的祭壇,在這么眾多的羅馬人中,沒有一個有祖先的塋穴。他們在作戰時出生入死,都只為了保全別人的豪華享樂。他們雖然被稱為世界的主人,但是沒有一寸自己的土地。”民眾深受感動,一致表示擁護土地法。
提比略土地法本來是一項革除貪暴、糾正弊端的法案。但是,不論其內容或實施方式都是異常溫和、曲全的。它對于兼并公地,犯法自肥的貴族,既不懲辦也不課罰,反而償付地價,其實施方案則完全在合法范圍內以和平手段進行。即使如此,它仍然遭到貴族地主特別是元老院保守勢力的仇視和反對。他們先是造謠惑眾,說提比略的目的是制造國家混亂,繼而拉攏提比略的同僚保民官馬爾庫斯·奧克塔維烏斯,唆使他運用否決權阻止法案通過。奧克塔維烏斯本是提比略密友,但他本身占有大片公地,既重私利,又經不起權貴利誘,終于不顧民心向背和提比略的再三勸告,行使了否決權。反對派的破壞和人民的擁護都推動提比略采取激烈和堅決的措施,即命令地主無償交出違法超占的土地。同時,頒布法令:在法案表決前禁止所有行政長官處理公務,封閉國庫所在地的薩杜爾努斯神殿,從而停止了國家機構的正常活動。但是,到此地步,提比略仍然對反對派存有幻想,他以從自己的財產中撥付地價以彌補奧克塔維烏斯的個人損失為條件,請求奧克塔維烏斯不再堅持反對,并且在自己一方人多勢眾足以壓服對方的情況下,仍然在表決前把問題提交元老院裁決。只是在所有這些均遭拒絕之后,提比略才毅然召集公民大會,提出違反人民利益的保民官能否繼續任職的問題,并付諸表決。在表決進行中,提比略仍當眾力勸奧克塔維烏斯,只是在他執迷不悟的情況下才繼續表決,結果一致罷黜奧克塔維烏斯,并通過土地法。同時,選出提比略本人,他的岳父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和他的弟弟蓋約組成三人委員會。但是,法案的實施困難重重,一則因為土地分配本身的復雜性:公地情況年久失查,地主們化公為私多方隱瞞;一部分農民無力置備工具、種籽等生產資料,即使分得土地也實同無有。更主要的是,以大祭司長斯奇比奧·那西卡為首的反對派多方作梗,從中破壞。他們拒絕批準給予提比略必要的經費,利用無賴之徒指控提比略廢黜奧克塔維烏斯是對保民官神圣權利的侵犯。這些都使改革派面臨嚴峻的考驗。
公元前133年夏,帕加馬國王阿塔洛斯三世遺囑將其王國贈給羅馬。提比略提出法案主張把阿塔洛斯的金庫做為貧窮農民的補助基金,同時將帕加馬城的處理權交給公民大會。反對派卻借機造謠,說帕加馬給提比略帶來了阿塔洛斯國王的紫袍和冕旒,誣稱提比略有稱王的野心。這種破壞,有使土地改革半途而廢的危險。提比略不甘示弱,決定競選連任下一年度保民官,同時提出縮短兵役期限,授予人民以接受對法官判決上訴之權,以及在當時只有元老才能充任的法官之外增加同等數目的騎士階層出身的法官等一系列新的法案。其主旨顯然在于削弱元老院特權和擴大改革派陣地。但舊法尚難徹底實行,新法的推行更加無望。問題的關鍵,在于提比略能否連任保民官。選舉前夕,反對派又以連任保民官出乎常規為借口,大造提比略欲行暴政的輿論,并暗中策劃尋釁肇事。選舉日當天,民眾集會于卡皮托里烏姆山丘廣場準備開會,反對派混入人群造成紛擾,以致會議中斷。次日,民眾在原地集會,元老院也聚會于卡皮托里烏姆山丘的忠誠女神廟。那西卡企圖脅迫執政官斯凱沃拉殺害提比略,遭到拒絕,便決定自己動手。當反對派蓄謀動武的消息傳給提比略時,他想轉告給民眾,但因人聲嘈雜無法言傳,便以手指頭示意危險臨頭。反對派竟把提比略的手勢曲解為要求王冠,并立即報告元老院。那西卡當即跳起,狂呼“凡要挽救祖國的人跟我來”的口號,率領一群元老、門客、奴隸沖入會場,操起板凳腿等做武器,動起武來。經過一場混戰,提比略及其擁護者三百余人均遭殘殺。事后,他們不顧蓋約·擠拉古領回死難者遺體的要求,而在夜間把提比略與其余死難者的尸體投入第伯河。同時大肆迫害改革派,或放逐或處死,希臘學者狄奧芬也未免一死,有的甚至被關在放進毒蛇的籠里折磨致死。
