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嘆花》
自恨尋芳到已遲,往年曾見未開時。如今風(fēng)擺花狼藉,綠葉成蔭子滿枝。
——杜牧《嘆花》
我一直覺得唐朝是一個很好的時代,不僅僅因為唐朝沒有形成讓女人節(jié)衣縮食的審美癖好,還因為它一定程度上的無情。你看,宰相的孫子混得一般般的并不止是杜甫一個人。杜甫是杜審言的孫子,杜審言官至宰相,到了杜甫卻只能穿著麻衣來見天子,一直到中年還只是個小小的工部郎,勉強維持溫飽以上、小康以下,到老越加落魄,最后潦倒地死于船上。
號稱小杜甫的杜牧也是如此,他的遠祖杜預(yù)是西晉著名的政治家和學(xué)者。曾祖杜希望為玄宗時邊塞名將,愛好文學(xué)。祖父杜佑,是中唐著名的政治家、史學(xué)家,先后任德宗、順宗、憲宗三朝宰相,一生好學(xué),博古通今,著有《通典》二百卷。這樣地位顯赫的家庭,按理說是要風(fēng)得風(fēng)要雨得雨的,然而他這一輩子的官做得并不大,一直都是文職始終,最大的時候做到的是“中書舍人”。
但是他倒是一點都沒有心理不平衡,反而很滿足于自己一介閑散官員的身份。這又一次印證了我對于男人的判斷:從小錦衣玉食的男人得失心不太重,從小看慣了功名的人對功名也沒有太大的奢求,相反,他們更愿意享受生活本身的樂趣。他有足夠的精力、財力和閑情逸致來培養(yǎng)他的藝術(shù)細胞和小資情調(diào)。當(dāng)然,他不是不真誠的,因為他沒有偽裝的必要,也不需要通過虛情假意來向誰證明什么,所以盡管他的官位做得不高,但是的確稱得上是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這萬千寵愛來自于他的才華。
杜牧就是這樣一個男人,關(guān)于他的才華,后人用“小杜甫”來稱呼他,不要以為加了一個“小”字,分量就不夠重了,要知道在后世人的眼里,“詩圣”杜甫是無法超越的,這稱呼并不像今天的“天王”“天后”那么廉價,畢竟這么多朝代下來,提起“詩圣”,也只有他一個人而已。所以,小詩圣的評價是相當(dāng)高的了。
這樣一個男人,他會有什么得不到的東西嗎?
是的,我們從來不曾如此信仰過上天,他公平地將喜怒哀樂平均分配給每一個人。也讓每一個人都有永遠無法超越的東西,那就是年華。
他遇見她的時候,她恰恰是最美好的年紀。那年她十三歲,還太小了。他一見便驚為天人,發(fā)誓要將其迎娶,但是那時他只是做客來到湖州,并沒有立刻迎娶她的條件,便先下聘禮,約定十年內(nèi)必來想娶,如不來,則她可另嫁。十年后,她二十有余,大約正是一朵芍藥燦然開放等待采擷的時機。
不過,別忘了啊,他是在什么場合遇見她的。是在一次尋芳大會上。
我猜杜牧一定是雙子座,要么就是射手座吧?對于美女總是有著孜孜不倦的熱情,盡管這種特質(zhì)遠處觀看倒也不失為一種熱愛生活的方式,然而多情的反面就是薄情,這點誰也都清楚。今日他因樣貌而愛上她,他日也照樣會愛上別人。
其實杜牧后來的表現(xiàn)已經(jīng)很令人意外了,遠遠超出了一個花花公子能夠達到的程度。他一直到四十多歲都在盡力往湖州調(diào)動,最終調(diào)動成功了。當(dāng)他來到湖州的時候已經(jīng)超過了十年之期四年,有一次尋芳到那個小女孩兒的家里,那個時候她已經(jīng)嫁為人妻三年了,并且生了三個孩子。杜牧出言責(zé)怪,女孩兒的母親說,原本約定的是十年,期限已經(jīng)過了。杜牧只能作罷。
歷史有時候總是顯得非常溫情,把這樣一次重逢淡化得不動聲色。其實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十四年后,她成為一個婦人,我們不必猜想一個婦人究竟要如何才算得好看,男人對于女人最美好的印象永遠是留在扎著麻花辮的十七歲。賈寶玉的一句話把真相說盡了,女兒家一旦嫁了人就成了魚目,干燥且暗淡了。她們的光彩會慢慢被生活的瑣事消磨掉,把女孩子時候的靈氣淹沒在無窮無盡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里。也許她們會變得世俗計較,不再相信浪漫月光,不再容易臉紅,不再有夢想,是的,生活總是這樣的。女人們都是戲臺上的演員,而男人作為觀眾,總是帶著審美或者鑒賞的態(tài)度在觀賞。
杜牧那樣一個男人,他總是浪漫的,富有詩意的,當(dāng)他見到領(lǐng)著三個孩子操勞的她的時候會有什么感覺?
