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篇
曹公曰:軍之形也。我動彼應,兩敵相察情也。
客觀物質條件決定了戰爭的勝負。
孫子曰: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
曹公曰:自修理以待敵之虛懈也。
先要自我修理,讓敵人無機可乘;保護好自己,等敵人虛弱懈怠時發起攻擊,必能取得勝利。
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必可勝,故曰:勝可知,
曹公曰:見成形也。
要形成不可被戰勝的條件。
而不可為。
曹公曰:敵有備故也。
我方準備了戰勝敵人的條件,敵人也準備了戰勝我方的條件。
不可勝者守也,
曹操曰:藏形也。
隱藏自己的真實情況。
可勝者攻也。
曹操曰:敵攻己,乃可勝。
自己雖然做好了無法被敵方攻破的防御,但要隱藏這種條件,引誘敵人前來進攻,便能夠戰勝敵人。
守則有足,攻則不余。
曹操曰:吾所以守者,力不足也;所以攻者,力有余也。
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動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勝也。
曹操曰:因山川丘陵之固者,藏于九地之下;因天時之便者,動于九天之上。
九,泛指多數,并不是具體的數目。指在地形上有防守的優勢,更要把自己的實力隱藏起來。宋梅堯臣注:“九地,言深不可知;九天,言高不可測。”要主動充分地利用天時條件,調動最大的力量發起進攻,只有這樣才能夠在消滅敵人的同時保存自己的力量。
見勝不過眾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當見未萌。
勝負應該見于眾人未見分曉的時候。
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交爭勝也。故太公曰:“爭勝于白刃之□,非良將也。”
雙方力量相當。交爭勝也,原文是“爭鋒也”,根據《太平御覽》改正。
故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
曹操曰:易見聞也。
預見人人都能夠預見的勝利,算不得高明,因為這是每個人都能夠預見的結果。
古之所謂善戰者勝,勝易勝者也。
曹操曰:原微易勝,攻其可勝,不攻其不可勝也。
雖然打了一場勝仗,卻是在極易取得勝利的條件下取得的,這樣一來,即便天下人都稱贊,也是算不得高明的。
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
曹操曰:敵兵形未成,勝之無赫赫之功也。
意為不能稱為智謀高、武力勇猛。未成,原文作“未形”,根據《太平御覽》改。
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必勝,勝已敗者也。
曹操曰:察敵有可敗,不差忒也。
找到攻打敵人的突破口,必定能夠擊敗敵人。在戰略和戰術上要有周密的計劃,不要有任何差錯,也一定能夠擊敗敵人。
故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后求戰,敗兵先戰而后求勝。
曹操曰:有謀與無慮也。
用兵之所以勝利,是因為在準備了勝利的充分條件后才去和敵人一戰;用兵之所以失敗,是因為沒有準備好足夠的條件,便貿然和敵軍一戰。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曹操曰:善用兵者,先自修治為不可勝之道,保法度不失敵之敗亂也。
正確的方向,嚴明的紀律,才是軍隊勝利的保障。
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
曹操曰:勝敗之政,用兵之法,當以此五事稱量,知敵之情。
度,此處指國土面積的大小;量,指物產收獲、原料儲備等;數,此處指人口、兵額、可征召及供養的兵員等;稱,衡量敵我雙方的力量;勝,指上面的各項條件,是保證戰爭勝利的基礎。
地生度,
曹操曰:因地形勢而度之。
根據雙方國土面積的大小和地理條件,就能夠得出其物產資源的大體數量。
度生量,量生數,
曹操曰:知其遠近廣狹,知其人數也。
物產資源的不同,能夠得出其可征召、可供養的兵員的數量。
數生稱,
曹操曰:稱量敵孰愈也。
通過對比雙方的國土面積、物產資源、兵員數量等,可以得知敵我雙方的物質力量的強弱。
稱生勝。
曹操曰:稱量之數,知其勝負所在。
通過對比雙方的物質力量,可以推算出戰爭最后的勝負。
故勝兵若以鎰(yì)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
曹操曰:輕不能舉重也。
古時候,一鎰為二十四兩,一銖為二十四分之一兩,二者的重量相差了五百七十六倍。此處主要指作戰雙方,物資充裕的一方更容易取得最后的勝利,這就要求戰爭時要注意戰略物資的儲備。
勝者之戰民也,若決積水于千仞之谿者,形也。
曹操曰:八尺曰仞。決水千仞,其勢疾也。
指揮具有絕對優勢的軍隊作戰,就如同水流從極高處往下流動,對敵人的沖擊十分巨大,很難遏制。亦指作戰要集中一切力量,形成絕對壓倒性的優勢,以取得戰爭的勝利。《太平御覽》注,“仞,七尺也,其勢疾也。”原本作“其高勢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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