對改革派的殘害,激起民眾的憤慨。那西卡受到人民的憎惡,終于在人民的唾棄聲中出走小亞細亞,默默地死于異鄉。可見,改革是人心所向,勢在必行的。元老院不敢冒然廢止土地法。三人委員會經兩次改組(第一次補選蓋約的岳父里基尼烏斯·克拉蘇斯以代替提比略,第二次在克拉蘇斯和克勞狄烏斯死后,選舉弗拉庫斯、卡爾波和蓋約本人為委員)仍然繼續活動。三人委員會的活動進程,不得詳知。但從這時期公民財產調查表冊所反映的公民人數的增長,可略知其成效。據李維記載,公元前131年至130年的公民人數為318,823人,公元前125年至124年的公民人數為394,736人,6年間公民人數增長75,913人,這顯然與失地農民分得土地獲得一定的財產資格有關。
土地分配雖有一定進展,但困難越來越多。公有地儲備已近枯竭。地主隱瞞地契,制造產權糾紛,致使三人委員會中積案如山。元老院采納斯奇比奧提議,決定將審議產權案件的權力轉交給執政官,這不啻是中止三人委員會的活動。但問題遠不只此。在城市無產平民增長和騎士階層興起的情況下,土地運動必須與平民、騎士的民主運動相結合。此外,改革派推行土地改革的目的,本在于維護城邦的社會基礎和保障兵源,而在疆土日擴,意大利本土愈益羅馬化而逐漸與羅馬融為一體的情況下,要實現改革目的,還必須給予意大利農民以土地和公民權。按照城邦的“有土始有民(公民),有民始有兵”的原則,土地問題與公民權問題總是相聯系的。公元前125年,土地委員弗拉庫斯任執政官便提出給予意大利人公民權法案,未得通過,以致引起弗列格列人起義,起義雖被鎮壓,但羅馬從此愈益深陷于內亂紛乘的形勢之中。因此,土地改革也必然在更復雜的形勢下進行了。在新形勢下推動土地改革運動的,是提比略的弟弟蓋約。
蓋約15歲即從軍。當他第一次被選為土地委員和提比略慘死時,他卻遠在西班牙而不在羅馬。提比略死后,蓋約返回羅馬,一度深居簡出,給人們隱居的印象。其實,他是在臥薪嘗膽,演練口才,增長才干,為未來的政治斗爭準備羽翼。有一次他在為朋友維提阿斯辯護時,當眾演講,其辯才之高,使聽眾震驚。豪貴們從他身上看到了提比略的影子,決心壓制他的成長。
公元前126年,蓋約到撒丁島任財務官。蓋約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因此,他在撒丁駐軍乃至本國和外國人中的聲望日高。元老院卻因此愈益忌視蓋約,玩弄花招阻止他返回羅馬。蓋約憤然抗命,返回羅馬。結果,有人不僅向監察官控告他擅離職守,而且誣告他參與策劃弗列格列人起義。其實,法律規定財務官任滿一年即可返回羅馬,蓋約連續任職二年本無可指責。蓋約據理辯誣,證明自己全然無辜, 益加贏得人民敬重。蓋約乘勢競選123年的保民官,但由于反對派從中作祟,蓋約只是被選為第四保民官。
公元前124年12月10日,蓋約就任保民官。由于他的非凡才能,很快就成了實際上的第一保民官。他經常懷著哀慟之情發表剛強有力的演說,回顧提比略的悲慘遭遇,痛斥權貴們違反祖宗律例,殘殺保民官和其他志士,以激發民情,準備改革。