如今風(fēng)擺花狼藉。這是他對她的評價,可以想見,她是多么的貧瘠且暗淡,至少不再那么光彩了。于是他說,唉,我來得遲了,當(dāng)年也沒見過花開的時候,等我來了的時候,已經(jīng)剩下一盤狼籍了。若是她知道他這么評價如今的自己,是否心頭會隱隱刺痛呢?多么薄情的男人!我們在這個時候到底要不要去猜,那個女孩兒對他是否有愛情。十三歲正是懵懂不知事的時候,突然有個男人跑來說要娶她,并且以十年為期,她也就這么應(yīng)了。這么美麗的女子,來提親的人應(yīng)該不少,一年復(fù)一年,怕是門檻都踏破了,但是她始終沒有嫁,死守著那個十年的約定——那么,還是有一點喜歡的吧?她一直等他到二十三歲,尋常的女人早就嫁了,何況那么天姿國色的她?她在盛開的時候,他沒來摘,她也沒讓任何人摘,就這么枯萎在寂寞的枝頭。
約定。是的,約定。
杜牧至少有一件事說對了,他錯過了她,不僅錯過了她的美貌,也錯過了她的年華。的確,每一個人總要有年華被另一些人錯過,我們總要被這樣那樣的人辜負。幸運的是,年華在每一段時間都有屬于自己的芳華,只是那些香味,只有釀酒的人才懂罷了。
比方說她,她那個時候已經(jīng)是人妻,是三個孩子的娘,她曾經(jīng)信守諾言等了一個男人整整十年,等不到了,便嫁了。我們可以想象她步態(tài)安穩(wěn),也沒有怨恨,也沒有聲嘶力竭,就這樣從從容容,在自己二十四歲的時候嫁人——二十四,哪怕在現(xiàn)在也該被父母催著相親好幾次了,而她倒是不急,理應(yīng)多得是男人愿意等她。
然后她穿著大紅袍子,戴著蓋頭,也許有一些惆悵,但是很多的是知命,成為了另一個人的妻子,那個人不是她想象了十年的那個。
她生了孩子,洗衣,做飯,刺繡,打掃。她臉色豐腴起來,少了靈秀多了內(nèi)蘊,她的心中也許充滿了溫柔和慈愛,對于生活的順遂的快樂。只是,那些不是他給她的,因此,他也沒有這個福氣看見罷了——她的另一種美,他沒有福氣看到。
于是他說她凋零了,其實他只是錯過了她的年華。
這種事情杜牧做得并不少,他剛?cè)バ莸臅r候就看上了好朋友府中的歌姬,張好好,并且為她寫了很多詩,可惜被好朋友沈氏搶了先納為小妾。多年后,張好好再遇杜牧卻是在街邊賣酒,重操卓文君故業(yè),也令杜牧十分傷感,當(dāng)即寫下聞名千古的《張好好歌》,概嘆時光無情,生生將紅顏蹉跎。
但是他也只是慨嘆一番而已,沒有哭,也沒有笑。他只是滾滾紅塵中的一名尋芳客,而那些芳華總歸有自己的人生要走,他那般逍遙便那般逍遙去吧,也許那樣一個男子就只適合在遠遠的、遠遠的地方看你兩眼,而后各自相忘。因為他陪不了你漫漫人生路,也陪不了你在歲月中沉淀下自己的美好。就當(dāng)他是一個觀賞剎那煙火的游客罷了,一生一遇,也就足夠了,而你,注定只是他生命里的風(fēng)景。
許多年后,杜牧已經(jīng)老了,他回到了京城,寫下千古名句“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幸名”,這句倒是又有幾分蒼涼了。雖然我們不知道他這一生這么多次遇見和錯過究竟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什么烙印,但是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當(dāng)他驀然回首的時候,闌珊的燈火下,竟然沒有一個影子屬于他。哪怕是不那么鮮艷了的,凋零了的,也都凋零在了別人的家里,他所擁有的只是色彩斑斕的揚州夢而已。
而那個在湖州被他錯過的女子,只是夢里的一個剪影,證明他這一生的孤寂。我想知道,在他夢醒的一剎那,他是否想起過那初遇的時候,十三歲的她,睜著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用一種未知世事的單純盯著他看,一眼萬年;又或者,他是否記得他們重逢的時候,二十七歲的她,穿著尋常衣飾,在溪邊浣洗,抬起頭看見他,露出惆悵而又羞澀的微笑?當(dāng)他再一次想起的時候,是否會覺得,二十七歲的她也是美好的呢?
而他終于能夠承認,他一生漂泊,不受羈絆,固然能夠欣賞到萬千世界最新鮮最動人心魄的美麗,卻終于也品嘗到了煙花散盡后的寂寞。
此岸,彼岸。你我終究只是擦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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