蓋約的改革面臨著三大問題:土地問題、政治民主化問題、授予意大利人公民權問題。鑒于形勢變化和提比略失敗的教訓,蓋約把這些問題都提上日程,將其結合為整體,于123年陸續提出如下一些法案。一是土地法,基本上是提比略法的繼續。二是糧食法,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向平民出售國庫糧。此法是城邦公有制原則在城邦危機時期的表現,是后來向平民免費供糧的先聲,它滋養了羅馬的流氓無產者,在羅馬的政治生活中起了不小的作用。三是審判法。在原由元老充任的300名法官之外,增加出身于騎士階層的300名法官。此法特別有利于打擊行省總督的貪污勒索罪行,提高了騎士階層的地位。四是軍事法。禁止征召17歲以下的人服兵役,廢止由戰士自費置備軍裝的規定,改由國家出資供應軍裝。五是修路法。從羅馬向外地修筑平直美觀的大路,遇洼填平,遇河架橋,路面鋪石,路旁樹立里程碑和上馬石。六是執政官行省法。規定在執政官選舉前,即由元老院指定該任執政官卸任后應任哪個行省的總督,廢止在選舉后指定的陳規,以免以最好的行省私相授受。七是亞細亞行省法。為解決財政需要和滿足騎士要求,決定在新設的亞細亞行省采取包稅制方式征收什一稅。蓋約以極大的熱忱和精力,為實現這些改革而奔波勞碌,從監督視察到親任筑路指揮,所表現的非凡能力,甚至使他的敵人也驚嘆不已。
蓋約的威信,使他不經競選即被連選為122年保民官。連任保民官的有利形勢,使已經提出的法案得以在123年下半年得到實行,又鼓勵蓋約在123年末或122年初提出兩項更加激進的新法:殖民法和公民權法。殖民法是土地法的必要補充。在土地資源缺乏的情況下,為安置無地貧民,除殖民而外,別無他途。蓋約除在意大利的布魯提亞、塔林敦等地建二、三處殖民地外,還主張在迦太基舊址建殖民地。海外殖民的計劃,是蓋約首次提出的。迦太基本是受過詛咒的不詳之地。蓋約置此不顧,說明他有很大的膽略和魄力。關于公民權法案,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授予拉丁人以羅馬公民權,一是給意大利同盟者以羅馬公民權。這兩方面可能是隨著斗爭形勢的發展分兩階段提出的。這兩項法案本來是合乎實際順乎歷史潮流的,但在當時實現的條件尚不成熟。羅馬公民懷戀故土而又保守特權,不愿讓非羅馬人分享公民權。這就給反對派以可乘之機。
反對派采取詭詐手段,利用蓋約的同僚保民官里維烏斯·德魯蘇斯提出更加激進誘人的法案,以取悅和籠絡人民,從而破壞蓋約的威信。德魯蘇斯提出在意大利本土建12個殖民地,向每一殖民地遣送3,000名貧民,并豁免分得公地的農民應交的租金。這一法案因為意大利已無可供殖民之地,實是欺人之談。關于公民權問題,德魯蘇斯只提出禁止用棍棒責打拉丁人的法案,而回避實質問題。然而,一些人不明真象,竟輕信欺騙,開始對蓋約新法表示懷疑和不滿。
122年春,蓋約與另一同僚保民官弗拉庫斯被派到迦太基籌建殖民地。反對派造謠滋事,說大風把旗幟刮成碎片,把祭壇上的犧牲吹到城界之外,狼又把建城界標拔走,拖到遠處……等等,宣揚在迦太基建殖民地是遭到神譴的壞事。同時,在羅馬,反對派乘蓋約外出之機,安排執政官人選,準備再次扼殺改革運動。蓋約在迦太基駐留70天,完成了籌建事宜,將新建殖民地命名為尤諾尼亞,然后匆匆返回羅馬迎接挑戰。
蓋約返回羅馬后,鑒于斗爭需要,毅然提出授予意大利人公民權法案。大群意大利人涌入羅馬支持蓋約。但元老院授權執政官法尼烏斯將一切非羅馬人逐出羅馬城,并命令意大利同盟者在會議期間不得入城。蓋約對此竟束手無策,法案終被否決。這種情況,損害了蓋約的威信,再加上反對派在選舉中舞弊,以致蓋約在第三任保民官競選中失敗。相反,蓋約的宿敵,弗列格列起義的鎮壓者奧庇米烏斯卻當選為121年執政官,并立即著手廢除蓋約立法。
羅馬有烏云壓城之勢。反對派決定利用討論迦太基殖民地問題的機會挑起事端。保民官盧福斯提出取消迦太基殖民地的法案。為此在卡皮托里烏姆召開了公民大會。集會時,反對派方面的一個執政官侍從故意稱蓋約黨人為流氓并做出侮辱手勢,蓄意激怒改革派。結果,蓋約的部下在暴怒之下當場刺死這個侍從。此事正中元老院下懷。次日,他們故作哀兵姿態,陳尸廣場,舉尸游行。元老院指示執政官奧庇米烏斯挽救羅馬鎮壓僭主。執政官命令元老、騎士率領門客走卒武裝占領卡皮托里烏姆山丘。改革派也作了抵抗準備。再日晨,改革派占據了阿芬丁山丘。但蓋約直至此刻還幻想和平解決爭端。他自己拒絕武裝,并且派遣弗拉庫斯的兒子兩次到元老院議和。然而,奧庇米烏斯不顧信義,扣押來使,下令進攻阿芬丁山。改革派經不住有組織的武裝襲擊,迅即潰散。蓋約在朋友幫助下逃到第伯河對岸。但追兵迫近,蓋約不甘被俘,命令隨從奴隸把自己殺死。奴隸殺死蓋約后自殺。兇手們竟然爭奪蓋約和弗拉庫斯的頭顱,以換取同等重量黃金的獎賞。在這場屠殺中,慘遭殺害者達3,000人之多,他們的尸體,同10年前提比略一樣被投到第伯河中。他們的財產被沒收,親友遭株連。反對派的兇殘暴虐,比之提比略慘案時尤有過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奧庇米烏斯為了炫耀勝利,竟然建造一座“和諧”神廟。有人在廟中刻上這樣的諷句:“一樁極不和諧的事件,竟生出一座和諧之殿!”人民的心中是非分明,奧庇米烏斯所得到的,只是人民的唾棄。相反,人民為格拉古兄弟制作了塑像,豎立在顯著的地方,不少人經常來朝拜塑像,奉獻鮮果和犧牲。
格拉古兄弟把一生獻給了羅馬的社會改革事業。他們活動的初衷是抑強(壓制豪貴)、固本(維護小農)、強兵(保持兵源),實質上是維護和擴大城邦的社會基礎,以鞏固霸國的統治。這本來是符合羅馬整個奴隸主階級的根本利益的。實際上,提比略改革并不想嚴重損害大地主的利益,也未曾想全面恢復小農經濟。當時羅馬尚處于中等莊園(villa)盛行時代,大地產集中的程度并不很高,還很少有象公元前一世紀那樣超過幾千猶格的大地產。提比略的土地最高限額相當于4個240猶格的典型莊園的面積,對大地主來說并不苛刻。在實施上,也只打算在法制的軌道和程序內進行。但是,這一改革方案,自始就注定難于實現。因為在奴隸制和商品貨幣關系猛烈發展的情況下,大地產方興未艾,小農破產勢屬必然。同時,城邦危機的出路,不是單純強固城邦基礎,而是打破城邦藩籬,擴大統治基礎。因此,以只滿足個別階層利益為目標的改革是行不通的。可見,提比略的方案雖是進步的,但帶有一定的空想性和局限性。蓋約的改革前進了一步,具有明顯的現實性和進步性。
格拉古兄弟改革終遭失敗,是因為當時階級力量的對比不利于改革派。元老院的傳統勢力相當強固。騎士等級不能完全站在改革派一方,城鄉平民之間、羅馬公民與意大利同盟者之間尚處于分立甚至對立狀態。此外,實現改革的客觀歷史條件也未成熟,特別是以軍事獨裁的方式取代元老貴族統治的條件尚不具備。
格拉古改革揭開了內戰時代的序幕,提供了整個內戰時代各種改革方案的藍本,對羅馬社會的發展起了重大促進作用。格拉古兄弟是內戰時代羅馬奴隸主階級改革派的先驅和殉道者。他們的可歌可泣的事跡,在羅馬共和國的歷史上寫下了重要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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